本文下载于书本网,网址http://www.zaxsw.org/ 或进: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 你说 你多幸运 可以在茫茫人海中找到我 我还肯让你宠坏 而亲爱的你知道吗 我多庆幸我是我 被你疼爱的我 内容标签: 时代奇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何芷昕,孙启晟 ┃ 配角:周朗 ┃ 其它: 2012-11-23 文章积分: 4,919,038 ☆、1   我现在22岁,马上要满23。   我结婚了,不过,又离婚了……   呃~我也很汗欸……      结婚时我刚满22,别人说我早婚的时候我回答得理直气壮:“这是法律规定的女性晚婚年龄,怎么能说是早婚呢?”      离婚的时候我还是22,我们连一周年纪念日都还没来得及过。      今天是周六,我和我老公——我是说我前夫——回我婆家——我是说我前婆家——过周末的日子。   怎么这么乱?怎么这么诡异?      甭提了,这都是因为……我跟我前夫是隐离。      比起现在流行的隐婚来,不知我们算不算是开发了一个新的时代潮流。   不过,既然是“隐”,自然目前还开发不出什么潮流,因为没什么人知道啊。   主要是为了不让家里人知道。他爸妈我其实不怎么在乎,我怕的是我爸妈被气吐血。   想当初我大学都还没毕业就急吼吼嫁给孙启晟的时候我爸妈就不怎么高兴来着,要是我再告诉他们我们才举行完婚礼就离了,他们准以为我们是诓亲戚朋友钱来着,而且我爸妈一辈子要面子,守着个年纪轻轻就离婚的女儿,他们要不被气吐血——那更不好,估计就该举着大棒子把我打吐血了。      怀着如此战战兢兢的心情,我就这么鬼鬼祟祟偷偷摸摸着。好在孙启晟很好讲话,我一提出来他就同意暂时和我继续假扮夫妻了。   他家在本市,所以我们还得像还是真正的夫妻时那样,每周六下午回他父母家吃晚饭。   至于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到什么时候?唉,走一步算一步吧。我主要是在等着哪天自己梅开二度,敲定个更好的,到时领回家压住场面,我爸妈再怎么惊愕也容易缓过来。   而且带着个男人一起回家也有人给我撑腰不是?到时我爸妈要吐血就有人替我送他们上医院了,他们要想打我也有人护着我了。      孙启晟知道我的这种心理,他没说啥,不过从他那不置可否的轻轻一笑当中,我也猜得出他想的是什么——   想得够美的!现在没结过婚的剩女都那么多呢,何况你一离异妇女!      他没说出来,我也没法去跟他争辩。而且这种事吧,口舌之争有啥意义?还是得等着用事实来说话。      说是回他父母家吃晚饭,可也不能真到饭点儿才到,毕竟回家的意义在于陪伴二老,总得多点说话的时间吧?哪怕不说话,只要是在同一个屋檐下待着父母也会高兴。所以一般每周六我和孙启晟都是吃过午饭就去了,吃完晚饭就走。我们还没离的时候,孙启晟坚持要这么做,说是因为晚上的二人世界更可贵,所以他希望尽量把黑天儿的时段都留着跟我独处。   离了之后,这个规律不能变,于是我们每周六中午还是约在一起吃饭,顺便交换一下情报对对口供,以免暴露我们平常不在一起的事实,然后再一起过他父母家去。      其实在我们离婚之前,这种周六一起回他父母家的机会也不多,因为那会儿他在美国。我们是在他出国前匆忙登记的,为了表示彼此矢志不渝的信念;然后他寒假回来补行了婚礼;寒假过后他刚回美国没多久,我就提出离婚,他就又飞回来了。   而离了之后他也没走,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我退学了。”   我:“啊?”      他瞥了我一眼,有些没精打采的样子:“学期中,老板不同意我请假离开,不退学我就回不来。”      我有些内疚。他那么心急火燎地不惜以退学为代价赶回来,原本是为了挽回一切的,终究却还是离了,十足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就冲着这个,当他提出继续扮演夫妻可以,每周六回他父母家的规矩不能废的时候,我也不能不答应。      也许你会说:哟,怎么好像你做出了多大牺牲似的?你要求的离婚,又是你要求的继续假扮夫妻,什么都是就着你,难道维持以前的规矩还不应该啦?      先别急,等我描述一下这次我们一起回他父母家的情形——这是典型的一次回婆家——你就明白我做出的是怎样的牺牲了。      我们进门之后,照例一边换鞋一边叫爸妈。他爸爸照例一边答应着一边端着茶杯回房间去睡他雷打不动的午觉去了,他妈妈则照例给我们端来一人一碗自制甜品——这回是银耳莲子羹,笑眯眯地边看我们喝边跟我们聊了会儿天,然后收拾我们的空碗,拦着不让我去厨房帮忙:“不用不用,就这么两个碗,我冲一下就好了,快得很!”   孙启晟则歪在餐椅上伸了个懒腰:“吃撑了,好困……”   他妈妈赶紧说:“回你房间睡会儿,芷昕也去,啊。”   我连忙说:“我不用了,妈您要去买菜吗?我陪您。”   她还是摆摆手:“谁这会儿去买菜呀?菜都是大早上的才新鲜,我一早就买好了,你爱吃的鱼,晚上咱们清蒸,好吧?启晟爱吃的莲藕,一会儿咱们炖排骨。你跟启晟一起回房间歇着,平常上班多累呀,周末爸妈看着你们休息得好就高兴了,啊。”      我就这么被我前婆婆连推带搡送入洞房般地赶进了孙启晟的卧室。      这间卧室原本是孙启晟爸妈住的主卧,结婚的时候他们坚持换给了我们。当时我们还推辞来着,毕竟我们又不在家住,这不是浪费吗?   可他妈妈意味深长地对我挤挤眼一笑:“没事没事,就算只是偶尔回来也是你们更需要,这里面带有浴室嘛。我和他爸爸住启晟那间房也没什么不方便的,一把年纪的人用公卫就行了。你们小夫妻住这儿吧,啊!”   这话中所隐藏的含义……让我还怎么好意思反驳?      这张大床也是结婚那会儿买的,上面铺着的还是那套崭新又喜庆的大红色卧具。毕竟我们最短也要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所以就算他妈妈拆洗了,也完全来得及在我们下次回来之前又铺上。      我和孙启晟并排躺在床上。我背对着他,闭着眼,努力酝酿着睡意。   不过,这很难。      我们躺下也不知道有没有一分钟,他就朝我这边挪了挪,伸手从后面抱住我。   我扭扭身子,小声抗议:“不是说困了吗?好好睡觉!”   他说:“我一直都是要抱着什么东西才能睡着的!”   我挣扎着要起来:“那拿个枕头给你。”   他更紧地箍住我:“枕头太小了,我以前都是抱被子的。”      我无奈,只得任他抱着。      又过了一分钟,他的两只手同时开始不老实,一只往我衣服下摆里钻,另一只往我胸前挤。还有他的腿,一条搭上来,另一条则从我腿下塞过来,更要命的是,中间还多出了一条,硬邦邦地顶着我的臀缝。   我徒劳地想要挣脱他:“你又来……”   他喘着气扳过我的脖子吻下来:“不同意你叫啊!”      我语塞。叫?要我怎么叫?——孙启晟我们已经离婚了你这就算不是强-暴也是不道德行为!   ——得了吧。      他就是拿准了这一条,有恃无恐地欺负我。   算了,我就当是卖身给他付感谢费得了……      又过了一分钟,他已经成功地把我们俩扒得赤诚相对。这床本来质量很好的,愣是被他夸张的动静折腾出轻微的吱呀声。   每次都是如此,我却还是没法习惯,想着他爸妈隔墙有耳,满心满身都不自在极了。我捂着他的嘴:“你轻点儿,小声点儿,都叫你爸妈听去了!”   他不耐地拨掉我的手,以便释放他的亲吻:“他们要听不见才不放心呢!”      这话说得也是。话说我们登记那天,因为是草促决定,还因为都没毕业,也不好意思回他爸妈家住,更因为我第二天要论文答辩,我当晚是回宿舍住的。   第二天他妈妈知道了这事儿,又恐慌又气急败坏,给我们俩足足打了半小时电话,中心主题居然是……   教我们怎么那个……      这老太太曾经从不知道哪本中老年妇女杂志上看到了一个段子,说有一对大学生夫妻,结婚十年了都没孩子,他们以为自己有什么问题,去医院检查,结果医生发现他们俩都还是处。   原来他们俩不会那个。      那件事让我尴尬得连寻死的心都有了,好几天没给孙启晟好脸色看。他为这件事起码给我道了一百遍歉:“我妈是很八婆,你别理她,就当没那通电话行不行?”   “怎么可能?这么私密的事都被她管了,我越想心里越不舒服,我现在恨不得不认识你!”   “别这样,她也是一片好心,怕我们的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嘛!”   “现在你倒是健康了,我都快疯了,我都得去看心理医生了!”   “好了好了宝贝儿,理解理解她,啊,他们那么大年纪了,八成已经没有夫妻生活了,还不许人家过过嘴瘾平抚一下心瘾?”   “你……你怎么这么说你爸妈呀?”   “高兴点儿了不?”   “哼!……唉,算了算了,都已经这样了,说什么也没用了……——哎呀不行,我还是想起来就生气!”   “别生气了,我带你去吃哈根达斯好不好?”   “庸俗!谁稀罕哪!”   “冰淇淋火锅哦,你没吃过的哦!走吧走吧,去给我老婆降降火,啊。”   “你个穷学生,美国学校的奖学金到手了吗就这么大方?你有那么多钱吗?”   “废话!为了老婆高兴,就算卖血卖肾,该花的钱也得花呀!——当然,捐精我就不干了啊!”   “讨厌!”   ……      ——五分钟后,他的动作开始越来越快。我察觉情形不对,连忙推他:“喂!套呢?”   “要套干嘛呀?你现在是安全期!”   “网上都说了,安全期避孕不保险的,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   “那就复婚!”   “想得美你!”      他不理我了,整张脸都紧紧皱了起来,随着身体快速的动作发出一串连声长叫,而后瘫在了我身上。   我气不打一处来地把他奋力拨到一旁:“怎么这么快?”   他掀了掀眼皮:“废话,你以为我想啊?这不都一星期没碰你了吗……”      我哼了一声,刚恨恨地翻了个身,他又将我捞回胸前:“给我几分钟,一会儿再来一次,包你满意,啊。” ☆、2   话说孙启晟他妈担心我们不会那个,这绝对绝对,绝对是过虑了。   我和孙启晟在一起才一个月就被他吃干抹净了,当时我还没满19,他23,你说他是不是挺禽兽的?      我们在同一所大学里就读,我那会儿是大一下学期,他则是研一下学期。不过其实严格说来,他当时还不是在读研究生,因为他是干部保研,就是那种2+2的形式,前两年担任学生工作,后两年才正式读研。   大学扩招之后,我们学校地方不够,在市郊又划下了一片校区作为分部,大一大二的男生是住在分部的,每天由校车接送往返。有一部分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比如孙启晟——就也得住在分部,以便管理学生。      我每天早餐都要喝牛奶,但是食堂卖的牛奶我觉得太淡,不好喝,总愿意去超市买知名品牌的牛奶喝,但老是跑去超市买又太费事。孙启晟成了我男朋友之后,就等于我有了个随时待命的壮劳力了,于是我叫他一次给我买一箱搬到宿舍放着,等我喝完了再接着买。      我们在一起差不多一个月的时候,我第一次想到这一节,就跟他说了,他也当即就满口答应。不过因为是第一次,我们俩——包括我自己——都老忘,每次他送我到宿舍楼下,我们俩卿卿我我之中时间就过去了,晚上十点以后,楼长既不让男生再进楼门,他也得赶最后一班校车回分部了。   这么着拖了快一个星期,那天孙启晟有事,我一个人上晚自习,7点多的时候总算想起牛奶的事儿来了,赶紧给他发短信:“今儿晚上一定要给我买牛奶了啊!”   片刻之后收到他的回复:“没问题!再给我半小时,完事就给你买去!”      结果我等到了8点半也没见他有动静,忍不住跑到教室外给他打电话:“你不是说过半小时就给我买牛奶吗?现在都快一小时了,你在哪儿呢?”   他“哟”的叫了一声:“对不起对不起,分部那边有学生出了点急事,我被紧急召回,这会儿已经在路上了,明天给你买吧,我发誓,明天一定给你买!”   我怒了:“就你这样的还发誓呢?你就不怕现在就当场出车祸丢了小命你!说话不算数,什么大不了的急事啊?我的事就不急是吧?算了,爱怎么着怎么着,反正我本来也不想和你在一起!”      这通吼完,我就把电话挂了,接下来他连打了不知多少通电话,我就是不接。      那天晚上宿舍快熄灯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我们屋门口。   我们屋另外那仨齐刷刷啊的一声,一个赛一个身手敏捷地往床上一钻,床帘一拉。   我哭笑不得:什么呀这是?她们仨当中就一个换了睡衣好不好?另外两个躲什么呀躲?这叫什么条件反射啊?      反正我没换睡衣,用不着躲,不过我也不淡定了:“你怎么来了?”   他抱着一箱牛奶:“给你放哪儿?”   我还没绕过弯来:“你怎么上来的呀?”   他苦笑:“我拿出了工作证骗你们楼长来着,说我管的学生有急事传召。”   我还是觉得不可思议:“那她不觉得你还扛箱牛奶很诡异吗?”   他回答得倒是坦然:“估计她现在还跟那儿琢磨着呢,不过她没问我,我也没必要主动提这茬儿。”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他喘了口气:“英雄,超市在地下一层,离你们宿舍少说也有三百米,你们宿舍在六层,我胳膊真酸了,麻烦让我放下好不好?”   我这才想起正事来:“就放最下面那层架子上吧。”      他放好牛奶,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往外走。   我这会儿心情大好,对他也有一点点歉意,就跟着他出去了,一路下楼,走到宿舍大门外。      我问他:“这么晚了,你怎么来的呀?”   他苦笑:“还说呢,校车公车都没了,那边也没什么出租车,幸好我运气不错,找到了辆黑车,被多宰了好几十块钱。”      我不好意思了,于是pass掉这个话题:“那你怎么回去呀?”   他说:“还回去什么呀,就近找个宾馆凑合一宿得了。”   我想了想:“那还不如打车回去呢,还能便宜点儿。”   他不干:“前段时间才出了出租车司机被劫杀的事儿,现在到了晚上就没人敢往市郊去了,尤其是载男乘客的。”   我又出了个主意:“那你今晚回家住好了。”   他更不干了:“我爸妈该问长问短了,我怎么跟他们说?说我被我那刁蛮小女友给逼得回不了宿舍?那他们估计该让咱俩孔雀东南飞了。”      他直着把这话提出来,我彻底不好意思了:“谁让你回来了?我可没有!”   他攥紧我的手腕:“你是没让我回来,可我要不回来今晚能睡着觉吗?你不肯接我电话,可我必须得让你收回那句话!”   “什么话?”我装糊涂。   他的眼睛里浮起一丝愠怒中含着受伤的潮意:“你说你本来就不想和我在一起……”      我垂下眼,咬着嘴唇,不肯说话了。      他握住我的肩头:“芷昕,你给我收回那句话,快,马上!”   我应付地“嗯”了一声。   他当然不满意:“你说,你不是那个意思,你想和我在一起的!”      我吸了口气,回头看看楼长阿姨已经开始从窗口张望,看样子马上就要赶人回宿舍以便锁门了,只好妥协:“好吧好吧,我不是那个意思行了吧?”      他似乎还是不太满意,却也没说什么,只是将我紧紧拥在怀里。      楼长阿姨终于吆喝起来了:“都进来了都进来了啊,马上要熄灯了,快点快点了,男同学都回自己宿舍了啊!”      我推推他:“我得回屋了,你赶紧走吧。”   他不肯放手:“你得负责,你今晚不许回去了,跟我一起出去住!”      那天晚上也是那样的,我本来跟他说了什么事都不可以发生的,他也答应了。   可打开房门的时候,我发现这根本就不是那种有两张单人床的标准间,而是只有一张大床的那种房间。   我急了:“怎么回事啊?不是让你要标间的吗?”   他解释:“我要了,他们没有了。”      我很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现在又不是什么旅游旺季开学放假或者两会期间,没理由宾馆客满啊。   可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刚才不好意思跟他一起去服务台开房?      他见我僵在门外不肯动,回身把我硬拉了进去:“放心,我答应你什么也不干,就一定会老老实实睡觉的。”      那种情况之下……不相信他我还能怎样?宿舍已经锁门,我又没带钱,还不是本市的,彻底无处可去了啊。      我之前已经洗过澡,于是只刷了牙洗了脸,然后他去洗澡,我则和衣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假装已经睡着。   他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轻轻叫了我两声,我没答应,他也就轻手轻脚地走过来,上床掀开被子躺进来,关了床头灯。      屋里霎时间一片漆黑。宾馆的窗帘都是双层的,尤其是外面那层严实的挡光材料,不像宿舍或者家里,总还能透进些许光线来。   这陌生的黑暗让我不知是稍许安心还是更为紧张,僵着身子不敢动弹。事实上我有些不敢睡着,而这其中最让我担心的倒还不见得就是那件事,而是这毕竟是我第一次和男朋友一起过夜,我生怕自己睡着后会出现诸如打呼磨牙流口水等不雅举动,严重损害我在我男朋友心目中的形象。      孙启晟也特别安静,让我无法判断他究竟有没有睡着。   哪怕他向我这边挪过来,再抱住我,我也还是无法判断这究竟是他清醒时的有意为之,还是睡着后的无意识行为。   直到他突然半撑起上身压下来吻我,我的不确定状态终于宣告结束。      我着急地推着他,委屈地小声反抗:“你干嘛你……”   他更紧地抱住我:“今晚上不是有急事早走了吗?都还没跟你亲热呢,现在补上!”      这个解释好像我没理由不接受,于是任他予取予求地又亲又摸了好一会儿,见他不但没有停止、反而有些要进一步深入的意思,只好又提醒道:“好了吧?平常有这么长时间也够了呀!”   可他的爪子却探向我的胸前:“你怎么睡觉还穿着内衣,还勒这么紧,这样容易得乳腺癌你知不知道?”      我又好气又好笑:我当然知道啦!平常我也是会脱了内衣睡觉的,可今天晚上……我怎么敢啊?   这个理由我当然也不便说出来,只道:“就一个晚上,没关系的。”   他却不允:“不行,必须得脱了,至少也要解开!你要不脱我帮你!”      他说着便开始往我身下摸索而去,我连忙抓住他的手腕:“不用……”   我想说我自己来,话到嘴边却又觉得怪怪的,于是也没来得及经过大脑,就换了句更怪的话:“你会吗你?”   他老实承认:“不会,那我把灯打开看着,这样总能解开了吧?”      这还了得!我连忙拦住他要去摁开关的手:“不要!我自己解就是了,我不需要灯。”   说着,我把手伸到背后,解开了内衣的搭扣。      他却似乎还有些将信将疑,追问:“解开了吗?”   我“嗯”了一声。   他说:“我检查检查!”      我一声“不要”还没出口,他已重新摸到我胸前,被松开的两片胸衣被他轻而易举地隔着薄薄的T恤推到了上面去,我立即感到自己从未被人碰过的小珍珠嗖的一下立正站好。   我支吾道:“别……”就去拉他的手,可他的手是被拉开了,嘴却盖了下来,很快就找到太过明显的目标,牢牢吸住,舌头快速舔-弄起来。   T恤霎时湿透,而我像是被拿住了命门,居然不知该怎么动才好了。      就那样眼睁睁看着他开了灯,掀起我的衣服,又不知餍足地将它们全部扯掉扔在地上。   我压根就没想起来该高声呼救什么的,因为这是我男朋友,我没觉得是在被坏人侵犯,再说了,也会觉得很丢人……      他刚开始伪装出来的经验很快就被揭破,关键时刻试了好多次才成功进入我的身体,最初总是会滑开,有几次抵准了,我却又痛得不肯配合,他一心慌就又退了出去。这样反来复去,我的警惕性倒也降低了,或许是不相信他下次就真的能进来,我的抗拒不再那么严密,终于被他找到了空子,猛的一下刺了进来!      其时床上所有的东西都已在我们混战般的纠缠中被揉得一片凌乱,枕头早就不在我脑袋下了,而是高高摞起来垫在了我的臀下,于是我整个人像一只绷紧的弯弓,后仰的脖子被拉抻到极限,连呼痛的声音都是断断续续的微弱而吃力。他继续地拉动,我一下一下地疼,疼得受不了,便撑起身子往后躲,他紧紧跟着逼过来,须臾不肯抽离,直到将我抵在床头,再也无处可退。   我只好伸手顶住他的胸膛,试图推开他,可我们紧紧相连的□并不会因此而分开,他依旧抱着我的腿耸动不已,越来越快越来越快,然后突然抽出,一股股浊流便激射在了我的身上。      我都快哭了,也说不清是痛的还是气的:“你真恶心……”   他抱歉地看着我,也有些无地自容:“刚才来不及去拿套,我这就去。”      我下意识地想跺脚,都忘了自己不是站着的,而且稍微一动,下-体就划过一缕钝化下来的疼:“现在还拿什么呀?”   他返身抱住我的小腿,求恳地望着我。   我明白过来了:“啊?我不要了……”   他低头舔吻着我的小腿,像一条乞求主人施舍的小狗:“再来一次好不好?就一次,我发誓!” ☆、3   男人的誓言都是不可信的,孙启晟是个男人,所以也不例外。   就像他之前发誓说会给我买牛奶那样……   不对,这个例子有点不妥哈,因为他后来到底还是买了,而且还比他誓言中所承诺的时间提前了。   ——总之,你知道我的意思啦!      说起来,他那天晚上刚开始没给我买牛奶的事儿还真是挺冤的,分部那边男生宿舍是出了桩挺大的事,以至于校方都震怒了。   话说那天晚上有个男生过生日,他们宿舍另外仨哥们儿凑了份子给他送了件生日礼物。   什么生日礼物?——咳咳,一个小姐!      据说这男生年龄比较小,大一都快结束了才满18,他们宿舍的人送的这份礼物意味深长,是给他一个成人仪式的意思。   要放在西方国家,估计这还是件挺美好的事儿,可咱国情不同啊,我们学校好歹还是间重点大学,这还得了?   可想而知,那个直接犯事的男生被勒令退学,其他三个也都记了大过并留校察看。这件事绝对是学校一大丑闻,本来学校并未公开宣布的,但我男朋友既然是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我想不知道也难。      所以孙启晟那天晚上是挺不容易的,别说他这样本来就住在那边负管理责任的老师了,连本部的好些老师都被招了过去处理这件事,他愣是冒着被追究失职的风险找借口溜出来的,就因为挂念着我那箱牛奶和那句话。      我后来问他:“你这种才处理过风流韵事的老师,居然转个身就自己以身试法了!难道你是被那件事给挑逗的?就像以前的小青年去录像厅看了晚场录像之后的反应?”   他很严肃地纠正我:“这能一样吗?你是我女朋友,又不是小姐。”   我抗议:“什么我是不是小姐的,你怎么不说你又不是鸭呐?”   他向来对我投降都很爽快:“好好好,我又不是鸭,对吧?再说咱们也不是在学校里,这属于正当男女关系,没人管得着!”      我那句本来就不想跟孙启晟在一起的话,我之所以收回得比较勉强,并不完全是因为觉得没面子什么的。   而是它至少有一半是真的。      那时候我喜欢——或者说暗恋的人,是我们班长周朗。周朗是那种让大多数女孩儿第一次见面就会产生好感的男生,具备一切阳光男孩所应该具备的特质:帅气、高大、干净、聪明、风度翩翩。他家境也特别好,父亲是个大企业家——真正的企业家,不是暴发户,他以前是大学教授,后来既有眼光又有魄力地下海经商而成功的。于是他们家学渊源一点都不差,既没有那种穷得只剩下钱的铜臭气,也没有那种书呆子一味清高不知务实的酸腐气,周朗之所以会选择历史这样冷门的专业,显然纯粹是出于真正的喜好。   而在历史系这种纯正的传统文科院系,本来就是肉多狼少,所以别说我们班了,就是高年级的师姐都不知多少人对周朗有那心没那胆儿呢,包括我自己也是。      女孩子对一个男生胆怯羞涩的原因林林总总,不过总结下来也躲不过那几大类:自卑于自己不够漂亮,自卑于自己不够优秀,或者虽然不自卑,却习惯性地矜持,总觉得最多只能暗示,暗示到对方接收到信号肯来主动追自己为止。      我主要是属于前两种情况:自卑。说实话,我虽说算得上个美女,可周朗也是个帅哥啊,所以在外表上我一点优势都没有,就只能指望着在别的方面胜出了。可是他高考分数也比我高——事实上他高考分数比我们班所有人都高,根本就可以上那种很热门将来能挣大钱的专业,所以才说他选择历史是纯粹出于真心喜欢;然后他还是班长,而我啥都不是,不管哪方面都没法比啊。      还是说回那个外表的问题。其实我觉得当美女比当帅哥亏,因为吧——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这种感觉,反正我有——就是美女无论在绝对数量还是相对比例上都比帅哥多,至少在黄种人群里是如此。所以即便我和周朗的美貌程度相当,我也还是没法跟他比,因为在那种情况之下,他在男生中可能是top 1%,我在女生中却可能只是top 10%了。      而且我总觉得男人到了一定层次就没那么爱美女了。这个观念大概是小时候让我爸给潜移默化灌输进来的。我爸说他上大学的时候,带古汉语那门课的是一位女老师,北大毕业的,十足十的才女,博古通今,课讲得非常棒,就是人长得难看;可是她老公很帅,气质还特潇洒,俩人感情可好了。   这件事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从此以后我就总觉得,如果一个女人是才女,那么就算她长得不好看,也可以嫁给很帅的老公;可是如果她算不上什么才女,只是漂亮的话,那就不一定了,因为我爸没给我讲过这样的例子,而我自己所见过的,也还是美女配青蛙比较多。      再说了,我还觉得像周朗这样的绝对A等男人,就算他喜欢美女,肯定也是喜欢那种标致型的:眉目像画出来的一样,鼻子嘴巴跟雕刻出来似的,九头身,个头起码170,每个部位无论分开单看还是拼一块儿看整体都堪为模特。而我不是那种美女,我更多地应该算是一可爱小姑娘,长着个大锛儿头,所以必须要留刘海遮着点儿,而网上不是都说了吗?不留刘海的美女才是真美女啊。我笑起来还会露出右上牙床的一颗小虎牙,眉眼五官只是好看,总像个没完全长开的中学生,美人胚子是美人胚子,可怎么就老是还有发展空间、老是没进化成真正的大美人呐?个子也是个不上不下的160,大约也算不得太矮,可也绝不算高,娇小玲珑和修长高挑哪边都沾不上。      其实孙启晟长得也挺好看的,不过他不是我的那杯茶。我喜欢的是周朗那种有男子气棱角分明足以用英俊来形容的类型,而孙启晟是那种斯文清秀型的,白白净净,戴着副眼镜,永远不会剃平头或光着上身打球,一身书卷气,一看就让人联想到一个词——文弱书生。我甚至不喜欢他的名字——周朗的名字多好啊,一听就让人觉得阳光明朗,还会让人联想到风流倜傥挥斥方遒的周郎,让人直想当他美貌贤淑温柔似水的小乔;而孙启晟?总让我觉得该在后面再加三个字:老先生。   我们屋的人听到我对孙启晟如此吹毛求疵的挑剔言论时,都笑弯了腰,其中有个姐姐安慰我:“好了好了,你要不要再无厘头一点?老实说,就算是孙启晟老先生,给人的感觉也是那种大富豪或者某某大家级别的,你不吃亏啦!”      总之,我和孙启晟之间的喜好和类型差异表现在方方面面,比如但凡是那种不够阳刚的男歌手,什么张信哲啦熊天平啦小刚啦,我统统不喜欢,孙启晟却偏喜欢这一路,他最粉的就是当年的无印良品,以及后来单飞之后的光良和品冠。      要说这么个让我不甚满意的人是怎么追到我的?那还得从大一下学期刚开学时说起,而且是要从周朗说起了——所谓阴差阳错纠缠不清,莫过于此啊!      话说大一下学期刚开学,学校就搞了个教学质量评比活动,由各个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在职研究生担任评委,分头到全校所有老师所开的每门课上旁听一节,然后打分。据说这次评比还挺严,比如说任何一门课的评委都必须全部是外系的,以免有不公之嫌。      我记得清清楚楚,那天是个周一,我们才下了中国古代史,周朗就来找我了。   ——你看,我能记得不清楚么?      他说:“芷昕,钱老师让我通知你,周三下午的那堂中国历代儒家思潮述评,由你来做一个专题报告。”      我特喜欢周朗那么自然而然地去掉我的姓氏只叫我的名字,我本来就觉得我的名字挺好听挺言情的,而芷昕这两个字由他好听的嗓子和字正腔圆的发音说出来,格外让我心里柔软而温情。   可是……太尴尬了,太可惜了,面对如此宝贵的被他单独找到提出要求的机会,我却不得不拒绝——   我惊讶又抱歉:“啊?可是我已经把那门课退了呀!”   他俊眉一轩:“哦?怎么会?那门课虽说是选修课,可系里不是一开学就默认给我们每个人都自动选上的吗?你怎么退了?”      “唉,别提了!”我边说边往前走,于是我们俩并肩离开教室,沿着在暮冬的日光里如同水洗过一般的走廊缓缓而行,“上学期刚开学的时候不是听师兄师姐说全校选修课当中有一门美学概论特别火吗?老师讲得好,还容易拿高分,于是我就去选了。当时选课系统说由于选那门课的人特别多,提交了申请之后系统要随机剔除掉一部分人,后来我去看我的选课表,的确也没有那门课,就以为我没选上了,结果期末成绩单一出来,我才发现那门课居然在我的列表上,而且因为我没去考试,记的是零分!”   他适时表示出恰到好处的惊愕与同情:“怎么会这样?”   我自然更郁闷:“就是啊!所以我当时就去找带那门课的老师了,他说好像上学期是选课系统出了问题,有好些人都去找他反映同一个状况来着,所以他们哲学系的教务决定把我们全都放到这个学期重修,期末成绩直接覆盖掉那个零分,不会留下痕迹。不过前提是必须这个学期修,要是拖到下个学期就不能抹掉那个零分了,只能算重修补考。这个学期的美学概论偏偏又和钱老师那门课时间冲突,我就只好把钱老师的课给退了。”   他点点头:“哦,我说呢,怎么在课上好像都没看到你。”      我心里一甜,没想到他还会注意到我没去上课呢!   不过我也知道是我自己想太多,我们系小人少,每年级就一个班,每个班就二十多个人,要注意到少一个人还用得着特别关心吗?      为了表示我这人没那么马大哈,我又加了句解释:“退课的事我也跟钱老师说了呀,他是不是忘了?”   周朗想了想:“嗯,老师都挺忙的,贵人多忘事嘛。不过他显然对你做报告的能力印象深刻,所以专门点名要你来做,因为周三那节课会有人来旁听打分,他多少希望效果好一点。”      钱老师是我们大一上学期中国历史文选那门课的主讲导师,期中考试时布置了个题目,让大家选择或者写一篇论文或者做专题报告。因为做报告需要占用课堂时间,也是大多数学生都本能地要避免的,所以只给了两个名额,我就是其中一个。   想来钱老师对我的报告的确很满意,当时就给了我一个很高的分数,下半学期也专门提我起来回答过几次问题。但我还真没想到他居然能印象深刻到这种地步,心里不是没有几分小得意的。      正因如此,我不太愿意拒绝钱老师的这个请求,何况身为学生,也觉得就算是有正当理由,拒绝老师也不大合适。可是……   我对周朗说:“老师这么信任我,这个报告我当然很愿意做,美学概论那边逃一节课也没关系,可问题是我没去上过课,不知道你们讲过什么,也不太清楚报告的课题呀。”   他笑了:“这还不容易?我把笔记给你,这两天你都跟我一起上自习,咱们突击一下。开学到现在也就两周,才上过四次课,你没落下多少内容,马上就补上来了。”      就冲着这个,就是打死我也不会拒绝了! ☆、4   那是太过甜蜜又太过短暂的两天。在那两天里,我但凡没课就都跟周朗在一起,讨论研究报告的内容。周三下午很快就到了,我刚刚站到讲台上时还有些紧张,可是一看到坐在最显眼位置的周朗那鼓励而支持的表情,就觉得安心了许多。   就那样地,时不时与他交换几个自然又默契的眼神,我顺利完成了报告。走回他身边坐下的时候,我的心里像揣了只小喜鹊,欢腾得恨不得当场就高歌着跳出来。      第二天早晨,我下了第一堂课,和几个同学并肩走出教室时,突然听见有个陌生的男声叫我:“何芷昕!”      我回头,眼前这人有些面熟,可我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了。   他向我走过来,自我介绍道:“我是化学系的,我叫孙启晟,是负责学生工作的研究生。”      我脑子一转就明白过来了,怪不得觉得他面熟呢,他就是昨天旁听钱老师课的评委之一吧?   于是我礼貌地向他问好:“孙老师好!”   这个称呼让他有些局促:“你不是我们系的,不用叫老师,叫我师兄或者名字都可以。”      我张了张嘴,觉得不管哪种我都有些叫不出口,而且似乎也没必要,便径直问他:“有什么事吗?”      他从怀里的文件夹中抽出一张打印件:“你昨天在你们中国历代儒家思潮述评那门课上做的报告非常好,不过……”   还没容我道谢,他就来了个转折:“我怎么发现你都不是那门课上的学生?这是选课名单,上周五就停止退课换课了,这份最后确定的名单上并没有你的名字。”      我怎么也没想到会有人因为这件事找到我头上来,顿时有些紧张了:“这……有什么问题吗?这门课本来我是应该选的,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才不得不暂时退掉,我明年也会补回来的。”   他却铁面无私地紧咬着不放:“那你也得到明年才是这门课的学生,现在并不是。你怎么解释你跑到一门你没选的课上去做报告?还有,你刚才说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才不得不暂时退掉,这是什么意思?什么个人原因?”      我有些不高兴了:既然笼笼统统说成是“一些个人原因”,自然就是不愿和你深谈的意思嘛,你又不是周朗,才懒得跟你费那么多口舌呢!   于是我说:“没什么。那我算旁听生,自告奋勇来做个报告总没问题吧?”   他点了点那个名单的最后一部分:“这门课并不是对外开放的,这是旁听生名单,也没有你的名字。而且我调出了你的课表,你在那个时间是另有一门美学概论的,不可能来旁听。所以这是作弊行为!”      我真生气了:他当他是警察呢?居然这么查我!   于是我抵触情绪大发:“有没有这么严重啊?”   他没有回答我,反而进一步追问:“你刚才说的个人原因,跟钱老师有关吗?”      我愣了一下,隐隐明白了他话之所指,却不敢相信:“你……什么意思呀?”   他索性把话挑明了:“会不会你跟钱老师私下里达成过什么协议,你不必来上这门课,他期末也给你分,这样你就能少修一门课却多一门学分?钱老师为什么要你帮他作弊,你们……”      我听不下去了,急忙打断了他:“这位师兄,请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好?如果你没有证据,我是可以去告你诽谤的!”   他从容地勾了勾嘴角:“实话告诉你,现在这个情况只是我一个人发现了,如果我汇报上去,学校是会派出专人来调查的,就算查出来不是那么回事,我也是尽职尽责而已,决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我都快疯了:“学校不至于这么无聊吧?”   他居然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肩膀:“学校这么做自然有他不得已的原因。”   “什么原因啊?”我很好奇,也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愤怒当中。他已经在往前走了,我却停在原地,倔强地紧盯着他,一副不说清楚就不肯罢休的架势。      他停下脚步,想了想,对我说:“这里说话不方便,咱们找个地方坐坐吧?”      我以为他所说的找个地方坐坐指的是那种类似于公安局审讯室之类的地方,所以是带着风萧萧兮易水寒的心情跟他去的,没想到他却把我领到了学校的咖啡屋,径自给我点了杯香浓的奶茶。   他告诉我:“地质系有个教授前段时间出了桩很不好的事,学校给压着,所以你们都不知道,”说到这里,他不忘警告我一句,“我现在告诉你,你可不许给我外传啊!”      我点点头,马上就要听到八卦的兴奋让我的气儿有些顺过来了。      他接着说:“这个教授原本带着个博士生,结果却跟那博士生的老婆好上了,把那女的给收为博士,那男的博士学位没拿到就走了。”   我差点没喷:“还有这种事?!”   他耸耸肩:“是啊,那两夫妻离异了,这教授也打发走了老伴儿,准备娶这个年轻女人了。”   “还是他的学生?”我必须强调我对学生和老师之间的这种事并不接受,“学校既然觉得不好,为什么不管啊?”   “怎么管?”他撇撇嘴,“那老教授是个院士,在学校里就是个宝,学校怎么舍得动他?也只能私下里委婉地谈次话,让他们不要太张扬了。但是这件事学校肯定引以为戒,对其他没这么高资格的老师就管得严了。”      我听明白了来龙去脉,思绪转回到自己身上,立即又不平起来:“那也不能草木皆兵胡乱怀疑呀!”   他笑了笑:“你们钱老师三十多岁,风华正茂,你又是个漂亮女生,这种事很敏感的。而且你还不知道吧?钱老师最近也在跟他爱人闹离婚,原因不明,他爱人到你们系里闹过,也弄得很不好听的。”      我彻底汗了:有没有这么巧啊?这样说来我还真是躺着也中枪了!      想到这里,我也没刚才那么大脾气了,好声好气地对他说起好话来:“孙……师兄,这些事我真的不知道,钱老师他也没别的意思,只是相信我做报告的能力所以让我来帮个忙而已,他年纪轻资历浅,自然比别人更希望能拿到一个好一点的评分嘛,对吧?我和钱老师真的半点师生之外的关系都没有,我在课外就找他问过三次问题,而且都是课后直接在教室里问的,好多同学都在旁边呢,一句多的话也没有!”   他点点头:“我是可以相信你,不过别人就……”   我急了:“你刚才不是说了这事儿就你一个人知道吗?你别汇报上去不就行了?”   他饶有兴味地看着我:“我为什么要答应你?”      我语塞。是啊,我们俩非亲非故的,他凭什么要答应我?   可我也不能让人因为这种事来查我啊。虽说我和钱老师的的确确是清白的,可这种事一旦有人来查,我就已经没法做人了,至少在真相大白之前,那日子可怎么过呀?再说了,人心难测人言可畏,就算最后调查的结果是公道的,也肯定会有人想:世上没有空穴来风,他们俩要真的什么事都没有,又怎么会引得人去查他们?   再再说了,还有周朗呢,如果我因为这种事情被查,那么周朗他……      我没法再想下去了,对着孙启晟哀求起来:“求求你了行吗?”   他想了想,把目光投向别处:“我考虑考虑——这样吧,你今天晚饭跟我一起吃吧。”   我:“啊?”      这叫什么事儿啊?今天晚饭跟他一起吃?这跟这事儿搭得上界吗?   所以,他这是在明目张胆地索要贿赂?!   怪不得以前就听说过,大学就是小社会,现在哪还有纯洁的象牙塔呀?只要是存在等级的地方都是一样黑!      于是,那天晚上我是怀着无比悲愤的心情跟孙启晟去吃饭的,然后又怀着更为悲愤的心情眼睁睁看他点了一桌海味,还给我要了一例金瓜鱼翅!   我有苦难言地推辞的时候,他还摆出一副好人的样子:“你不是说你没吃过吗?尝尝吧,真的特别特别鲜,很适合女孩子,你肯定喜欢!”      我喜欢个鬼!在这种情况下,任它有多鲜,吃在我嘴里都不是滋味儿,一想到那我都不忍心去看的价格,我就直想往外吐——鱼翅就不吐了,怪可惜的,我只想吐他孙启晟一身血,让他知道我被他害得有多惨!      接下来的整个晚餐时段,我都闷闷不乐心不在焉的,一直盘算着这个月还没过半呢,我可怎么跟我爸妈要钱啊?   要不,就跟他们说我要买书?   或者说,算我有息预支下个月的生活费?   再或者,找班上那几个勤工俭学的同学请教一下都有哪些挣钱的途径?   最不济,找班主任问问申请助学金的期限是不是已经过了,我现在绝对符合特困生的条件啊!   ……      我这儿算盘打得风生水起,孙启晟兀自在那儿侃侃而谈地回顾遍了他从幼儿园到研究生的整个人生历程。这人,也好意思!一顿饭就能回顾完的人生也值得这么掰扯回忆录么?      让我震惊的是,服务员把帐单拿过来的时候,他自然而然地接了过去,然后递给服务员一张卡。   我脱口而出:“你不是让我请客啊?”   他看了我一眼:“有道理,是应该让你请客哈。那下次吧。”      我心一沉,估计同时一沉的还有脸:还有下次啊?我还不如早死早超生呢!      那天晚上他礼仪周全地送我回宿舍,我一路都在琢磨——合着我那整个晚上都在琢磨各种各样莫名的事了——他为啥就没让我请客呢?   直到进了宿舍楼门,我才恍然明白过来——   为什么我不是钱老师课上学生这件事只有他知道、其他几个评委都不知道?你说谁会无聊到听完了课打完了分还去查某学生的底细、以至于发现她根本就没选那门课啊?! ☆、5   我就这么被孙启晟盯上了。   后来再回过头去总结,就会发现他从开始到后来,对我用过的所有招数,归纳起来其实都是同一招——   耍无赖!      他凭着我那一个把柄,要挟着我跟他去吃了无数顿饭——刚开始还只限于在外面下馆子,没多久就发展到只要他有空,就一定会跟我一起吃饭,地点不限——请注意,唯一的例外情况就是他没空,我没空都不行,如果是我没空,那他就会等,饿着肚子等或者先吃过再陪我去吃第二顿,都有可能。   真是甩都甩不脱的大鼻涕虫啊!      除了吃饭之外,当然还有其他活动,譬如陪他去散散步啦,逛逛街啦,打打球啦,哪儿哪儿花开了一起去看啦——瞧瞧,这得是内心多阴柔的男人啊!   不过不得不承认的是,毕竟是本市人,他对于我这个来上大学才半年多的外地菜鸟而言可是个相当不错的免费导游——不对,恐怕要说倒贴钱导游才对,因为所有车费门票餐饮费等等开销全都是他掏的,而且他居然就有那本事能将我带到这座灰蒙蒙的都市偶尔绽放的闪亮日子里去——   青色初萌的公园里,阳光,湖水,天鹅,树阴,风笛,婚礼……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天,真觉得像是在拍电影一样,而且是那种迪斯尼真人版童话类型的电影,虽然我顶多也就是个群众演员,可就算是站在一旁一发不可收拾地羡慕着那个在早春的恻恻寒凉中穿着如云婚纱瑟瑟发抖的新娘,我也居然莫名其妙地觉得幸福。也许那位新娘美丽的妆容下嘴唇脸颊皆已冻得乌青,然而我还是相信她在许多年后回想起自己出嫁的那天,脑子里云集而来的一定都只有那些最唯美的意象,只是不知道她能不能想得到,也因为有了她,这些美丽的意象会更加深刻地印在别人的回忆里……      咳咳!打住打住,弄得好像我有多感激孙启晟似的,弄得好像这么一来他的形象就变得高大美好了似的。越是这样就越显得他阴柔好不好?   至于打球,可别指望他是打什么排球篮球网球了,顶多也就是些羽毛球乒乓球之类的小球。   总之,不足以令他的文弱书生形象在我心目中得以改观啦。      对他的这种情绪,我并不瞒着他,有一次实在不想跟他出去,我就忍无可忍地对他说了:“孙启晟,请问您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词叫作‘卑鄙’?”   他毫不介怀,以牙还牙,句子比我还长:“何芷昕,请问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说法叫作‘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      好吧,我输了。      我们俩如此频繁地出双入对,当然很快就让我们的熟人都知道了。我不知道孙启晟是怎么跟别人介绍我的,反正我同学表情坏坏地问起他是谁时,我都回答得恹恹的:“谁也不是,就一很罗嗦的师兄而已。”      唯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们俩走在一起只是并肩,他还没发指到利用那把柄对我采取任何亲热举动的地步,所以大家顶多顶多也就认为我们俩是还在酝酿过程当中未满的恋人罢了。可就算如此,每次和孙启晟在一起的时候遇见周朗,我都还是很着急,同时又有一点小小的得意。   我想这是每个女孩子都有的正常心理吧?和喜欢自己的人在一起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希望被自己喜欢的人看见,一来是希望他能因此而明白自己其实是有人追有人捧、因而值得喜欢的,二来则是希望他能为此而吃醋,并从这醋劲里发现对自己的喜欢,并且不再等待,赶紧采取行动。   当然,这个度是很难把握的。让对方吃醋进而奋起直追的可能性不是没有,但如果醋得过了头变成绝望,那自己就彻底废了。      我一直没搞清楚、也一直想要搞清楚的就是,周朗对我究竟是不是这种情况。      那年的春节特别早,所以寒假也结束得早,于是下学期的供暖时间也就持续得特别长。说起来这种统一供暖并且规定每年都从固定某天开始到固定某天结束的制度不但教条,简直白痴。譬如那年就是,既然春节来得早,就说明开春早,天也暖和得早,到了供暖的最后几天,更是遇上了出奇阳暖的天气,最高气温达到近三十度。   而学校还配合着这教条而白痴的供暖制度,制定了一个同样教条而白痴的环保制度:只要是暖气或空调开放的时候,所有教室的窗户都不得打开。   于是那天,尽管已经换上了轻薄的春装,我们也还是热着了。      我这人因为偏瘦的关系,血压和血糖一直都有些偏低,偏偏火气还旺,动不动就自己往外散火,浑身热烘烘的,特别怕热——据说这二者是彼此相关的,正因为我的热量容易外流,所以人才偏瘦。总之,那天我明明早餐都正常吃了的,除了热之外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不舒服,没想到第一节课才下,我就很丢脸地晕倒了。      我们的课都是那种两节连堂的,中间下课时不用换教室。下课铃才响,坐我前面的同学就回过头来跟我说话,我正好觉得坐了一节课屁股怪疼的,就站起来跟她说。   大约是站起的动作过猛,我一句话才说了一半,就觉得眼前一黑,身上的所有感觉似乎都随着力气被迅速抽空,然后我就往前一栽,直愣愣倒在了那同学怀里。      严格说来那大概也不能算是真的晕倒,因为我眼睛虽然看不见,也说不出话,听力亦有所下降,但周围的声音还是能听见的,只不过像是被加了层隔音屏,音量小了一大截而已。我听见周围嘈嘈杂杂的各种语句响成一片——   “芷昕!”   “她怎么了?”   “不知道啊,低血糖吧?”      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很想说其实我觉得我是中暑,却苦于说不出来。而大家的议论还在继续——   “她早上吃早餐了吗?”   “吃了呀,跟我一起的,吃得还不少呢。”   “要不要赶快送校医院啊?”   “要告诉老师吗?或者先掐人中试试?”      一片混乱中,我听见周朗有些焦急的声音:“你们都散开点,让她透透气!快扶她坐下!”      我还没来得及芳心暗喜呢,就听见我的手机响了。   旁边有个女同学帮我接起来:“喂?……她刚晕倒了……不知道,可能是低血糖,脸色和嘴唇都发白呢……嗯,是,我们是在这儿呢!”      听到这里,我不用问也知道是谁了。除了孙启晟,还有谁是不跟我们一起上课、却对我每一门课的上课地点都了如指掌的?      片刻之后,有人掐住我的人中。我突的一凛,悠悠醒来,正看见凑在唇边的一杯水,便张嘴咕嘟咕嘟喝了几大口。   温温的,甜甜的。   果然,精神马上就好多了,足以让我看清眼前这人,不是孙启晟又是谁?      恰在这时,上课铃响了。   他们化学系大楼离这幢教学楼特别近,这大概也是他会在课间给我打电话的原因,不知原本又打算要挟我去干嘛来着。   也因此,他来得也特别及时。      随着大家纷纷坐回自己座位上的动静,孙启晟把那杯水塞到我手里:“把它喝完,一会儿下课再去买些甜点吃。你是要我陪你去买还是直接买来送给你?”   我瞥了一眼已经重新在讲台上就位的老师,急着赶他走:“我自己去买就行了,你又不知道我想吃什么!”      孙启晟的身体一挪开,我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过道里的周朗。   他手里拿着一瓶刚刚开封的甜牛奶,正从一个不自然的角度往自己的座位上折回去。   我的呼吸猛地抽紧——   他是给我买的吗?      我真恨孙启晟啊,我太恨他了!   这样我就永远都没法知道周朗那瓶牛奶是不是给我买的了!      可是……应该是的吧?一定是的吧?   平常从没见他喝过甜牛奶啊,而看看前后左右,这个时候需要这东西的也就只有我了吧?   虽然他这么做可能并没有别的意思,只因为他是班长,照顾伤病的同学是他的责任。   可如果他的确是给我买的,我也还是会很激动的!      接下来的一节课,我心乱如麻。   心里一会儿甜甜的,一会儿酸酸的,一会儿又苦苦的。我甚至觉得如果周朗那瓶甜牛奶真是给我买的话,和孙启晟对比起来,他显得有一点点可怜。这是一种说不清的情绪,很微妙,大致的逻辑是:孙启晟照顾我是顺便的,他自己有办公室,有热水有白糖,什么都方便;而周朗没有,他只能在课间跑到小卖店去,挤在排成长龙的同学中间汗流浃背地给我买一瓶含糖量高可以补充能量的饮料。   如果是那样的话,周朗多让人感动啊!   平常总是高高在上令人仰望的男生,如果偶尔让女生产生出这样一种近乎于怜惜的情绪,这对这女生简直就是致命的!不像孙启晟这样的,如果他让我觉得可怜的话,那也只会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种可怜。   何况这会儿我还不觉得他孙启晟可怜呢,尽管他巴巴地送糖水来,就跟我说上了一句话,我对他态度还那么不好。哼,自找的,谁让他那么讨厌,谁要他自以为是的来献殷勤!      那节课就在我浑浑噩噩的状态中过去了。好在大学老师本来就不怎么管学生是不是好好听课,何况我上课前出过状况的事儿老师约摸也知道,就更不会管我了。   不过孙启晟虽然讨厌,他那个建议却正好跟我心中所想一拍即合,我这会儿是特别想吃某种甜点来着,具体说来,我心心念念想着的是——   提拉米苏!      这么高级的东西学校里可没得卖,不过只要我能坚持走到校外那家蛋糕店就行了。这应该没问题吧?出去就透气了,就算我还是低血糖应该也不会晕倒了。      于是下课铃一响,我就迫不及待地赶紧收拾好书包。才走到教室门口,就看见外面站着孙启晟,手上拿着个透明的塑料盒子,里面装着的是——   提拉米苏……      我恨恨地一把夺过那只盒子,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低下头一心一意吃了起来,再也不愿去看他那副反射着日光的眼镜片后面得意的狐狸眼里写满的那句话:   谁说我不知道你想吃什么? ☆、6   关于周朗那瓶牛奶究竟是不是给我买的,我很快就得出了结论。   我自作多情了……   就算是给我买的,我也自作动情了,他压根儿就对我没那种意思。   唯一值得我欣慰的一点在于,他或许对所有人都没那种意思吧,因为一个月之后,他就转学去了美国。      据说他早就申请上了耶鲁,只不过先前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才暂且在我们这儿先上着,现在一切都办妥了,他也就走了。   也就是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是不会在这里长待的,那么自然也就不会在此地留情了。   而且,如果他在这里动了情,应该也就不会走了吧?反正我根据自己的逻辑是这么认为的。所以这从反面证明,他在这里没有任何牵挂。      就这么着,我和一大批女生一起失恋了。      那是那段时间我的比较高等的精神层面的郁闷所在,而在比较低级的现实层面,我也遇上了一件糟心事——   这个学期才过半呢,我的澡票就快用完了!      在北方上大学就这点最不好,为了省水,每人给你限制洗澡次数,就算你想多花钱买都不行!比如我们学校就是每人每学年开学时发80张澡票,用完就没了,也就是说,每个学期只能洗40次澡……   我是南方人,本来是天天都要洗澡的,再冷的天也是如此,如果是夏天,保不齐一天还要洗两次澡呐。别觉得我浪费资源,我认识一成都女孩儿,夏天的时候一天洗五次澡都不在话下。   自从上大学,我已经够省的了,最长纪录是大一上学期放假前,因为期末考试紧张,也因为马上就要回家,我一个星期没洗澡,直接导致我爸妈把我接回到家时,打开家门的第一句话就是:“赶快给我洗澡去!”   就是这么着,我还是快没澡票了,可接下来马上就要到夏天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呀?      发了两天愁,我想起来了,貌似以前听一也是在北方上大学的师兄说过,他们也是一学年只有80张澡票,然后他们宿舍有一东北人,大一结束时一数,还剩下80张澡票!   个中深意……咳咳,我就不说了哈,我只说对我有意义的那层含义——   可以找北方同学——尤其是北方男生,要或者买澡票!      于是我立即喜滋滋地找我们班那屈指可数的几个男生去了,结果却是悻悻然铩羽而归。   他们本来就不全是北方人,或者虽是北方人、但也是爱洗澡的北方人,自己都不大够用;而其余的人当中,有的人有女朋友,于是多出来的澡票自然就先尽着女朋友了,还有人是遇上了反应比我快的女同学,澡票已经先被抢光了。   盘算来盘算去,我现在只剩下一个希望了……   孙启晟。      孙启晟是北方人,而且是本市人。虽然看他不像不爱洗澡的样子,可他好歹算是个老师,澡票定额应该比我们多点儿吧?就算不比我们多,他也有可能有路子能搞到多的澡票吧?最坏最坏的情况,他也可以回家洗澡不是?   当然,我没有考虑到的一条是:就凭他拿住我一个把柄就吃死了我的斑斑劣迹,他能这么便宜就把澡票给我吗?      果然,我跟他提出这个要求之后,他沉吟片刻,歪着脑袋看看我:“我为什么要把澡票给你?你不觉得这种事有些太亲密太暧昧了吗?”   我哭笑不得:“我不白要你的总可以了吧?我付你钱,哪怕你双倍要价呢!这要都亲密暧昧了,那卖澡票的岂不跟所有人都亲密暧昧了?”   他有理有据:“问题是我不是卖澡票的啊,我的澡票是用不完,但我有个原则,就是只会把澡票给我女朋友。”      我都快哭了:如果就因为这个而变成他女朋友,这……这这也太搞笑了吧?以后不管是不是嫁给他,总会有人问起我们的恋爱经历的,那可让我怎么说啊?      于是我很有气节地转身离开,才不为了要他区区几张澡票而卖身呢!      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的澡票彻底告罄。   怎么办?怎么办!      人的需要一旦迫在眉睫,脑子的运转方式就会跟需要没那么迫切的时候有所不同。   譬如说,这会儿我就觉得,算了,反正周朗都走了,我这辈子跟我的真爱都没可能了,那换了谁不一样啊?在一起的原因搞不搞笑又能怎么地吧!      于是我怀着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心情,再次去找了孙启晟。   我开门见山地对他说:“我当你女朋友,你把澡票给我吧。”   他还特作地眉毛一扬:“你说当我女朋友就当我女朋友?我说了要了吗?”      我气结地瞪着他,腮帮子越鼓越大,直到把我自己撑疼了,才噗的一声泄出一口气:“好吧,算我误会你好了!”   说着,我转身就走,却被他一把拽回去,半点预警都没有地陡然吻住:“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履行了女朋友义务,多少澡票都给你!”      我就这么丧权辱国地变成了孙启晟的女朋友。      而此时,春天已经彻底焕然绽放。在没有沙尘暴的时候,大多数日子都晴朗得美丽,阳光注在半空里时只觉柔和,而洒到地上那一丛丛正一日日浓茂起来的青翠里时,就很是活泼而乖巧。   这样的季节,我们又已经成为正式的男女朋友,孙启晟自然又要带我去看花儿。   我一听到这个提议就觉得腻歪,不过想了想,还是给他面子,忍着没把真心话说出来:“怎么又去啊?不是都看了好几次花儿了吗?哪儿那么多花儿可看啊!”   他说:“这回是去植物园看郁金香,你肯定喜欢!”      这倒是真的,我超喜欢郁金香,每次遇到都会忍不住看个不停,平生最大的梦想就是到荷兰去过春天!   于是我们把计划定下来,那个周六去植物园。      因为满心期待,我那天破天荒的完全没有被懒觉纠缠,一大早就兴致勃勃地按时起床,换上自己头天晚上挑了半天才决定下来的漂亮春装。刚洗漱完从水房回来,就接到了孙启晟的电话。   他的语气有些虚弱:“我不知怎么的,今天一起来就有点胃疼……”   我的第一反应是心一沉:“啊?不能去了呀?”   他说:“怎么会呢?去,当然去,我都已经在来学校的车上了,一会儿就到了啊。”   那我就不明白了:“那你还巴巴地专门打电话来说这事儿?我还以为你要放我鸽子呢!”   他苦笑了一下:“不是,我胃不舒服,所以有点晕车,听到你的声音就好多了。”      我差点脱口而出:你还真是文弱得够厉害的,一个大男人居然晕车,还好意思告诉我!   不过话到嘴边,到底还是被最后的口德挡住了,我只说了一句:“哦,我也快准备好了,那一会儿见!”      接上我之后,孙启晟便可怜巴巴地背上了两个双肩包,下面那个粉色的是我的,装着各种各样吃的喝的,因为知道不用自己背,所以我准备的时候完全没有考虑背包人的体力因素,此时这包沉得都吊到他屁股上了;上面一个包是他的,遮住下面那个,省得他被别人嘲笑大男生背粉色包。   我还撇撇嘴不以为然:“什么呀,人家看得见我在你身边好不好?都知道这包是我的,不会以为你是gay的啦!”      我们上了公车,我一路心情雀跃,远远看到植物园的大门时就更觉得等不及了,车一停稳就蹦跶蹦跶的跳下去,快冲到门口了才想起没票,这才回过身去跺着脚催孙启晟:“你搞什么?怎么这么磨蹭啊?快点啦,难道这两个包就这么沉?”   他苦笑着微微弯腰,吃力地加快脚步赶上来:“我的胃还是有点疼……”      此时我看他已离开水泥地面站在了草地上,就随口答了一句:“在草地上打几个滚儿吧,估计就好了。”   我的话音刚落,就看着他忽然脚下一绊,腾空而起向前重重地栽了下来!      我吓了一跳,又觉得好笑,跑过去扶他起来。他扭到了脚踝痛得龇牙咧嘴,一手拉着我,一手颤巍巍地指着我说:“你、你、你……你也太损了吧!”   我无辜地耸耸肩:“你也不要这么听话嘛……”说着转身就要走,他突然一把将我拉回怀里,语气里居然有些哽咽:“芷昕,你能不能对我好一点?我知道你不像我爱你这么爱我,可是……我想你对我好一点。我跟你说我不舒服,是希望听到你关心我安慰我,只有一句也好,而不是只顾着想你自己还能不能出来玩儿了……芷昕,哪怕只是哄哄我,做做表面文章呢,行吗?”      我心里一抽,一种陌生的软软的疼突然从心脏泵出,向每一根血管奔涌而来,激得它们突突直跳。我不是不像他爱我那么爱他,而是……根本就不爱他。   可他说得也没错,既然答应做他女朋友,在分手之前,至少表面上也不该对他那么无情。      于是我转过去,伸手要去取他肩上的包:“你胃疼,别背这么重的东西了,我自己来吧。”   他按住我的手,温柔一笑:“没事,我能行,我怎么舍得让你受这份累?” ☆、7   到了郁金香园门口,我们去找工作人员拿了本免费派发的花名册。刚开始我们还拿着那张名单一个一个地对花名,不一会儿就没了耐心,索性把它塞到了包里,只专心致志地赏花拍照。   因为是郁金香园,这里特意装饰成荷兰风情,除了一排一排各色搭配的郁金香,也有别的花,另建有风车、曲水、雕塑等荷兰风格的装饰。我们来得早,人还不算太多,不过在场的每个人都在冒充摄影师,开发各种角度来试图拍出自己眼中所见心中所有的美丽花朵。   孙启晟最爱经典的黄色郁金香,一入园就举着相机怎么也停不下来地大拍特拍了一批。我则更喜欢那种套嵌式的杂色郁金香,两种颜色配合得当时,那感觉格外典雅。另有一种花,看起来像郁金香,但花瓣是尖头的,不同于郁金香的圆润,我们也不懂得什么,只猜它是郁金香同百合的杂交品种。还有一种,花瓣边缘全是茸茸的毛,极其温馨可爱。其实那些毛毛看起来是刺刺的,而我们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去摸,才发现它其实很柔软。本来也是,毕竟是花瓣嘛,同坚硬是绝缘的。      我们那样一路低着头看,也没去看路,不知不觉就转过外面的小园,赫然发现后边居然别有洞天,视线忽然开阔,只见层层叠叠好一片广袤的花田!   我们激动地叫一声好,奈何手边的花还没有看完,便硬生生捺住性子,仍是一步一拍地挪过去。花田分许多畦,我们从两行间走过去,再从下两行间走回来,不知不觉就走了很久。      孙启晟跟在我后面,啰里八嗦一会儿追着我拍照,一会儿又要我看他的摄影效果,还没轻没重地问我了一个问题:“芷昕,你觉得在这儿拍婚纱照会不会特好?这么艳丽的背景,正好反衬新娘的白纱!”   我无心讨论这个话题,便故意同他抬杠:“婚纱照又不全是拍白纱,也有很艳丽的礼服,到时该花成一团啦!”      这天我们彻彻底底玩尽了兴。一来是花儿的确很好看,二来,不得不承认,孙启晟的摄影技术还是相当不错的,给我留下了不少人面春花相映红的佳作。他非上纲上线地说这是因为他心目中的我有多美多美,我才没那么酸呢,这明明是因为那天我高兴,一高兴表情就好,表情好了才上相,否则他本事再大也没法把我拍成个美女。   我只没想起来,之所以那么高兴,又是谁的功劳呢?      见我高兴,孙启晟也乐呵呵的,揽着我往回走的时候道:“怎么样?不错吧?等到了夏天,这儿的荷花也很漂亮,到时候咱们再来!”      我兴头都没过呢就开始忘恩负义了,大约恰恰也是因为我兴头正好,真实的想法一不小心就放了出来:“你怎么老惦记着看花儿呀?你是有多娘啊?照理说你们理工科男生不应该这样啊,你怎么就这么另类啊?”      任哪个男生——除非是成心要当伪娘的——听别人、尤其是自己喜欢的女生说自己娘,都会受不了。他的脸色当即就有些微微涨红:“我哪有很娘?我是想着你喜欢才说带你来的!”   我不领情:“那你也得知道啊,我打赌别的男生就不见得知道这么多看花儿的地方和时令!”   他解释:“我知道这些是因为我从小就喜欢摄影,小时候我爸妈会带我来,后来上大学后参加了摄影协会,每次到了当令的花季都会组织着一块儿来。”      我噎了噎,还是嘴硬:“反正你就是不够阳刚,就是没男子气概!不说别的,咱就说一件事儿:人家都说了,一个合格的女朋友要比男朋友轻四十斤,你看我就一八十多斤的小人儿,比你轻怎么也得多于四十斤吧?绝对合格了!你还每次都抱得脸红脖子粗的,好像我是世界上最重的东西一样……”   他立即抗议:“我哪有脸红脖子粗!我抱你的时候可轻松了!”   我用描述他的熊样来据理力争:“每次你抱我的时候,连双下巴都出来了,脖子上青筋还一条一条的,哪像人家言情剧的男主角,都是谈笑风生着就把女主角抱起来了!”   他顿时捉住我的胳膊定在原地:“这还不容易!我这就来谈笑风生给你看!”      说着,他一边张牙舞爪地来抱我,一边学京剧里的花脸,哈哈哈哈大笑着,嘴里还一个劲吆喝:“我谈笑风生!我……谈——笑——风——生——”      我受不了了,一不小心就笑岔了气,只好侧身伏在他的肩膀上,这才又注意到那四条背包带,连忙制止他:“好了好了,快放我下来吧,别一会儿把腰闪了!”   他憋胀着脸:“怎么可能?我轻松着呢!”   我戳穿他:“你背上还负着重呐!”   他依然作轻松状:“没事,东西比早上少了些了。不过小祖宗,你带了这么多吃的喝的,最后也就消耗掉了一小半,你是成心考验我来的吗?”      我搂着他的脖子,有些不好意思了:“我真不是故意的……我以前没自己收拾过这些,就看着这也想带、那也想带……”我嘟起嘴,“那人家以后不这样了还不行嘛……”   他笑着在我脸上亲了亲:“没事儿,你想带什么带什么,只要你高兴,我都背着!”      我知道孙启晟对我很好,特别特别好,好得离谱,好得都有点没天理了。   在特别感动的时候,我也会良心发现,想好好对他来着,可我对他的好永远都只能保持三分钟热度,一转眼就又变成了河东狮白眼狼,自己都控制不住。      我想,这不光是因为我本来就不够爱他——甚或根本就不爱他,还因为我对他始终有一层怨气在那里,老也消不掉。我总觉得我是被他强迫的,所以他欠我的,他对我多好都是应该的。   而且,很莫名地,我老觉得我不能和周朗在一起,就是有他的责任在里面。虽然我自己也告诉自己,周朗并不喜欢我,可也是因为有了孙启晟,我才完完全全没机会的吧?      唉,周朗,周朗……我不知道我会不会一辈子都这样,只要一想起他就觉得心里隐隐作痛,怎么都没法甘心。周朗多好啊,什么都好,什么都是孙启晟没法比的!      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件事,是我和孙启晟一起看过《画皮》之后,我才发现他居然不知道这不是聊斋中的原本情节!   这人是有多文盲啊!      我不能忍了,第二天就去图书馆借了本《聊斋志异》出来拿给他看。他一边兴高采烈地接过翻开一边问我长不长,我说:“不长,因为是文言文。”   他当即吓得手一抖,差点没把书扔掉。      我鼓励他道:“这里面的文言都浅近得跟白话文没什么区别,非常易懂!你只要学过高中语文就能看得懂,我打赌!”   他苦着脸:“可我语文向来就不好……”   我不耐烦了:“不好也不可能看不懂!难道你是弱智?”      缓了缓,我又想起不该对他太凶,于是放柔和了语气:“再说了,实在看不懂不是还有我给你翻译吗?”      他这才壮了胆气,打开来看,阅读速度倒也不慢,而且通篇也只让我给翻译了两三行。      我很是为此而颇感欣慰,心想我这男朋友还是修养不低的嘛。可还没乐过劲儿来呢,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问了我一个问题:“对了,是可忍孰不可忍是什么意思来着?”   我还没来得及背过气儿去,他就又加了彻底雷翻我的一句:“是不是说:到底是可忍呢还是不可忍?”      我差点没被他震晕!   就他这水平,我现在明白了,他肯定也没看懂《画皮》!      这件事把我给郁闷的,连骂都找不出话来骂他了,只给他甩了整整一天的臭脸色。我沮丧地想:如果是周朗、如果是周朗……   周朗的文言水平只有在我之上的,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他在中国历史文选那门课上俊逸潇洒的侃侃而谈。女人永远希望自己的男人比自己强,周朗才是那个能让我崇拜的人,而孙启晟……   切!   如果有人责备我看不起自己的男朋友,那么我会回敬他:你根本不知道看不起自己男朋友的滋味儿有多难受,最难受的人明明是我!      我忘了,或者是我根本不愿去深想,我这是在以己之长对彼之短。我是文科生,还是历史系的,看篇把文言当然跟玩儿似的,若是换成理科问题,我又如何跟孙启晟比?   其实,别说是理科问题了,就是一些很基本的生活常识,只因为稍微偏理了一点,我就出过好几次状况。      譬如那段时间,正好有通讯公司来做校园推广,以很便宜的价格向在校学生推出一系列手机服务,孙启晟便拉着我去换了一对情侣卡,既联号、互相之间打电话还免费、每人还送一部情侣手机。当晚我就按说明书给新手机充了电,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兴冲冲地开机,却发现开不了。   我心急火燎地倒腾了半天,却发现还是开不了,怎么也开不了。正气急败坏间,孙启晟往我们宿舍座机上打进来了,问我怎么还没开机。   我怒冲冲地说:“这什么破烂手机啊,是坏的!”   他愣了:“啊?不会吧?我的是好的啊。”   我吼他:“你这什么道理?你的是好的就说明我的也是好的啦?我不管,你替我拿去换!”      孙启晟当即奉命赶来,拿着我的手机一检查,黑线了。   原来我把电池装反了……      当然,这又是他的错了,我的理由是:“你昨天也充了电,怎么没告诉我充电的时候手机屏幕上应该有提示啊?害我不知道我没弄对!”   他无语了半天才挤出一句:“我哪儿敢怀疑您老人家的正确性啊,所以也不会想得到你会装反电池啊……”      不用说,他的辩解永远是无效的,吃打才是永恒的真理,而我打他的理由直截了当:“你讽刺我!”      然后,那个学期我还换了部手提电脑,当然是孙启晟陪我去买、帮我挑替我配置给我砍价的。新本本抱回来,他什么什么都替我装好了,最后只要我自己拿着移动硬盘插插拔拔一下,把旧本本里的东西搬到新本本里去,我就摔摔打打的没耐心,而且弄完之后,脾气大得开始掀桌子砸椅子,嚷嚷着新本本把我好多东西都删了,不然为啥我拷完了都找不到了,而这当然都是孙启晟的错,因为电脑是他选的也是他装的嘛。   他欲哭无泪:“怎么可能……我来看看!”      他过来嗒嗒嗒点了几下鼠标,满头的汗就下来了:“小佛爷,你的移动硬盘空间不够了,所以没全拷过来……”   我:“啊?”   他望天狂呼:“这个世界上还有比你的新本本——当然还有我——更大的冤假错案吗!!!”      在那之后,我们俩一块儿在我头上猛挠了一阵儿,嘻嘻哈哈的也就过去了。   他没骂我,也没笑我,那也许是他永远都不会做的事。 ☆、8   我和孙启晟在一起没多久就放暑假了,我兴高采烈地回了家,并且拒绝了他几次三番提出的要去我家看我的要求。   我吓唬他:“我爸妈不让我这会儿谈恋爱,见了你非打断我的腿不可!”   本来我想说的是“见了你非打断你的腿不可”,不过转念一想,根据我对他的了解,打断他的腿的威慑力比不上打断我的腿。      他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还会有这种事:“你还没跟你爸妈说咱俩的事儿哪?那我来了不去你家,你偷偷溜出来陪我几天不行吗?”   我批评他:“你这什么呀?还老师呢,就是这么教育学生的?我本来从不对我爸妈撒谎的,为了跟你谈恋爱都骗了他们多少回了,心里已经够内疚的了!再说了,他们要是发现了我在撒谎,这事儿就更大了,你可不能害我啊!”      他眼瞅着没戏,不由有些沮丧:“好吧……可你爸妈为什么不让你这会儿谈恋爱呀?你都上大学了,现在的小孩儿小学就谈恋爱的多了去了。”   我跟他说:“我爸可不这么想。他老人家说了,大一大二还太小,不会看人,而且我爸还专门说了,不要被师兄迷惑,因为这会儿我们听着你们侃侃而谈满心崇拜,等过两年就会发现,你们这会儿懂的,等我们到了这个年龄也就都懂了。”   他在电话那头笑:“你爸这个观点跟我们刚上大一时思修老师讲的一模一样啊!不过那老师当时也送了我们男生一个忠告,说你们这会儿先别看着师兄搂着师妹眼红,等你们也变成了师兄,小师妹就手到擒来了!”   我啐他:“哼,还好意思说!”      他笑了一会儿之后,又有些郁闷:“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在你爸妈那儿转正啊?”   我告诉他:“我爸说到了大三就要找男朋友了,因为还是在学校里找靠谱,等出了社会,好的男生都被别人挑光了。”      说到这里,我又有些惆怅:难道我还真会跟他这么一直耗下去、到了大三就让他见家长啦?      我拒绝孙启晟的理由倒不是编的,我爸妈是真不让我这会儿谈恋爱,说二十岁之前都算早恋。他们要是知道我不但谈了恋爱,还已经跟男朋友把最后一步都走到了,估计会拉着我一起去撞墙。      好在孙启晟是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他其实没有暑假,因为假期也还有学生留在学校,他还得继续在那儿照看着,他之前说要来看我,指的也就是请几天假快去快回而已。   所以那个暑假,我们的联络基本上都是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进行。在网上聊天的时候,他时不时就会给我传那么一两首缠绵悱恻的情歌,大多都是我不喜欢的那几个娘娘腔男人唱的,所以我一般接收是会接收,却不见得会听,而他每次问我好不好听的时候,我也大都并不瞒他:“我还没听呢。”      他知道我不喜欢这些人这些歌的理由,也没多说什么,只反复催我一定要听其中一首:“品冠的声音其实挺低沉挺man的啊,你听听他那首《疼你的责任》好不好?”      我一看这歌名儿就觉得怪腻歪的,但经不起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磨,也就把这首歌加进了我的播放器。不过一般我都是边做别的事边听歌,那好几百首歌曲还是随机播放的,于是这首歌我总共听过几次自己都不知道,即便听过,那其中唱的究竟是什么,我也从来都没听进去过。      那年开学之后,我上大二、孙启晟则升入了研究生二年级,他搬回了学校的青年教师公寓。这也是学校的规定,在职研究生都是只有第一年在分部住,管理分部的学生,第二年就搬回本部,管理本部的学生了。      孙启晟住回来让我不知究竟是祸是福。说是福很容易理解,比如我从此多了一个可以舒舒服服上自习的地方。青年教师公寓都是奢侈的双人间,自带浴室洗手间那种,而且他同屋的女朋友也是这种在职研究生,也住得特宽敞,于是他同屋长期都在女朋友宿舍里呆着,还真是不影响我们。   青年教师公寓也没有我们学生宿舍的用电管制,可以自己用小锅煮东西吃,所以每次去超市,除了给我们俩买日用品之外,孙启晟往往还会兴致勃勃地拿出一副家庭煮夫的熊样儿,采买些速冻食品之类的,带回来煮给我吃。      说是祸,则是因为这样一来,我不就更依赖他了吗……   一直以来都觉得并不爱他,和他在一起只是我失恋加被他拿住把柄加需要澡票的权宜之计,所以我其实从来都没打算要跟他天长地久的,应该只需要权宜到我遇到下一任真爱、然后我和钱老师那档子窝囊事的风头也完全过去、而且我的真爱也可以把澡票匀给我就可以了吧?   可现在……   别的不说,光说这澡票的事儿吧,我发现我由俭入奢易,已经不想再用澡票了。   因为在孙启晟那儿洗澡可比去澡堂要方便多了!      话说在孙启晟那儿洗澡也不是我自己要求的。那会儿第二学年刚开始,我想着干脆就先去跟他把澡票给要了,也好让我安心。结果他说:“你还要澡票干嘛呀?就在我这儿洗呗!”   我惊愕:“那怎么行?万一你同屋回来多不好啊!”   他说:“那有什么?他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女朋友,再说了,他自己也有女朋友,对这种事不会大惊小怪的。”   我还是不干:“就算他不觉得怎么样,只要他知道了,以后再见到他我也还是会很尴尬的。”   他索性又耍起了赖:“我保证你不会。反正万一他回来我就跟他说你在这儿洗澡,他一准儿就又走了,你甚至都不会知道他知道你在这儿洗澡。”      我被他最后这句话绕得晕了一下才明白过来,心想这什么人哪,那不是自欺欺人嘛!   可坏就坏在这个提议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于是我找了个他同屋肯定不在的时间段,从了。   有了第一次就停不下来了。   所以说,除非我的下一任真爱也有同等条件可以提供给我,否则我还真是,恐怕在毕业之前都摆脱不了孙启晟了。      他们的浴室其实挺安全的,是从里面上插销的那种,除非踹门,否则都不可能从外面打开。可是我第一次进去洗澡,才刚脱掉衣服,孙启晟就敲门了:“芷昕,让我进去,我要上厕所!”   我才不让呢:“你上厕所我怎么洗澡啊?又没有浴帘!”   他说:“小的,很快的,你等我上完再洗。”   我的下意识十分多此一举地指挥我抬手挡在胸前:“我衣服都脱了!”   他顿了顿:“我又不是没看过……好好好,我不看你总行了吧?”   我还是不干:“不理你,你等我洗完再进来!”   他哀求道:“我真的憋不住了!”   我半信半疑:“那你刚才不说?我这才进来了两分钟!”   他说:“我就突然有感觉的,我肾不好。”      那会儿我年纪小,虽然已经尝过情-事,却还不懂得男人的肾好不好意味着什么,于是也没想太多,亦不敢掉以轻心:“那……你去隔壁借一下厕所呗!”   他说:“万一就是我离开这会儿我同屋回来了怎么办?你不觉得尴尬?”      我想想也是,只好随手抄起刚刚才脱掉的外衣往身上一套,给他把门打开。   那是件长款宽松衬衣,刚刚好遮住我的臀部,而我不知道这样的穿着会带给男人多大的视觉刺激。   何况这人本就是有备而来的。      他一进门就返身把插销插上,将我牢牢抵在墙上。   我们那个鸳鸯浴洗了足足两个小时……      后来,只要是来他这里洗澡,我就很少有能自己单独清清静静地洗的时候。我不喜欢这样,因为他总是把水哗哗地开着,就算我们不直接待在喷头下,也少不得要被溅得一身湿。   于是我说:“孙启晟,我以后不来你这儿洗澡了,你还是把澡票给我吧!”   他坏坏地一笑:“笨笨,你看我住的都是有浴室的宿舍,难道还会有澡票吗?”   我这才知道上当:“啊?那我不当你女朋友了,上学期说的就是你给我澡票我就当你女朋友的,现在你没澡票了,我们的交易结束!”   他脸一沉:“什么交易不交易的?说了不许再说这种不想和我在一起的话!再说了,你都是我的人了!”      我想说这都什么年代了谁还在乎这个呀,想想这也太彪悍了,还是算了吧。然而明明没有在洗澡、周围却到处都是水花飞溅的状况还是让我很不舒服,于是我埋怨他:“你怎么这么浪费资源啊……”   他满脸无奈:“不是你说怕我同屋万一回来听见的吗?”   我说:“那也可以等到听见他回来了再开水呀!”   他问我:“你觉得就凭咱俩折腾的这劲儿,能听见外面的动静吗?”      我的脸狠狠一热,在他肩膀上使劲掐了一下:“那就不要这样!”   他作窘迫状:“我也不想在这里,可我现在不是暂时还没那么多钱总去住宾馆嘛……”      后来,待我知道了男人肾脏的功能之后,便常常挤兑他:“不是说肾不好吗?那还不消停着点儿!”   他赤红着脸:“我就知道撒那个谎要被你数落一辈子!要不是那天实在想死你了,你又死活不肯让我进来,我怎么犯得着……算了,随你怎么说,我用行动来证明自己!” ☆、9   在如此耳鬓厮磨四体交缠的亲密之外,我们俩还是常常吵架——确切地说,是我还是动不动就对孙启晟生气。也不是不想控制自己,而且我在别人那里都不这样的,不知道为什么,只要是面对着孙启晟,我就特别暴躁易怒,往往脾气一上来,就怎么看他都不顺眼,就想狠狠骂他让他也不痛快心里才能舒坦点儿。其实他从来都没有主动惹我生气过,于是我总是发现自己的情绪是莫名其妙无中生有,这让我感觉更加不好,于是生搬硬套地找理由也老要给他寻出几个不是来。      比如那次我们一起看《城市岛屿》,里面男主角的小儿子特有个性,专门喜欢胖女孩儿。看完之后,我问孙启晟:“你呢?你喜欢胖子不?”      他噎了一下,含含糊糊答了声一般,就笑眯缝了眼。   我可不让他逃避问题:“什么叫一般呀?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啊?”      他只好想了想,然后小声回答:“喜欢……”   我立即沉下了脸:“啊?你的意思是我是胖子?”   他马上否认:“当然不是啦,怎么可能?”   我紧接着追问:“那你喜欢我吗?”      他傻眼了,笨口拙舌地不知如何表达自己的意思:“我当然喜欢你……我说我喜欢胖子,不是说你就是胖子,我……”      我刚才本来还是跟他闹着玩儿的,这会儿真不高兴起来了,心想这人怎么这么笨啊,都研究生了,居然连这么简单的逻辑题都能绕晕他!如果是周朗,这简直是再简单不过的小圈套了!      他见自己死活说不清楚,只好改口:“好好好,我不喜欢胖子总可以了吧?”   我立刻又问:“是吗?那如果有一天我变成了胖子,你是不是就不喜欢我了?”      他这当口彻底晕菜了,抓耳挠腮地着起急来,忙着要补救,却发现怎么也补不过来:“不是,你怎么会变成胖子呢?你永远也不会变成胖子的!”   “你又不是上帝,你怎么知道?你说我不会变成胖子我就不会变成胖子啦?我以后生了孩子上了年纪,怎么就不会变成胖子啊?”   “不会的,只要你注重保养坚持锻炼身体,就不会变成胖子的。”   “哦~搞半天你喜欢我还是有条件的啊,非要我不是胖子才喜欢!”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那你到底什么意思呀?你一会儿说喜欢胖子,一会儿又说不喜欢胖子,你蒙我呢吧?你对我到底有没有半句实话呀?”   “我……”      他噎了半天,眼珠子都快瞪出本就不大的眼眶了,才仿佛茅塞顿开般憨憨一笑。   我怒目而视:“你还有心思笑?”   他腆着脸强搂住我:“芷昕,你刚才说会给我生孩子,会跟我一起慢慢变老。”      我一愣,这才想起我的确提到这茬儿了,顿时又理亏又自恨:“你这人到底有没有一点逻辑性啊?我说的是我以后会生孩子,又没说是给你生孩子!我说我会年纪变大,又没说是跟你一起变老——还慢慢变老,酸不酸啊你?”   他这回倒头脑清晰起来:“如果不是给我生孩子,不是跟我一起变老,你长不长胖也跟我没关系了,不是吗?那你还问我干嘛?”      我张了张嘴,发现这回是他赢了,我没词儿了。   可我心里还是很不舒服,这是另一种不舒服,他输了我觉得他没用,他赢了我又觉得他不让着我让我没面子。      刚要发作,他又加了一句:“我是说逻辑上跟我没关系,可是感情上还是跟我有关系的。如果你不是给我生孩子,不是跟我一起变老,我会一辈子都不开心,一辈子都牵挂着你,为了这件事耿耿于怀,说不定还没来得及变老就郁郁而终了。”      这下我的心情总算好多了,于是我嘟着嘴哼了一声,乖乖待在那里不动,让他亲了我一口。   然后他讨好地对我陪笑:“小祖宗,你以后别问我那么难的问题了好不好?怎么回答都是错的……”   我恨铁不成钢地掐了他一把:“那是你自己太笨不会回答!”   他忙问:“那那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到底是什么呀?”      我心情正好,也就大大方方地告诉他了:“正确答案是这样的——我问你喜不喜欢胖子,你就回答:‘那要看你是什么了,你是胖子我就喜欢胖子,你不是胖子我就不喜欢胖子。’”      他傻了眼,好半天才竖起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我大二的夏天来临的时候,我们迎来了在一起一周年的纪念日。   不用说,这样的日子,一身娘娘腔小情调的孙启晟自然是要给我们俩安排一系列活动的。      这回他带我去的是一片位于市郊的特有味道的胡同区,高度统一的灰乎乎的色调,让人一眼望去就觉得这里凝集着那种属于北方的货真价实的有底蕴的文化,古意盎然,朴实到了极点,反令人感到醇厚中透着某种凝重的高贵。   我是学历史的,对这种观感最没有抵抗力了!      这里的四合院全都出租作了商铺,门口用灯笼或帘子挑着某个含义暧昧不明的招牌,引诱着你非得走进去看看里面究竟是做的什么生意不可。这样的地方原该是特别吸引外地人和老外的地方,当地人却很酷地没有大肆宣传,于是基本上只有本市的人才知道还有个这么好的去处,所以人并不算很多,走在这里无论是聊天、观赏、购物还是拍照,都舒服得妙不可言。      孙启晟当然扛着他那架沉重的单反相机。我原本是随意穿了件T恤短袖配牛仔短裤的,这样的造型本来跟背景实在不搭,当然我也没有在意。然而孙启晟在一家服饰店给我买了条饰满窗花图案的长裙一换上,上身再搭上一块敦煌壁画风格的纱巾,感觉立马焕然一变,拍照时再加上他对我pose的半专业指导,最后出来的竟是一组艺术写真风格的佳作!      然后,在一家做银饰的店里,我们俩停下来就不舍得走了,因为这是个非常特别的手工艺作坊,他们的银饰是用银粉当场制作的,还可以让顾客DIY。最让我这个文科生怎么惊叹也不够的是,店主姐姐用来打造银饰的明明都是那种灰白色像泥一样的东西,她却非说那是纯度高达99%以上的银粉!这是从日本引进的工艺,用银粉捏好造型之后,放到烤箱里烤上个几十分钟,出来的就是我们看到的那些精美锃亮的银质工艺品了。      孙启晟跟我讲解了半天为什么银在颗粒太小的时候折射出的光线就不一样、因而呈现的颜色也不一样之类的物理原理,我听到最后也半懂不懂,也就作罢了。孙启晟建议我们俩一人DIY一个银坠子,做成一对情侣项链,正好作为我们一周年纪念日赠送给彼此的礼物。   如此有心的提议,又不要我出钱,我当然不会有意见,唯一感到发怵的顾忌在于……   我从小就手很笨,实在没信心能做好一件工艺品,而这材质偏偏是银的,就算再小的坠子,最后算下来也得近百块钱,要是糟蹋了岂不是浪费?      店主姐姐听了我的担忧,从容笑道:“没关系,第一次嘛,大家都没把握的。你们可以做一个最简单却也很有意义的,就是捏一个圆,然后在上面印下自己的指印。”      我和孙启晟当即大喜——虽然大喜的原因可能不尽相同——便照她的提议这么做了。她把我们做好的模子放进烤箱之后,我们又出去逛了半个多小时,回来时刚好出炉,亮闪闪两枚小小的银坠子,店主姐姐正在给我们配链子,孙启晟配的是项链,我便要求给我的配成手链。   孙启晟忙跟店主姐姐说:“那也给我换成手链吧。”   我拦阻道:“不要了啦,我是故意的,就不想跟你的一样。”   他有些受伤:“为什么……”   我跟他解释:“两个人都是项链多没创意多没意思呀,天底下所有情侣都会这么做,我才不要这么没个性呢,反正坠子是一对就成了呗。”      其实,他心里那个没有出口的理解并不是误会,他想的是对的,是我在撒谎。   我是故意不想跟他那么登对,就算是应景地整个纪念品,也想尽量错开不要完全搭配。   毕竟我可没打算跟他天长地久啊。      不过,孙启晟就是孙启晟,我给他的解释他都会接受,不管是不是打心眼儿里相信,至少他愿意相信。      才从那家店里出来我就开始嫌弃起戴在我手上的这条新崭崭印着我男朋友指印的手链来了:“真丑!你看嘛,要不说的话谁知道这是指印啊?就看到一个扁扁的还莫名其妙凹进去的不规则圆了,跟破烂儿似的!”   孙启晟却抚着脖子美不滋儿的:“我可喜欢我这个了,我女朋友连指印都这么精巧可爱!”      这话我爱听,不过我也知道他这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兼满嘴抹蜜糖呢,我那个指印也一样,看上去就是一块不规则凹陷而已,既没什么特别的,也没什么好看的。 ☆、10   大二的暑假,我照例回了家,孙启晟照例要求过来看我。   这回他的请求可没这么好拒绝了,因为他两年的学生工作已经结束,从这个暑假开始他就不是老师了,也就是说,他也闲着,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可以骚扰我。   他的劝说也是有理有据的:“你爸不是说你上大三就可以找男朋友了吗?你开学就是大三了呀,也差不了这几天了吧?”      对此,我当然要死扛到底,坚持跟他说这几天还是很重要的,现在公开他和开学后公开他还是存在着本质区别的。   于是他又旧话重提:“那我过来,住在宾馆里,不去你家,你每天出来陪我不行吗?”   对此,我也只能用老理由来拒绝:“那样就是对我爸妈撒谎,我说了,这种事我可不干!”   不过,作为妥协和对他的安抚,我同意了开学前提早返校,跟他出去旅游一趟。      我们去了附近的一个海滨,那里刚刚开发出一个旅游景点,叫做“画石”。所谓画石,指的是一带耸峙的山岛,岛上的岩石一直处于严重的风蚀剥落过程中,这既是它们形成各种各样绝妙形状的原因,也使得它们随时可能坍塌,每一次看到的形态都可能和上一次所见有所不同。   所以,我们在这里最主要的旅游项目就是乘船出海,从海上观看这带奇妙的岩石,然后再有一段海泳时间。      我们乘坐的是一艘挺酷的方形白色双轨船,上下船的舷梯在船尾的正中央,两旁各有一片网子,供人游泳后全身湿漉着躺在上面晒太阳。在见到岩石之前,因为有一座较大的岛屿阻挡,海面上风平浪静,我们迎着轻柔拂来的海风,看着阳光在自己裸-露的肌肤上跳跃起点点晶亮的金色,只觉得心情无比愉快而舒畅。      早上出门的时候孙启晟特意找了个不错的自助餐厅,让我俩吃了顿丰盛的早餐,以便储备下足够的能量。他这人胃口弹性大,跟骆驼似的,一口气吃了平常两倍的分量,说是这样才能支撑下半天的活动;而我就不行了,有心无力,撑死也只能吃平常那么多,于是这会儿才上船没多久,就嚷嚷着饿了。      于是孙启晟转身去掏背包:“那吃点饼干?巧克力?”   我嘟着嘴摇头:“不想吃甜的……”   他便问:“那就吃你的瓜子?”   我万分惊喜:“啊?有瓜子吗?我走的时候明明忘了带的啊!”   他摇头叹气:“我帮你带了呀,什么事能指望你啊,哪怕是关于你自己的事?”      于是我喜笑颜开地坐在那儿一边嗑瓜子一边欣赏风景,那情形不要太惬意。然而这样的舒适却是好景不长,进入风景区之后,船驶入开阔的海面,风浪顿时大了起来,开始颠簸。   我和船上大多数女孩子一样,晕船了。      眩晕的感觉渐渐向我的脑子里膨胀进来,胃里很快就冒出越来越多的酸水,海上在兴风作浪,我肚子里也在翻江倒海。我本来不是晕车的人,船也很少坐,于是这种感觉对我而言极其陌生,也因此让我感到格外难以忍受。我软绵绵地靠在孙启晟身上,把全部重量都一古脑交给他,尽量找到一个让我最不难受的姿势和位置。其实我记得他有时候是会晕车的,那么晕船就更该比我厉害了吧?可他既然没提出什么意见,只周到地扶着我的脑袋让我靠得更舒服,我也就乐得当没这回事。      偏偏此时,我们已经进入风景区最为精华的地段,为了不浪费钱更浪费机会,我也只得强撑着看。阳光照在岩石上,把它斑斑驳驳的色彩渲得更加浓烈。船长向我们解说那些颜色的来源:“红的是铁,绿的是铜,黑的是锰,白的是钙——当然,也可能是海鸥的便便。”   听到这里,饶是晕船晕得正酣,我也忍不住笑了。      待到船只驶离风景区,向游泳区开去的时候,我已经晕得奄奄一息,这还算好的,要知道不少女孩子都趴在船舷上吐过了。船长开足马力,尽快来到那片清浅的游泳区,然后对我们说:“现在可以下水了,下到水里就好了,不会再晕了。”      我们也都是这么想的,然而没想到趴在水上漂了一会儿,我居然还是觉得不好,还是晕。因为浪依旧很大,带着我一上一下地动荡,虽然没有船,我干脆就直接晕浪了。      我立起来凫着水调整了好几次,却觉得越晕越厉害,呼吸短促喘不过气来。我以前只知道人晕车晕船的时候会吐,而我却居然有一个非常诡异的特点:我会手脚麻木,甚至轻微痉挛!   于是我眼睁睁体味着四肢末端渐渐失去知觉的可怕感觉,不敢再在水里停留,挣扎着向船梯游回去。      因为晕得受不了,我生怕一张嘴就会吐出来,因此一句话都没说过,孙启晟也就不知道我这边到底是什么个情形。此时他看到我往回游,连忙跟过来问我:“怎么了?”   我只觉得脸上也开始一道道发麻,估计脸色难看得厉害:“不行,还是晕……”      他连忙单手扶住我,给我助了把力,两个人一块儿游回船边,攀住梯子爬了上去。   一站在甲板上,我就支撑不住地半眯上眼睛靠在他肩头,任他把我半抱着托到有顶棚遮蔽的长凳上躺了下来。   他自己也坐在我身边,仍然扶着我,尽量让我的身体——尤其是脑袋,不要随着船只晃动。   我心里还挺纳闷儿的:难道他不晕吗?他明明有点晕车,不是晕船比晕车更容易吗?      这个念头刚在我脑子里转了一圈,孙启晟就用实际行动回答了我的疑问。   他忽然轻轻将我放好,然后猛地站起来快步冲向一边,趴到舷上就吐了。      我自己也晕得七荤八素,完全没有办法去照顾他。而他刚吐完我就也受不了了,趴到另一边舷上也吐了起来,他连忙跟过来扶着我,又拍背又递纸巾又送水,搞得我很惭愧。   不过我也有理由安慰自己:谁让我晕船晕得这么诡异呢?实在是双手双脚都跟抽筋似的嘛,有那照顾他的心也没那照顾他的力啊!      没想到我这边还没自责完呢,他那头更加轰轰烈烈的自责就开始了。这家伙夸张地左右开弓抽起了自己耳光:“我错了,宝贝儿我错了!不该带你来坐船的,让你晕成这样,我真该死!”   我又感动又好笑,有气无力地拉住他:“好了好了,你不也吐了吗?你已经得到报应了哈,我不怪你了。”      吐过之后,我只觉得全身无力,脑子却清醒了很多,比刚才舒服了不少。我想了想,问孙启晟:“你是不是在水里就没事啊?”   他点点头:“嗯。”   我推他:“那你快回水里去吧,如果还游得动的话。”   他有些犹豫:“可我走了你怎么办?”   我跟他说:“我没事了,躺着就成,你不用管我啦。”      他还是婆婆妈妈拿不定主意,生理上的需要分明让他很想赶快回到水里去,却还是望着我下不了决心。   我加大了推他的力度:“快去了啦!我不用你陪,我已经不晕了,就是不想说话只想睡觉,我干脆在这儿睡一觉好了。”   他这才千叮咛万嘱咐地走了:“那你乖乖躺着,别起来乱走动,我把包放在你手边,吃的喝的都在里面,你要是饿了渴了马上就能拿到,我一会儿就回来,啊。”      于是我孤零零的在船上躺了一会儿。说是要睡,其实却也睡不着,许是因为阳光太亮了。人无事可做的时候就容易胡思乱想,而我想着想着,忽然就觉得委屈起来,突如其来的眼泪夺眶而出。   越是哭我就越难受,觉得自己浪费了钱,还不能尽到陪伴男朋友的义务——不知是不是身体的难受让我心里也软软的,刚才孙启晟抽自己耳光的时候,有一层意思分明是怕我怪他,干脆自己先对自己下毒手,殊不知我始终都没有萌生过半分责怪他的念头,根据我以往的斑斑劣迹,连我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这样。   总之,经过一番衡量,我痛下决心,哭着鼻子站起来,勇敢地下到水里去了。      可是毕竟不在合适的状态,才游了一会儿我就又觉得不舒服,而且下到水里就看不见孙启晟在哪儿了,想找他也找不到,既无聊又没有安全感,我只好又回到船上去。      刚走到那片网子上坐好,就见孙启晟回来了,他一看见我就一副松了口气的样子:“我怕你逞强下水,上来检查来了,你好好的就行。”   我大奇:“我刚才下水你看见了?”   他挑起眉头:“没有啊,你还真下水了?不是让你别去吗?我就是担心你所以来看看。你别下水了啊,我也不去了,就在这儿守着你。”      我无语地瞪着他。      他明白我的意思,不由一笑:“知妻莫若夫吧?”      我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扭头望向别处:“你在船上呆着要是又晕怎么办?”   他拍着胸脯保证:“不会了的,吐过一次就好了!”      说到这里,他大约是为了自己刚才当着我的面吐出来而颇觉羞愧,连忙带几分不自在地转移开话题:“对了,刚才我游到挺远的地方,你猜怎么着?我看到海豚了!”   “真的?”我不肯相信。   “千真万确!”他言之凿凿,“我先是看到它在水面上一纵而过,赶紧潜到水里,看得更清楚!”   “啊……”我又羡慕又自恨,这么难得的机会居然都让我错过了啦……      他来了精神,搂着我的肩膀绘声绘色地描述起来:“海豚长得可可爱了,大锛儿头,大眼睛,嘴巴还尖尖的翘起来,好像随时都在向你讨巧撒娇似的。”   我一愣:“啊?那岂不是长得很像我?”      他也愣了,扭头打量了我一下,伸手将我的刘海全都捋到头顶上去,露出我的额头。   然后,他眼睛里的笑意越来越浓:“还真是,你就是只可爱的小海豚啊!我以后就叫你我的小海豚得了!”      我啐了他一口,自己却也忍不住乐了。      因为梁咏琪的那首《天使与海豚》,但凡说到一个人是海豚,我们都会自然而然不约而同联想到:那另一个人岂不是天使?      果然,我的想法还没出口,他就自己说了:“人家不是说了吗?两个人吵过架之后,先转身的那个是两个人中的天使——所以我是你的天使吧,嗯?你看,天使与海豚,连人家大歌星都专门唱歌歌颂咱们的爱情故事,咱俩真是天生一对啊!”      他说的这后半句话把我无语到了,不过对前半句我也无语,因为我没法否认,他何止是每次都会先转身?他根本就从来都没有转过去过好不好? ☆、11   这天乘船回到码头之后,我们俩什么都不想了,就想赶紧回旅馆去洗个澡睡顿午觉,毕竟晕船还真是挺伤的。      我们住的是一家很可爱的家庭旅馆,院子里两排彼此相对的房间,都是平房,每个房间门口都有一个烤架,屋里还有小厨房,配着基本的调料和餐具。所以如果你自己打了鱼回来,厨艺也还过得去的话,还可以在这里享受一顿烤鱼大餐哩。   屋子里条件也很不错,就是有些小,除了一张大床之外,其余家具都很袖珍,也没有椅子,真是标准的情侣酒店,个中含义无需多言。但反正我们东西也不算多,不算不方便,屋子整洁也就行了。      按照惯例,洗手间先给我用。我进去漱了口,清洗掉吐过之后口腔里那种难闻又难受的味道,便钻到浴帘后面去,将水开到最大,哗哗哗冲了起来,换孙启晟进来漱口。   而他漱完口之后,也钻到了喷头下面来。      我让到一旁,正准备趁他冲的时候上洗发水,却冷不丁被他一把捞回怀里。我的惊呼尚未落尽,他滚烫的唇就凑了上来,带着一股子牙膏的薄荷味儿。   我挣了挣:“你还有体力啊?”   他带着我的手向下,让我自己检查证据:“你说呢?”      他有体力,我可没有。于是我软绵绵地任他将我抱起来,双腿分开环在他身上。这里的墙没有镶瓷砖,不免粗砺,他舍不得让我靠在墙上,便只是凌空抱着我,低喘着律动。   这是我从未体验过的男子气概,顿时心跳加速:“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壮了?”   他脸上漫开一朵沉醉的轻笑:“我一直都是这样的,没机会表现罢了……”      我又羞又喜,不知该说什么才好,便轻嘤一声,伏在他肩上,咬住他的肩头。      他一边越发卖力地动作一边侧头往我耳朵里一缕缕吹气:“小海豚,你刚才吐得我好心疼啊,怎么办?我觉得我以后会舍不得让你怀孕的……”   我心里正柔情四溢,因而也并不抗拒这个话题:“你现在是这么说,真到那时候你才不会管我呢!”   “怎么会?”   “怎么不会?难道你不会爱孩子多过爱我?”      他扳过我的脸,认真地盯住我的眼睛:“当然不会啦!你看,我爱你超过我自己,而孩子是你的一半加我的一半。所以,比如你是100,我是1,他/她也就是50.5啊,怎么可能超过你?”      这天直到入夜,我们就在旅馆里腻歪过去了。别说孙启晟了,就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就在这蜜里调油的一天之后,我们又吵架了——不对,是我就又对他大发雷霆了。      那天本来也是个幸福快乐中漾满柔情蜜意的日子。早上睡到在水洗过般的淡橘色阳光中一起醒来,吃了顿美美的早午餐,然后带着满满一背包吃食去海滨游泳。游累了觉得没意思了,孙启晟突发奇想,让我学着美剧里的样子,把他埋起来。      这主意太好了!于是我们俩齐心协力,先挖了个浅坑让他躺进去,然后我开始独力劳动,一会儿用手正面进攻,一会儿用脚反面进攻,吭吭嗤嗤折腾了半天,总算把他自脖子往下都埋了个严实。原打算再给他做一对Friends里大家给Joey做的那种大-乳-房的,尝试了半天,却只能无奈地承认我的手工水平果然有限,怎么做都无法成功,最后只能打了个大大的折扣,在相应部位浇两圈水再放上两个圆石块,表示那俩地方很特殊。   那一番闹腾,整个过程当中,我好几次都瘫坐在地上,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把自己笑死掉了。      最后,我拿着相机给孙启晟卡擦卡擦拍了好几张照片,就把他挖了出来,轮到我躺进去了。到底是男生,他三下五下就把我给埋好了,而且他所用的沙子是从更深处挖起来的,因为比较湿的缘故,轻而易举就给我捏了两个超级性感的大咪咪,然后他还拿来两枚葡萄放在一对顶峰之上,顿时就传神得惟妙惟肖。   我一直在咯咯咯地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若不是因为我笑得厉害,常常把身上的沙子抖下来,他的杰作估计能完成得更快、效果也更好。于是他又气又好笑地问:“你到底在笑什么呀?给个理由行不行?”   可恨我只有岔气的份儿,哪里说得出一句话来。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只是觉得那种情形特滑稽特可乐,并且沙子常常会碰到我的痒痒肉,让我忍俊不禁。      闹够了之后,我们回到水里把身上的沙子冲干净,然后就沿着海岸一直往北走,踏着清凌凌惹人心喜的波浪,就那样渐行渐远。踏着浪走累了,便坐在沙滩上懒洋洋地晒太阳,那分舒服自如胜似神仙。      到了午后,我生平头一次目睹了大海退潮的景象,距离海岸线约摸十米开外的地带,水中央一点点地露出一道长长的沙滩,奇妙无比。   有那么一会儿,我新奇得几近震惊,只知道在水里傻傻地站着、走着、看着、想着,完全不知道该做什么好。      直到孙启晟从前面跑回来告诉我可以捡水里的石子玩儿,我才恍然发现这片海滩上竟有那么多美丽的小石头,于是兴奋地惊叫着专心致志捡起石头来,两个人还时不时交流收获,俨然地质学家在作考察。每块石头都让我觉得自有特点,于是它们每一个都让我爱不释手,全都舍不得扔,于是一古脑装在了孙启晟的背包里。   孙启晟皱起了脸:“你又来对我进行负重考验了……”      我给他解释:“哎呀,你不知道啊,这是我的童年阴影啊。小时候有一阵儿我家附近修路,我常常在那儿捡到那种白色透明的石头,我觉得那都是水晶,所以当宝贝一样捡回来珍藏在一个盒子里,后来搬家的时候被我妈发现了,下场就是挨了一顿骂,石头也被她全部扔掉了,你不知道我当时有多心疼啊!”   他顿时面露同情:“你妈为什么要骂你呀?还不让你收藏石头?否则你现在也许就是地质系的高材生了!”   我撅着嘴:“她说那些石头脏兮兮的,也没什么用呗。”   他便抚慰地搂住我:“好吧,现在小海豚是我的宝贝,我不会再让你的石头被扔掉啦。”      就这么着,我们在海边一直徜徉到有薄薄的暮色升起,我才惊觉时间不对,叫了起来:“几点了?今晚上不是要去看那个海滨印象音乐剧的吗?”      他连忙解下背包,在里面翻了半天,好不容易才从一大堆杂物中找到手机一看:“五点半了……”   我急得跳了起来:“怎么办啊?七点就开始了!我们现在还得回去洗澡吃饭,怎么都赶不上了啊!”   他讷讷地说:“那就不洗澡行不行?”   我跺着脚:“当然不行啦!身上全是盐黏糊糊的,那里不是露天的吗?到时我该被蚊子叮死了!”   “我给你拿驱蚊水……”   “没用的啦!本来我就招蚊子,身上再不干净的话,就算有驱蚊水它们也会宁愿扑上来死在我身上也要咬我一口的!”   “那你洗快点,你洗澡的时候我去给你买快餐。”   “再快能快到哪儿去呀?回到旅馆都六点了!再说你也得洗呀,要不一会儿你一身盐坐在我身边,还不是给我招蚊子?”   “那……”      这回我没容他再提出任何无论有用没用的建议,直接怪罪起来:“都怪你!你怎么不看时间啊?你不知道我们晚上有安排吗?”      其实我也知道,如果换个男朋友,如果不是孙启晟,对方一定会这样还嘴:“那你自己怎么不看时间啊?你不也知道我们晚上有安排吗?”   或许对方还会加上别的:“还不是你自己太麻烦,又要洗澡又要吃饭,自己不能将就,耽误了时间怪谁?”      可他毕竟是孙启晟,他只会委曲着嘟哝:“我……我那不是看你在这里玩得实在开心,不忍心打断吗?”   我怒冲冲地大声嚷嚷起来:“什么不忍心打断啊?你提醒我一句会死啊?现在弄成这样你就高兴了是吧?”      我就那样气哄哄地一路骂着他往回走,因为横竖都是赶不上那场演出了,他要叫车我也拦着不让:“你行了吧,两张票钱都浪费了,现在还不节俭着点儿!”   他嘻皮笑脸地凑上来:“小海豚这么心疼我的钱包啊?”      我恶狠狠地横了他一眼,赌气不再跟他说话,他便也垂下脑袋,大气都不敢再出。      他运气不错,这天我跟他和好得比平常都快、也更容易,因为一个小小的意外状况——   我的小腿抽筋了。      也不知是不是头一天晕船的后遗症,而这可不是晕船时那种肌肉麻痹和轻微痉挛的所谓抽筋,而是真格儿的。我走着走着就突然觉得小腿肚子一阵抽痛,“啊”的惊叫一声,站住了低头一看,便看到我的左边小腿肚子正一个劲往前扭,脚背不由自主地要绷直,可越直就越是疼得钻心。   我又疼又急,觉得丢脸透了——我可是正在跟孙启晟生气呐,怎么能突然出这种状况?!      然而孙启晟显然并没想到这一茬,他连忙蹲下来,也不嫌脏,一边抱住我的左脚一边叫:“快扶着我的肩膀!”      此时我哪里还顾得上同他赌气?刚乖乖扶稳,就见他双手用力将我的左脚往上扳,扳过来之后,那注剧痛果然立即消失,我喘着气擦了把瞬间之内就糊了满脸的汗,只觉得仿似经历了虚惊一场。      他抬头问我:“怎么样了?”   我有些不好意思,点点头低声说:“好了。”      他这才站起身,仍旧扶着我:“肌肉有没有拉伤?走两步看疼不疼?”      我试着往前迈了两步,觉得左边小腿肚子有点隐隐作痛,不过也能忍,便道:“还好。”   他敏锐地说:“还好就是还是有点疼啦?我这就叫车去!”   我拉住他:“这都没几步路了,叫什么车呀?搞笑吧你!”      他想了想,估计觉得也是,就又蹲了下来:“那我背你回去。”   我戳了戳他的背:“你这还一大背包呢,怎么背我呀!”      他抬头小心翼翼地看了看我的脸色,确定我已经原谅他了,才站起来,如释重负地长出一口气:“原来你也知道啊!你的石头好重啊,压死我了!”      我抬头瞅瞅他,终于忍不住笑了。 ☆、12 他说他无药可解,其实我又何尝不是?   大三大四这两年,我报了心理系的双学位,开始修他们的课程。   毕竟历史系毕业生的就业前景有限,我得给自己多谋条出路。      而孙启晟也进入了真正的研究生阶段,这么一来,他接触的人一下子就变了。以前跟他打交道的有一大半都是孩子气的本科生,现在则变成了研究生甚至博士生,有些人还是工作过再回来上学的,年龄层次一下子提高了一大截。   于是他常常对我发感慨,说经历过社会的人和没走出过校园的人就是不一样,一个个被生活磨砺得庸庸碌碌没啥出息,成天就想着房子车子孩子票子了。   我挤兑他:“你难道就不是?你成天就想着我了。”   他叹了口气:“可不是吗?我也特没出息,成天就想着你了。你说你是不是我的毒药?吃了一口就被拿住死穴,再也无药可解了……”      他说他无药可解,其实我又何尝不是?我一直以来老在惦记着的等时机合适就跟他分手的事儿就老也落实不了。   首先,尽管他变成普通研究生之后住房条件又降了回去,可我也还是需要他的澡票啊。   然后跟他在一起久了也挺习惯的,我又没找到下一任真爱,因而下不了狠心去打破自己生活中早已形成的习惯与平衡。   而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他就是不让我挑得出错处来——挑骨头对他发脾气容易,可要找到可达到分手地步的骨头,那可实在是太难了——本来就难,再加上在我对他日复一日的欲加之罪过程中,他还被训练得越来越精乖了。      举个例子吧,譬如对我的刁钻提问回答错误的情况他就很少出现了。同样是看电影,那次我们俩看《南极大冒险》,讲八条雪橇犬在科考队撤离时被留在了冰天雪地里,因为暴风雪的缘故,他们的主人没法像他先前承诺的那样,马上回去救他们,结果是过了大半年才终于回到南极,带回生还的几条狗狗的。   那个片子看得我一直淌眼泪。为了时不时给自己转移一下注意力别哭得太厉害,我边看就边问孙启晟:“要是你把我落在南极了,会不会像这个找狗狗的男主角那样穷凶极恶地去找我?”      我才说了个开头,孙启晟就已经知道我要问什么了,登时哭笑不得,并且拒绝回答。不过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不停不停地问。刚开始他还一听我开口就捂住我的嘴:“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我就算把自己落在南极了也不会把你落在南极的!”   后来他疲了,就答了一句:“会会会,一定会的。”   我顿时如愿以偿地眉花眼笑:“好啊,那你干嘛要把我落在南极呢?”   他一拍大腿:“看吧,我就知道你会有这么个后着!幸好我机灵啊,幸好我早就留了一手,说过无数遍这个问题根本就不可能存在了!”      而自从我们从海滨回来之后,他常常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把我的额发全部拂到头上去,把我的大锛儿头整个露出来,在上面用力亲一口,然后捧着我的脸笑眯眯地说:“我的小海豚,真可爱!”   于是,我生平头一次,开始不再为了这个过高过大的额头而感到自卑。有时刘海长了嫌不方便梳到后面去,我也没再觉得那么不能见人了。      这样一来,我静下心细细梳理了一遍,才发现虽然大家都觉得我是个清新小美女,可事实上从小到大,我总是在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自卑,而且在在都是外表上的。我最常被人笑话的就是这个又高又宽的额头,连我爸妈都常常笑我额头长得不好看,虽然我额头不好看还不都赖他们,而且我自以为我的额头长成这样已经比他俩都好看了,可不好看就是不好看,于是我常常悄悄担心,将来会因为这个额头,没有人爱我。      而额头并不是令我自卑的唯一一个原因,脚大也算一个。其实认真想起来,我的大锛儿头固然是大家公认的,然而除了我爸妈之外,并没有谁说过我脚大,但是爸妈最权威,所以我也常常担心,将来会因为这双大脚,没有人爱我。      因为如此自卑,我从来不肯主动跟任何人提起过我额头和脚大这档子事儿——额头总可以用刘海遮,脚也总可以用鞋遮,让大家都发现不了它们的缺陷,直到和孙启晟在一起。   那天在海上自承额头锛儿是我记忆里有生以来第一次作出的例外之举,而不久之后,我又把脚大的事儿也给自爆了。      那天我们去动物园玩儿,作为本地人,孙启晟自然又是一路导游,每次在见到下一种动物之前都要先给我预报一下。   当他说到我们即将看到大角羊的时候,我愣了:“啊?大脚羊?”   他点点头:“对呀。”      正说着,我们来到大角羊栖息的假山之前,我一看牌子,恍然大悟:“是这个角啊!”   他没明白:“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我指了指自己的脚:“我还以为是这个脚呢,心想那不是我吗?”      孙启晟也低头,仔细看了看我的脚,顿时哈的一声笑眯缝了眼:“小海豚,我才发现你的脚原来这么可爱呀,宽宽的好像鸭掌!”   我刚撅起嘴,他又凑到我耳边腻声补了一句:“好想咬一口!”      那一刻我才明白,原来我之所以不假思索的就在孙启晟面前暴露自己原本对所有人都最急于遮掩的缺点,也能够自然而然地让自己的所有真实情绪尽情流露,是因为我知道他就算发现了这些也不会嫌弃我的。真正爱你的人,也许会因为你的一个小小的优点、甚至谈不上是“优”的特点而爱上你,却一定不会因为你的一个无关痛痒的缺点而不爱你,更何况假如你的这个缺点是先天先在先于他出现的。   而具体到孙启晟这里,我甚至可以把“缺点”之前那个“无关痛痒”的定语给去掉。别说脚大这么无厘头的事了,他似乎不会因为我的任何缺点而不爱我,比如说我对他这么坏,甚至根本就不爱他,这难道是个无关痛痒的缺点吗?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应该都是个致命的缺点吧?   可他居然不会因此就不爱我、或至少下定决心舍弃我。   人们总是说,真爱就是爱一个人的一切,不仅仅是她的优点,还包括她的一切缺点,而不是希望她改变,成为自己所想要的那个人。   老实说,在和孙启晟在一起之前,我并不确定,如果真爱是这样的话,那么它究竟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      为了印证我对孙启晟的判断,我还真问过他:“你怎么样才会不要我呢?”   他说:“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的。”   我想了想,问了个重口味的:“那你怎么样就会杀了我呢?”   他吓了一跳,莫名地瞪着我:“我怎么样都不会杀了你的!”      我想了想,突然扑嗤一笑:“我刚想说,那如果我杀了你呢?那样你也不会不要我、不会杀了我吗?仔细一想才意识到这种情况根本不成立。”   他也笑了:“是啊,你都把我杀了,我就算有那贼心也没那贼能力了呀!”      从那天起,我不得不开始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女孩子都必然有一个专属于她的王子。就算她是丑小鸭,在他的眼里,她也是独一无二的白天鹅;就算她是灰姑娘,在他的眼里,她也是绝无仅有的小公主。      大三的初夏,我和孙启晟在一起两周年的纪念日时,他给我买的礼物是一双白色透明的高跟凉拖,鞋面上还缀着两个大大的多棱球,走动时一晃荡就会因为反射日光或灯光而流光溢彩,标准的冒牌水晶鞋。这双鞋特别适合我的脚型,居然能把它们衬出几分纤细玲珑来,每次穿出去大家都说,真好看真好看。      我问孙启晟:“你的意思是我是灰姑娘?”   他得意地点点头:“嗯,我是王子!”   我提醒他:“可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可不是王子送的哦,是教母送的哦,所以你是想当我干妈?”      望着他傻眼的表情,我咯咯地乐了出来,好心情地继续往下说:“而且啊,我要是灰姑娘的话,估计王子就再也找不到我了,因为我没有她那么小的脚啊,所以王子捧着我那双鞋一家一家走街串巷,然后就很沮丧地发现是个女人都穿得上,灰姑娘的那俩姐姐也不用那么自虐地削足适履了。”      孙启晟笑起来,抱住我的脑袋,又把我的额发捋到头顶上去:“那就冲着大锛儿头找!”      至于我们在一年之前DIY的那对银坠子,我自打戴在手上之后就没再取下来过。这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喜欢它,而是犯懒,知道自己一旦取下来就再也想不起或者懒得戴上去了。   孙启晟就不这样。他每天洗澡之前一定会把他的项链取下来,洗完澡再戴上去,定期用牙膏清洗。于是他的坠子一直银光闪闪跟新的似的,我的则早已经氧化得发黑,被他拿到实验室去用高压喷水枪冲过好几次。当然,每次弄好之后都是他给我重新戴上的,否则估计我早就不戴了。   感动之余,我还嘴硬:“你干嘛呀?我就喜欢它有点黑的样子,像那种藏银首饰,还可以假冒古董呐!”   他敲敲我的脑袋:“你个小二子!我都替你弄好了,又不让你操心受累,你就说点儿好听的不行吗?” ☆、13 他笑眯眯地一把抓住我的拳头:“可不就怕你不要我负责呢吗?”   我大三这年,孙启晟终于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我爸妈。      说起来也真神奇,以前我爸跟我说要大三找男朋友的时候,我以为他也就是说说而已,没想到他居然是认真的。我才上大三没多久,某次跟他们打电话的时候他就问了:“有男朋友了吗?你也不小了,该找了啊。”      我本来是不大乐意把孙启晟正式介绍给他们的,可当时鬼使神差的,就有一种强烈的虚荣感迫使我说出来,仿佛是生怕我爸妈觉得我是不够好才找不到男朋友。   过后我才想到:那可是自己亲爹亲妈呀,跟他们用得着这么要面子吗?再说了,不是说普天下为人父母的都觉得自己的儿女是最棒的吗?就算我一辈子嫁不出去估计他们也是觉得是全世界的小伙子都配不上我,不是因为我不够好。      我爸也真够有出息的,一听说我有了男朋友,居然没几天就寻了个出差的机会跑来看来了。我妈更有出息,她们单位没啥来出差的机会,她干脆就直接请假跟我爸一块儿来了。      孙启晟那种清秀斯文的小白脸形象本来就特容易讨岳父岳母的喜,更何况他还特会做人。我只要举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问题了。      他和我爸妈正式认识后不过一个月就到了我妈生日了。孙启晟那天在实验室一直忙到晚上,我估摸着就冲我妈自见过他之后每次打电话都对他问长问短的劲头,这天肯定会想要跟他说话,就干脆等到他从实验室出来和我在一起之后才给我妈打电话。   打电话之前我跟他说:“一会儿你也说几句哈。”   他觉得我这交待是多此一举:“那当然,这不废话吗?”      我跟我妈刚聊了几句,孙启晟的手机就响了,有师弟请教,罗里八嗦半天也没说完。我本来就不是个爱讲电话的人,不得不绞尽脑汁地想啊想出各种话题来跟我妈拖时间。过一会儿孙启晟那边把电话挂了,说师弟那边调试仪器,这会儿按他的指导去操作,等一下还要再打过来。   我就让他来跟我妈说,还没说几句呢,他师弟那边就又打过来了。孙启晟跟我妈道了歉,又继续指导师弟去了。我跟我妈说要不就这样吧,反正也都说了不少了,我妈也表示理解,于是我们俩就把电话挂了。      过了一会儿,孙启晟接完师弟的电话,转过来问我:“你怎么把电话挂了?我还没说完呢。”   我耸耸肩:“没关系了,你不是都跟她说过生日快乐了么,再说又老有正事要忙,我妈知道的。”      我以为这是我对他难得体贴的一次,因为将心比心,假如是他妈妈过生日我得跟她讲电话,肯定是说了生日快乐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巴不得早点挂电话呢。   谁知他居然反对:“那怎么行?我得跟她说完啊!”   我惊悚地瞪着他:“那你自己打过去吧,我都跟她说好不打了。”      我以为这样他就肯定会被吓退,谁知他想也不想就说好,低头就拨通了我妈的手机。   就这样,他又跟我妈聊了足足十分钟。      我在一旁无语地听着,心想将来我妈要是疼他超过疼我,我也真无话可说了……      大四一开始,我就一颗红心两手准备,一边忙着申请保研一边就找起了工作。   孙启晟也到了研究生最后一年,不过他倒不忙,因为他成绩好,跟学校关系也好,要直博是没问题的,将来说不定还能留校任教。      于是他就有了不少时间可以陪我找工作。除了帮我看招聘广告、修改并投递简历之外,他还常常送我去面试,说是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非要送到地方看清楚不是骗子没有坏人,顺便还要给我加油鼓劲。   如果放在过去,他这样我肯定会嫌他烦,可这会儿我不嫌了,我需要他。   因为自从那次晕船之后,我们俩的体质发生了诡异的互换——   他不晕车了,而我开始晕车。      第一次发现这一点的时候,我简直抓狂,而他还有心思说浑话:“小海豚,你说是不是因为那次刚晕过咱俩就做过一次,所以把基因交换了?”   我气得直揍他:“你还敢说?要你负责啊!”   他笑眯眯地一把抓住我的拳头:“可不就怕你不要我负责呢吗?”      因为这个晕车的毛病,我这工作找得还真挺作孽的。坐出租车是必定会晕,坐公车遇到堵车也会晕,虽然不至于总是到吐出来的地步,但脑袋晕晕乎乎真的很不舒服。最夸张的一次,我中途不得不下车,在路边吐过了,才眼泪汪汪地站在那儿等下一班车。   那次正好孙启晟有事没能陪我去。   或许就是因为没有他在身边照顾,我才晕得这么厉害。      所以等车的时候,我委屈地哭着鼻子给他打电话诉苦,他心疼坏了:“你找个地方坐会儿吃点东西,面试迟到也就迟到了,啊,一会儿面试完在那儿等着,我过来接你。”      孙启晟没陪我去面试的情况其实统计下来总共也就两次,就两次都出了状况。第一次我晕车,第二次我倒是没晕,因为坐的是地铁,可我迷路了。      本来出门前我是查过乘车路线的,不过那几天孙启晟太忙,我也就再次难得体贴地没叫他替我查,而是让我同屋一个本市同学替我查的。可惜事实证明,同样都是本市的,文科女生到底还是不如理科男生罩,到了转车的时候我就发现不对了。      刚开始还好,发现不对之后,我在地铁站里研究了会儿地图,找到了正确路线。   我这才意识到因为才大一就被孙启晟缠上了,我居然从来没自己做过这样的事。别看是这么小的事,好歹也是我的第一次成功呐,心里简直得意得翻天覆地,马上就觉得自己牛掰到可以指哪儿去哪儿,再也不犯怵了。   可我那得意劲儿还没过呢,就出岔子了。换过线路才走了一站,我就发现自己是坐上了反方向,下来换乘又上了一条偏线,越走越懵,最后只好放弃,找了个离原来那条线路近的地铁站下车,上地面上来找路。   说是找路,其实也不是我找,因为我东西南北都不分,一上到地面就拨通了孙启晟的手机,然后他就开始不断对我发出诸如以下的指令:“你随便找一个方向走,到路口时看路牌,如果不是某某路,那就说明你走反了,你就再走回来。”      幸好那天我出门早,我的活地图也很强大,到了后来,虽然我还是分不清东南西北,他却已经大概摸清了我的方位和朝向,可以改用左右来指导我了。这么一来就顺当多了,所以那天的面试我到底是没迟到。   晚上回宿舍控诉我那不靠谱的同屋时,她们听罢我这出戏剧性的找路经历,个个笑得东倒西歪,纷纷道:“你呀你呀,就跟个电动娃娃似的,孙启晟在那儿遥控你呐!”      经过这两件事就可以看出来了,不靠谱的其实不仅仅是我那个同屋,我自己也不靠谱。   所以就算是有孙启晟陪在我身边的时候,难免也会出次把状况。   这次还是个更大的状况。      那天我是要去上海面试一份工作,这么远,孙启晟当然不放心,就算是有事也要请假来陪了。   临走之前,我本来有一整天的时间准备的,干什么都应该很充裕,偏偏我那天正好遇到生理低谷,精神萎靡,效率低下,干什么都提不起劲来,懒得都赶上加菲了,于是就出现了临出门时手忙脚乱到吐血的一幕。      火车是晚上的,孙启晟傍晚时来我宿舍接我,满脸无奈地看着本该已经拎着收拾好的行李等他这个苦力一到就能出发的我正在手忙脚乱地窜来窜去,一会儿开衣柜一会儿开皮箱,一会儿拉抽屉一会儿翻床铺,看得他都又混乱又着急,还苦于插不上手,只好站在一边不停地叮嘱我记得拿这个记得拿那个。   于是我又嫌他烦,暴躁地吼他:“你罗不罗嗦呀?我头都被你念大了!”      他噎了一下,终于还是忍无可忍地指了指地上:“我不念你怎么办?你身份证掉地上了自己都不知道……”      就这么着,直到上了车往火车站飞奔,我还在一惊一乍地一会儿拍一下脑袋:   哎呀!这个忘带了!   哎呀!那个忘带了!      别的东西都还罢了,孙启晟统一用“那到了那边再买”来回应。他最受不了的是当我说“我mp3的耳机忘带了”的时候。因为之前我在那儿疯狂收拾行李的时候还用管家婆的语气命令过他:“别忘了带你mp3的耳机啊,还有那个能分流两个插孔的咚咚,我们就可以一起听音乐啦!”   结果这两件东西他是都带了,到头来我却把自己的耳机给忘了,让人家白忙活了一场。      他追问我:“你的耳机不是一天到晚都插mp3上不拔下来的吗?为什么偏偏这会儿就拔了?”   我理直气壮:“因为我刚才把mp3插电脑上充电来着。”   他还是不解:“充电是插USB接口啊,跟耳机有啥关系?你干嘛要拔?”   我(严重语塞):“……好吧,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想的……”      这样悻悻地泄了气,我也就懒得说话了,扭头看着车外浓黑的夜色里把灯光冲成乱七八糟狼藉一片的雨水,我有些惆怅:这算不算是出师不利啊?      简直就是顺理成章地,疲软下来的我开始一路郁闷地晕车啊晕车,始终痛苦地趴在孙启晟的肩膀上,一会儿又蹭到他的胸前,一会儿干脆挪到他的大腿上。   我知道我们时间可能来不及了,可是晕车的时候根本操心不来这个。   我的精气神儿重新回驻是在被火车站的工作人员拦在乘车通道入口的时候。      离开车时间还有五分钟,如果她让我们进去,我们紧赶慢赶应该也是赶得上的,可这铁面无私的大妈就是不让,就是就是不让!      我和孙启晟好话说尽,最终也只能眼睁睁看着时间过了最后一秒,通告牌上我们那趟车的状态从“准备发车”换成了“已开”。   我又气又恨又失望,“呜”的一声哭了出来。      孙启晟赶紧搂着我走到一边,软语安慰:“别哭了小海豚,要不咱们就不去了?反正那份工作也不是非要不可,对吧?”   我火了,一把打开他的胳膊:“怎么能不去了?!都怪你,不早点来宿舍帮我收拾!”   他脸上霎时间涨满了窦娥的表情:“这你也怪我?我都没怪你呢!” ☆、14 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那天晚上,孙启晟到底是给我们俩办理了改签。当晚直达上海的火车票已经没了,我们上的是一班开往南京的车,在那里再转车到上海。   孙启晟还有些不确定:“你行不行啊?这可是坐票,你坐一晚上能行吗?”   我毅然决然:“没问题的!你个半老头子都行,我年轻力壮的怎么不行?”      话是这么说,可在到南京的火车上,我怎么变换姿势都没法睡着,却又困得慌,直到转上去往上海的火车,才一倒头靠在孙启晟肩上就酣睡如泥,几乎无异于晕过去了。醒来时正是曙色初萌,上海已经只在半小时车程之外,而孙启晟正拿着块纸巾,还没来得及擦他胸前被我的口水浸湿的那一大滩,只顾着给我擦嘴。   我在心里倒抽了口凉气:我的天!我睡觉从来不流口水的,怎么偏偏这次就丢这么大的人了?!      这下我再没了气焰,偷眼看了下孙启晟。只见他恍似一夜没睡,额头上明显陷下去了三道抬头纹,看上去又疲惫又憔悴,其中又缀满了怜惜与无奈。   见我醒来,他边继续忙着边叹息道:“你说你都要毕业的人了,还屁颠屁颠地到处找工作,怎么还这么一副长不大的傻样!”      总之,经过那么一番穷折腾,大四上学期过半的时候,我的保研结果下来了,工作也有了眉目。   而我没有犹豫太久,就决定舍弃保研而接受其中的一份工作。      原因自然是双方面的:保研那边,专业不是我喜欢的,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系里却偏偏给了我一个最不感兴趣的欧洲近代史。   而给我offer的工作却正好是我最想要的那一份!      不出意料之外,这份工作我是凭借着那个心理学双学位给拿到的,在一家基金公司,同时隶属于人力资源部和公关部。在去应聘这个职位之前,我都没想过还会有这么有意思的工作。那是一家美资基金公司,在如其他所有做金融的公司一样严重剥削员工之余,却也提倡注重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无论是出于真诚还是伪善的目的。于是公司在人力资源部和公关部下分管内部关系的部门设立了一个岗位,叫做文化生活专员,专门关注员工休闲娱乐以及幸福感的,具体到工作内容上,除了给人力资源部和公关部做些助理工作和协助策划之类的琐事之外,还要接受员工的咨询,比如给他们的私人娱乐活动提供建议什么的。   你还真别觉得好笑,我以前也觉得这公司是钱多烧得慌,犯得着专门雇个人干这么白痴的事儿吗?可真的上班之后我就发现了,还真有人平常忙到完全没有生活,以至于偶尔闲下来就不知道该干什么了,真正是可悲可叹。      其实能应聘上这个职位,孙启晟也是功不可没的。就因为一直跟他在一起,常常被他带到这座渐渐熟悉起来的城市各个或如雷贯耳或鲜为人知的角落,此时的我也算是半个玩儿精了;再加上去面试那天我刚刚拿到了上海那家公司复试的通知,心情倍儿好,表现得也特别阳光特别活跃,于是让面试官觉得我十分适合这个职位,不久就发出了正式offer。      决定接受offer那天,我兴高采烈地通知了孙启晟,谁知他有些心事重重的样子,刚说过祝贺就话锋一转:“芷昕,你能不能放弃这份工作?”   我傻了:“为什么?”   他握紧我的手:“我想让你跟我出国。”   我目瞪口呆:“啊?”      他拉我坐下,慢慢告诉我:“是这样的,学校有几个公费出国的名额,有一个给了我,是去纽约大学继续读博。这个机会特别好,我不想放弃。”   我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怎么考虑:“可我去美国干嘛呀?也读书?我是学历史的,而且感兴趣的还是中国古代史,没理由去美国深造这个吧?”   他提醒我:“你不是有心理学双学位吗?可以去读一个这个学位呀。再不济,你不读书也行啊,我养你。”      我想了想,还是不干:“我不,我不想读书啦,现在恨不得马上就去上班呢!别说我根本就没有出国读书的打算了,就算真顺顺利利读了个学位出来,我还不一定能拿到这么好的工作呢。”      就现在这国内外的就业形势,这绝对是大实话,孙启晟也认同。他为难地看着我,踌躇了一会儿后,终于说:“那好吧,我去跟系里说,那个名额我让给别人好了。”   我连忙制止他:“那怎么行?这么好的机会放弃了多可惜呀?再说你那不是不识好歹吗?你要是把跟学校的关系搞僵了,将来可有得你受的!”      就这么着,我们决定了暂时分开。美国的博士本来至少五年,但孙启晟在这边研究生课程的学分可以转一大部分过去,如果自己努力一点、实验也顺利的话,大概三年就能毕业了。   到时候我们就又能团圆了,如果不能更早团圆的话。   当然,这话是他说的。在我这里,要说一点也不会依依不舍是不可能的,就算他只是一只跟在我身边的宠物,朝夕相处了近三年也不可能一点感情都没有;不过我所想的更多的还是,一旦两地之后,或许我一直求之而不得的分手就能实现了吧?      孙启晟本来就黏我,现在眼瞅着离别就在半年之外了,他更是黏得如胶似漆。正好那段时间他家另一套本来出租的房子租约到期,暂时还没签定下一期房客,他就找他爸妈把房子要了过来,这样就可以经常把我带回去过小日子了。      在那么大一座以房价高得离奇而著称的城市里突然有了一套装修舒适可以归自己随心所欲使用的房子,我当然开心得不得了。于是那个学期剩下的时间,我和孙启晟几乎就是搬过去了。其实那会儿我还有几门课来着,他也要么要上课要么要做实验,每天两头跑并不方便,可我们俩都乐此不疲。   因为我晕车,有时就不愿意坐车,我们俩干脆是骑自行车往返的,单程40多分钟,还加上天越来越冷,其实并不轻松。有那么几次我实在觉得累,孙启晟就骑车带我,顶着风奋力地蹬,而他因为穿了厚厚的衣服而显得更宽的脊背周到地为我挡住汹汹来袭的天寒地冻。      那种有生以来第一次降临的小夫妻般的日子里充满了浓浓的新奇与甜蜜。我们俩都不会做饭,不过也都没有学做饭的打算,毕竟一出门就满街都是还没尝够的各种风味的小馆子,好吃又实惠,我们俩自己只常常买些水果零食屯在家里,偶尔实在起得太晚的早上,懒得出去吃早餐,就自己泡些麦片呀搭配些面包牛奶什么的凑合过去。      不久之后,冬天轰隆隆地来了。   换季时节,对于女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一个含义就是——   要买衣服啦!      而对于我而言,这次采购还有一个或许更为关键、却不那么令人愉快的原因……   我长胖了……   自打工作定了下来,我正式进入了大四猪一般的生活,这小日子还真是养人啊,何况还有孙启晟的金屋型猪圈,以及他这个尽职尽责的养猪人。      发现长胖是缘于那天早晨翻出冬装的裙子来换上,这么一换不得了,竟然发现那条裙子的裙腰扣不上了!   我心惊胆颤地赶紧再试别的裙子,穿上是能穿上,可也都是紧绷绷的!!   这个打击实在是致命啊!!!      我当下就从房里跑出来告诉孙启晟,说着说着就哭起来,边哭边骂,骂了自己又骂他。孙启晟万般无奈,劝了半天想不出词了,只得苦笑:“你也太可爱了……你看看,咱俩马上就要分开那么久,那么大的事都没让你哭过,倒是这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你这么一场大哭,你简直简直……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小孩了……”      他这话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好奇怪,于是破涕为笑,有些不好意思:“你走的时候我也会哭的,这不是还没到时候呢吗?”      见我笑了,孙启晟才松了口气,抓住我的手让我摸他的肚子:“我觉得我也长胖了,这下公平了吧?”   我撅着嘴不买账:“这有什么公不公平的呀?你长不长胖是你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就算你是世界首胖,我也还是不希望我是胖子呀!”   他立时就有些失落了:“怎么会没关系呢?如果咱俩都是胖子,我才不怕你会嫌弃我嘛!”   我立马又抓住了他话里的刺:“什么意思?你是说如果我是胖子你不是,你就会嫌弃我啦?”   他哭笑不得:“怎么可能?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不是你教我的吗?你是胖子我就喜欢胖子,你不是胖子我就不喜欢胖子,嗯?”      我对他这个回答还是不算很满意,不过一时之间也没心思跟他计较这个了,毕竟现在最让我揪心的还是我多出来的那圈小肉肉啊!      他见我不语,便揽住我和颜悦色地讲起道理来:“小海豚,你看,我们俩长胖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反正我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的,当然会瘦,所以我们胖表明我们幸福嘛。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我想也不想:“当然要幸福啦,要苗条不也是为了要幸福吗?”   他笑着继续引导:“那既然你已经幸福了,就不用苗条了,对吧?”      我张了张嘴,差点脱口而出:如果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终极幸福,那当然不必要苗条了,可我不是还没找到呢吗?!   幸好话到嘴边,我及时反应过来,硬生生换了一句:“不管怎么说,肥还是要减的!”      他顿时语塞,不明白我到底是在执着个什么劲。 ☆、15 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也是可以让我很喜欢很喜欢的。   不过,别看那天白天我为了长胖的事儿闹得不可开交,可后来孙启晟拉着我又是看电影又是打游戏又是吃大餐的,经过这排得满满当当的快乐一日,我不知不觉就把这茬儿给忘得一干二净,和往常一样,晚上一上床就安安心心睡过去了。      第二天早上醒来,孙启晟照例来伺候我起床,而这天他做出了一个和往常不一样的举动——   他不是把我抱起来的,而是双手往我腋下一抄就把我高高举了起来。   我吓了一大跳,还觉得痒,不禁皱着眉头不舒服地笑,扭动着挣扎起来:“怎么了你?干嘛呀这是?”      他笑眯眯的,拼命屏息不让自己喘出气儿来:“我也不知道,就是忽然觉得很想把你举起来,因为你好轻啊!”      我愣了一下,猛地想起头一天的闹腾,这才明白他的良苦用心,顿时感动得一塌糊涂。      其实这是孙启晟的老伎俩了。话说我准备考英语六级的时候,每天复习得超级痛苦。本来我英语也不差,但我有个硬伤,就是自从上大学后就记不住新单词了。要说记不住新单词也就记不住新单词吧,按照某著名英语培训机构的应试方法,不认识的词一般都是名词和形容词,遇到这些词统统用ABCD取代就可以了,只要语法过关,照样能考好。   这个说法还挺有道理的,我的语法就不错,所以一般做六级模考题也都能懵出不错的分数。可四六级考试总是跟学校的期末考试离得很近,那段时间或许有些大脑疲劳了,有一天下午我做模考题的时候,连续四篇阅读居然一篇也没看懂,而且不是一时没看懂,而是无论怎样逐字逐句地琢磨、无论看多少遍都看不懂,整个儿一文盲状态!   其时恰逢孙启晟在一旁捧着他们系的杂志看照片看到兴之所至,拉我一同欣赏,我登时大怒,恨他打断我那本也不成型的思路,更恨自己怎么这么笨。这一怒怒到不知如何是好,干脆撒赖大哭,吓得他哄了我一晚上。   也不知是那一晚上把他整出了强迫症还是怎么的,好不容易睡了一觉我把这番郁闷抛到脑后了,第二天一起吃早饭的时候他居然又来了这么一出:“小海豚,我跟你说件事啊——事先说好了,你可不许嫌弃我啊!告诉你,我笨得要命,作业写不出来……哎,真的,你别又生气呀,我不是哄你……讽、什么呀,讽刺你更不可能了!我发誓!……”      这回他又来这招了。而更让我感动的是他接下来的这句话:“不是说有裙子穿不上了吗?咱们买新的去!”      任何女孩子听到这句话估计都会乐坏的,我当然也不例外,虽然嘴上还忸怩:“越是这样就越是不能买新衣服啦,不然肯定更加放任自己长胖了,应该以旧衣服为目标把肥肉减掉才行啊!”   话是这么说,我还是动作迅速地马上洗漱吃早餐,然后蹦蹦跳跳地挽着孙启晟的手出门逛街去了。      号称要减肥的女孩是最不靠谱的,譬如我出门的时候还信誓旦旦地说今天要趁着逛街顺便减肥,除了两餐不得不吃之外,绝对不吃零食。可一转眼我就把誓言抛到了后脑勺,一会儿要吃糖葫芦,一会儿要吃驴打滚儿,一会儿又要吃烤羊肉串儿,总之大冬天里所有能捧在手上热乎乎地边走边吃的小吃,我几乎都吃了个遍。吃了半天干粮觉得渴了,孙启晟就带我去买热奶茶。      话说我以前只在夏天喝过那种经典的冰珍珠奶茶,还真没试过热奶茶。而这家卖的热奶茶口味也同我以前喝过的完全不同,他没有那些经典的椰子味芒果味香芋味,而是清一色的花香型。   这当然更招我这种小女生的喜欢了,于是我乐滋滋地要了个薰衣草味,不想里面居然真的放了薰衣草籽来调味,而这些草籽实在太小,每一口都会顺着吸管来到嘴里,带来满口苦味,吞也吞不下,吐也不好吐,喝得我愁眉苦脸的。   而孙启晟的选择就明智多了,他要的是玫瑰味,杯底积着一层玫瑰花瓣,既好看,却也不会跑到吸管里来。   于是,可想而知,没多会儿功夫,就变成他捧着杯满是吸不完的薰衣草苦籽的奶茶愁眉不展,而我捧着杯又香又甜的玫瑰花奶茶兴高采烈了。      虽说就算真吃多了也不会马上又长胖,可开始买衣服之后我还是乐极生悲了。      在一家鞋店里,我把一双及膝软皮靴套上,虽然觉得有些紧,但因为有弹性的缘故,毕竟没有太费劲。   于是我自我感觉良好地站起来给孙启晟看。      孙启晟打量了一会儿,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然后绽开一朵小心翼翼的笑:“那个……你要不还是换一双试试吧?”   我浑身的刺立马竖了起来:“什么意思?这双不好吗?”      他吞吞吐吐了好半天,终于拗不过我的逼迫,迟疑地说了出来:“这双靴子……会显得你小腿有点粗……”      不用说,我当即就变了脸。      他赶紧补救:“我无所谓啊,真的,你就算真把这靴子买下来天天穿我也不会有任何意见的,我发誓!我怕的是你回去以后觉得效果不好就再也不肯穿了,然后又跟自己发脾气。”      我气鼓鼓的一句话也不肯再说,对着镜子转了一圈,再不甘心地踱了几步,然后悻悻地叹了口气。   唉,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      见我余怒不消更还有新的怨气将要爆发的样子,他陪着笑凑过来:“别上火啊!这样好不好?你不是还没买到衣服吗?你要是今天真没找到喜欢的衣服,我一定给你把那靴子买下来!”      说起来也真神了。在试那双靴子之前,我一口气逛了十几家店都没发现让我眼前一亮觉得非买不可的衣服,倒是在鞋店受了打击又承了孙启晟那句话之后,在接下来几家店里,我都发现了很合心意的衣服。   买到了心爱衣服的我迅速脱离萎靡状态振作起来,又开始疯吵疯闹,迫得孙启晟一边捉住我一边长吁短叹地唠叨:“丢人现眼啊……”      嘿嘿,徒劳挣扎是没有意义的,我还是逼着他在大街上每隔五分钟就得可怜巴巴地念一句今日箴言:“我家小海豚还要买帽子!”      那天兴致勃勃地置办了一堆冬装回来的举动着实有先见之明,因为,第二天就下雪了。   那是那年入冬之后的第一场雪!      那天早晨,我和孙启晟是同时被从窗纱间漫进来的雪光照醒的。孙启晟比我有经验,率先意识到发生了什么,而一听到他说出那句“下雪了吧”,我就动作神速地蹿起来,往他胸口一撑,他刚刚支起一半的上身就被我摁了回去。   我就这么没品地抢到了头筹,在他嘟嘟囔囔的抗议声中咯咯笑着跑到窗前将窗帘一把掀开——   窗外漫天漫地地飘着鹅毛大雪!因为没有风的缘故,屋顶上、草坪上、树枝上,全都积了整整齐齐的厚厚一层。时间还早,小区里没什么人出来,大片大片的雪地都还保持着不曾被碰触的完整,漂亮得像一只巨大的鲜奶布丁!      我又笑又叫着勒令孙启晟赶紧起床拍照。他自己本来也着急,又被我催得凶,穿着条裤衩就去拿相机了,隔着客厅的窗户拍下了那绝美的一隅。   这当然还满足不了我,我拉着他,一定要马上下楼去。      无法渲泄的兴奋让我咚咚咚地手舞足蹈,每一步移动都是用跳的。孙启晟动作到底更快,先于我全身武装完毕,站在那里无奈地提醒我:“别蹦得跟个大猴子似的,楼下有人!”      我只好收心敛性,心急火燎中居然忘了穿上新衣服以便拍照时臭美,胡乱拿过一件羽绒服,又抓起我第一眼看到的绒帽就往头上套,然后边穿雪地靴边往外跑,经过的地方一片兵荒马乱,咣咣咣咣的落地声接二连三此起彼伏。孙启晟跟在我后面唉声叹气着一路收拾残局的时候,我已经像一只快乐的企鹅一样晃出了门外。      外面的世界白茫茫好不迷人!这个人口密集污染严重的城市难得有如此雪景,而这洁白的鲜奶布丁让我们每一步踏上去都充满了幸福的负罪感。      孙启晟给我拍了几张照片之后,照例让我去看效果,我这才发现自己穿的居然是一件深棕色羽绒服,配着淡棕色绒裤,头上戴的帽子还是浅咖色的,不由快乐地惨叫出来:“我怎么像块巧克力啊!”   孙启晟却微笑起来:“我又看见了大二时的你。”      我微微一愣。其实在穿戴的时候,我也有一种模模糊糊的回到从前的感觉,不过当时哪里来得及细想?现在经他这么一提醒,我才想起来,这身衣裤的确都是在大二的冬天买的,那是我们在一起之后所共度的第一个冬天,也是我们俩一起去买的。      想到这里,忽然有一种浓浓的温馨情愫沉甸甸地涌上心头,那是一种我不曾体味过的——不曾为孙启晟、也不曾为任何别人而经历过的别样滋味。我抬头看着他低俯下来柔润注视我的表情,几绺长长了的头发垂在他的眼睛前面,上面挂着扑上来之后迅速融化而变得细碎的雪花。   他那副样子,真是说不出来的清俊秀雅,让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也是可以让我很喜欢很喜欢的……   更何况在我们之间,还有着共同走过的已然不短的青春岁月,以及一起分享过的最最亲昵的幸福秘密……      尚未来得及多想,孙启晟已张开双臂,而我不假思索地投入了他的怀抱,紧紧环抱住他年轻紧致的腰背,抬起头踮着脚,让他深深地暖暖地辗转吻我、吻我、吻我……   在那个绵长得几乎令人联想到永远的吻里,我却始终没有闭眼,因为我想看着缤纷的雪花是怎样地如花瓣般在我们身周以及彼此之间狭小的空隙里不断绽放,那是一直一直以来,只有在沉浸于童话里时,才曾在我脑海里见到过的情景…… ☆、16 我终于谙尽了他对我全部的爱,而这番领悟,让我如此如此地,深深心痛。   有些东西是不能轻易去打断的,一旦打断了,再想接续上就不容易了。      回家过完寒假之后再回来,我对孙启晟那个小家的兴趣骤减。   腻了大概是一方面,而这当中恐怕还有一个更大的原因,是我大四下学期彻底没了课,已经开始去公司上班了。      刚刚开始工作,一切对于我而言都是新鲜的——新的同事,新的朋友,新的见闻,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新的知识技能。我这人有一点点小工作狂,一旦投入工作就容易忽略掉生活和感情上的事,于是我越发觉得孙启晟不重要了,如果他在上班时间以任何方式联系我,我还会嫌他烦。   从公司到学校宿舍和到孙启晟家的距离差不多,但是到学校有地铁,到孙启晟家却必须坐公车,于是我就不乐意到孙启晟那儿去了。再加上那已经是我大学的最后一段光阴,我觉得应该更多地跟同学们在一起。      孙启晟对此自然十分失落。他常常在我中午休息的时候可怜兮兮地给我发短信:“小海豚,今晚回家好不好?”   “小海豚,我来接你下班吧,咱们去吃好吃的,然后回家?”   “小海豚,我想你,现在整个白天都见不到你,晚上你还不让我见,我都快活不下去了……”   “小海豚……”      偶尔我心情大好因而心软的时候,也会答应他,不过不一定让他来接我,因为我可能下班后跟同事有联谊什么的,毕竟我这个职位比较特殊嘛。   于是他就先回家去等,有很多次,等着等着就被我放了鸽子。      我也不是故意的……可真到了要坐车的时候想着晕车就心里发怵嘛,就还是回学校了……   而且就他那饥渴的样子,回去跟他过夜肯定休息不好,我可不想第二天上班状态不佳,才入职就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      孙启晟当然会失望,却也当然不会对我发脾气。倒是我偶尔回去的时候,老也忍不住找茬。这大多是因为我坐了车觉得不舒服,于是心情坏掉,不由自主就要对他生气。      有一次则是因为天气不好。头一天还是风和日丽的,那天却扬起了沙尘暴。孙启晟本来费尽心思给我们俩安排了晚间活动,先去吃韩国烤肉,再去K歌,可那不适合外出的天色已让我跃跃欲试的心情缩了一半。   吃完晚饭从饭店里出来,孙启晟为难地看了看将满城霓虹都遮掉了大半的可怖空气,小心地问我:“要不……咱们还是回家吧?”      计划被打乱顿时让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一赌气就又口出恶言了:“你原先就没打算带我去K歌的吧?说来说去还不是就想骗我回去!”   我一张嘴,孙启晟就着急地伸手来掩,生怕我吸入过多的沙尘。我一边躲着推开他一边继续气急败坏:“无聊死了,没劲透了!”   他又委屈又无奈:“可我不是怕你在外面呆久了对身体不好吗?那咱们就还是去,啊。”      其实我也就是任性撒泼为了发泄一番而已,说实话,这种天气谁愿意在外面多呆呀?于是我跺着脚扭身就走:“不去了!没心情!”      孙启晟大气也不敢出,跟班儿似的随着盛怒的我一路回到了小区。经过小区门口的一排小店时,他忽然消失了一会儿,我心下纳闷儿,却既懒得问也不愿去找,自顾自埋头继续向前走。   片刻之后,他又紧赶慢赶地追了上来,试探着递过来一只大袋子:“小海豚,别生气了啊,都是我的错,连这天儿这样也是我的错还不行吗?先看咱们的照片吧,好不好?”      我低头一看,立时间就心花怒放了。前些天他说要把我们这几年拍的照片都精选一下,该修的修该剪的剪,我却没想到他是要把它们都洗出来,而且有些还做成了精致的相框甚至水晶!   哪个女孩子抗拒得了这样的小玩意儿呀?我当即笑逐颜开,刚才的电闪雷鸣仿佛从未发生过。      孙启晟这才彻底舒了口长气,笑叹道:“要是没有这些照片,我一会儿还真不敢回去见你了!”   我娇嗔地横了他一眼,大言不惭地啐他:“什么呀?我这么温温柔柔一小女子,咋老被你说得跟河东狮似的呐!”      到了那年春末,我完成了进公司之后的第一个大项目。   说起来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也就是组织了一次全体同事的春游而已。我了解到,公司进入中国这几年里,每年倒是都有一次年会和一次郊游,基本上附近一些口碑不错也适合这么多人集体活动的度假场所都去过了,每次都是以休闲放松为主,没有做过拓展训练。   于是这回我有意把春游设计成一个难度较大的登山活动,让大家在远足中尝一尝拓展训练的滋味。      经过一番研究,当然也少不了孙启晟给我的意见,我们最后把春游地点定在远郊的一座大山。这座山处于仅仅经过基本开发的状态,只有人踏出来的路,并没有修葺台阶,登顶的路较陡,据说向来都只有附近的山民以及体魄强健的驴友才会去,一般的游客就算知道的也不会选择这里作为旅游景点。      我做好策划跟主管汇报的时候,对她说了我的想法:“想着融合拓展训练的因素是一方面,另外咱们公司基本上都是年轻人,虽说平常可能工作太忙缺乏锻炼,但应付这个难度的登山应该还是做得到的,而且那地方人少,不存在订场地的问题,操作起来也简便。”      主管批准了我的方案。   于是那个凉爽的春日周末,我们公司全体同仁踏上了我为他们设计的挑战之旅。   而去了之后我才发现,那对于我而言也是一段挑战之旅啊……      那条山路下面的大半段都是泥路。即便在长年干燥的北方,春季的大山里也是挺潮的,所以在遇到岩石路之前,我一直在渴望着脚下的泥土快点消失,以免总要担心一脚踩到暗藏的水洼里去,甚至早早地就开始担心下山时鞋底太滑。   然而当岩石路真的出现,我才明白前面的泥土路走起来有多幸福。      这段岩石路颇为陡峭,在很多地段,饶是登山手杖也不管用了,必须手脚并用,真正是“爬”山了。不少女同事的登山手杖都被热心的男同事接管,以便我们能够全心全力四肢攀爬。   好在偶尔会遇到其他登山者,驴友大多热情开朗,从顶上下来的人会好心地告诉我们大约还有多久能到,并鼓励一句“加油,无限风光在顶峰”。      连我都觉得痛苦,同事们就更不消说了。大约不少人都心生怨言,却也不好直接责怪我,便半开玩笑旁敲侧击地暗示:“唉,芷昕,你果然是还没毕业的大学生,不知我们这老胳膊老腿的疾苦啊……”   “唔唔,大学生真是精力充沛,没法比喽!”   “我先前还想着出来一趟能治治我的颈椎,得,这会儿又得操心别把腰闪了腿扭了——不过要真那样也好了,正好休一段时间假,好好在床上躺着!”   “是啊,我现在也满心里光想在床上躺着了……”      大家都是嘻嘻哈哈的口气,并无恶意,可我个初出茅庐的职场新人哪有这个脸皮和心理承受力呀?当即就觉得压力山大了。   替我解了围的是一对不知哪个国家来的白人老太太。      以前就知道西方人彪悍,七八十岁还环游世界,甚至坐过山车继续玩心跳,可我一直都以为他们也就是去去那些充分开发设施完善的著名景点而已,没想到会来这么高难度的地方。这对老太太看起来不但年老,而且体弱,因而一步一步走得很慢,被我们赶上的时候,她们正在一处落差较大的地方无所适从,却也不着急,见我们一行人过来,便一脸从容淡定地微笑着让到一旁,等着看我们示范如何爬上那块岩石。   这下我也振奋起来,而且有说辞了,精神抖擞地对那些刚才还七嘴八舌这会儿就哑巴了的人大声道:“你们看,人老太太都行,你们怎么会有问题呢?同志们,上!”      那天登顶时已是下午三点多,算起来是用掉了大半天的时间,不过下山速度总归会快一点,所以并不会影响我们当日往返的计划。尤其是到后来终于重又回到泥土路上的时候,我们的速度大大提升,再也没有一丝一毫下山难的感觉,只觉得怎么走怎么轻松。待到终于看到山脚的平地时,那种完成了一项艰巨任务的充实与狂喜,令大家都举着登山拐杖高声欢呼起来。      在山脚的农家乐吃过一顿香得无法形容的晚餐之后,重新坐上大巴,每个人都觉得全身的骨头像散了架,瘫在椅子上再也不想动也不想说话了,而天色正在迅速地黑下来,来路上大家谈笑风生甚至高声拉歌的热闹景象不再出现,不少人甚至睡了过去。   于是车子里只回荡着引擎时高时低的轰鸣,以及低低的音乐声。音量虽低,却因为四周很静而能够让人把每一句歌词、每一个细节的音效处理都听得格外清晰。      这些音乐的挑选者不是司机就是我们公司哪个头儿,这些人都是70后,所以放的这些歌大多是我上中学以前听过的。刚开始觉得有些土有些腻,不过有的歌还是很经典的,在这心绪慵懒的时候听起来,别有一种怀旧的温柔意味。   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响起来时,我的第一反应是想笑,因为一直以来不都是用这句话来调侃的么?   可听着听着,我就再也不想笑了。   这才发现,这竟是我第一次完整地听到他在唱什么,而这首歌哪里好笑?分明是那么的真挚,甚至那么的……催人泪下——      我睡不着的时候,会不会有人陪着我?   我难过的时候,会不会有人安慰我?   我想说话的时候,会不会有人了解我?   我忘不了你的时候,你会不会来疼我???      突如其来地,我想起了那个大男生,为了一份连我都不大能理解的苦苦执著的爱情而留守在那套大到足以装下耗不完的寂寞的房子里。有时候,他不得不终日开着电视机,只为了听到人的说话声;有时候,他将家里的座机改成女朋友的名字,然后打自己的手机,假装她终于肯主动给他打电话;有时候,他骑着车在寒风里疾行上一个小时,赶到那残忍而陌生的写字楼下,去对那拒绝了他无数次的女朋友苦苦哀求:“小海豚,回家吧,陪陪我,好吗?我骑了车来带你的,不会让你晕车的……”      而那个没心没肺的女孩,却直到这么久以后,才在这片正往荒野间无边无际倾轧而来的夜色中,明白了在这样一个春天里,她让这个世界上最在乎自己的人,直等到花儿也谢了。   突然之间,饱满的泪意向我的鼻端发疯地冲了上来,如同我忽然发疯地想念孙启晟,想要马上见到他,尽管假如真的马上见到他,我也不知该用什么语言去告诉他——   我想我终于谙尽了他对我全部的爱,而这番领悟,让我如此如此地,深深心痛。 ☆、17 就这么着,我嫁给了孙启晟。   那天晚上,车子驶进城区的时候,我拨通了孙启晟的电话:“你在家呢吗?”   他听起来颇为意外:“在学校呢。你们回来了?到哪儿了?”   我没回答:“我一会儿让司机把我放在咱们家附近,你回家吧。”   他喜出望外:“嗯!你们刚进城吗?那我赶得及,你让司机把你放在百盛门口,那儿好停车,我上那儿接你去!”      四十分钟之后,我从车上下来,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那里的孙启晟,旁边支着他那辆在夜色里也显得有些疲倦的自行车。   我是直接从车梯上蹦下来的,也不管车上的同事上司们有没有在看,一个熊抱就挂在了他的身上。   孙启晟显然有些受宠若惊,接住我的动作有些手忙脚乱:“怎么了这是?”      我不答,只用力勾着他的脖子,把脸埋在他的肩窝里,用力嗅着他身上熟悉而好闻的气味,一心只觉得他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亲最亲的人。      他不由有些紧张:“怎么了小海豚?出什么事了?”   他用力把我扒拉开一点儿,仔细打量着我:“你没受伤吧?受委屈了?有人欺负你了?”      我使劲摇头,为了掩饰激动的情绪而拼命对他笑,可眼泪还是被簌簌摇落。      他急坏了:“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呀!快说!”      我撅着嘴将脸埋到他怀里,因为不得不出口的表白而略略尴尬又委屈:“就是想你了……就是觉得你特别特别好……”      他一下子松弛下来,却又立即提起了胸口的肌肉,急速喘息了几下,声音发起了抖:“小乖乖……宝贝儿,我不去美国了!”   我吃了一惊:“这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呀?”   他焦急地低头亲我,仿佛生怕不赶紧说就要错过什么似的:“你现在这样……我怎么舍得离开你?我怎么受得了跟你分开那么远那么久?”   我赶紧劝他:“不要……我不要当拖你后腿的祸水……”我抬手捂住他急急张开的嘴,不给他说话的权利,“你也不许没出息,没出息的男人我可不喜欢!”      他无奈地望着我叹气,颓然抵住我的额:“那你要我怎么办……”   我用鼻尖擦了擦他的鼻子:“凉拌呗!”      他仍然叹气,抱着我沉默了好一会儿,突然像是打了剂强心针般振作起来:“那,我们马上结婚!”      孙启晟的意思是,我们先把名分定了,他才能安心到美国去。   就冲我那天晚上又软弱又冲动的劲儿,自然是没让他太费吹灰之力就答应了。   于是转过天的周一,我就去系里行政办公室打了报告,要把我的户口领出来。   虽然大学生已经开放可以结婚,可一般大家都还是不好意思直接说是要结婚,我就说是五一公司组织港澳游,要拿户口去办港澳通行证。      行政办公室慈眉善目的老阿姨二话没说就笑眯眯地给办了,第二天一大早打电话通知我去领户籍证。      因为次日我就要论文答辩,那几天我都不用去上班。孙启晟陪我去领了户口出来,直接就把我往校门口拉:“走,民政局登记去!”   我吓了一大跳:“不要吧?明天我论文答辩耶,你好歹也等我答辩完吧?”   他死活不干:“不行,夜长梦多啊,必须马上把这头等大事儿给办喽!”      就这么着,我嫁给了孙启晟。      而之前我找的那个领出户口的借口也被我们付诸实践了。登记完之后,我们真的跑去办了港澳通行证,孙启晟说正好,度蜜月的地儿也不用多想了,就港澳一周游吧。   于是后来趁公司又给了我半个月的毕业假,我们去度了蜜月。      澳门没什么可说的,到处都是**,就连不大的机场里也每走几步就是一片五彩缤纷的**,大广播里一刻不停地播着各种各样的广告,恨不得直接堵你耳朵眼儿里大喊:快去赌吧!不许把时间浪费在吃饭睡觉上!不许不许!   当时孙启晟还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找我确认:“不是吧?那不会是**吧?”   我耸耸肩:“怎么不是?这有啥奇怪的,这儿可是澳门,赌城的名头可不是吹出来的!”      我这话绝对没错,因为不但机场有**,就连租车中心、商场、以及大一点的饭店,也都地尽其用地摆了一堆**,更别说那些以**为生的宾馆酒店了。许多地方不分昼夜地放着各种各样活泼欢快的歌曲,就算是夜半时分,假如你在外面游荡,也总能看到一两个不睡觉的老爷爷老奶奶在把**玩得叮当直响,不知是在挣回自己的养老金,还是在赔上自己的养老金。      我们俩既不好赌,也没钱赌,因而在澳门也就是走走逛逛参观一番了事,香港才是真正的重头戏。   来到香港,自然不能错过迪斯尼乐园和环球影城。我们买的票都是可以管两天那种,第一站去的是环球影城。      进去之后,我们第一个遇到的就是鬼屋,我马上激动地拉着孙启晟的手又蹦又跳:“咱们进去吧咱们进去吧!”   孙启晟怀疑地看着我:“你确定你有这个胆量?”   我不高兴了:“瞧不起人是吧你?”      所谓不自量力,说的就是我这种人。进鬼屋之前把话说得那么横,可事实上一进去我的腿就软了。   刚进门的时候其实根本就什么都没看到,可一旦置身于那黑咕隆咚的氛围里,我立马就想起来了,头一天在网上查看这个项目的视频时,看到了好多超级恐怖的镜头啊,其中还有人一不留神就从高处掉进某个鬼窟里这么夸张的情节,也不知道这里是真有这种内容呢,还是只是被夸大了的广告。   不管是什么,效果都一样,那就是——   我吓坏了。      吓坏了的我完全没了平常的刁蛮劲儿,只知道没出息地两条手臂一起上,紧紧圈住孙启晟的腰,脑袋和身体都牢牢藏在他的腋窝下,浑然忘了我一直以来都是怎么把他鄙视为百无一用的文弱书生小白脸儿的了。      孙启晟也被吓着了——是被我吓着的。他搂紧我,担心地摸了摸我的额头,连声问:“你怎么了?要不要紧啊?怎么抖得跟抽风似的?”   我把脸埋在他的胸口,声音被堵得闷闷的:“我害怕……我好害怕……”   他又问:“那你到底行不行啊?不行咱们还是出去吧?”      其实我一进来就这么想了,就是不好意思提出来而已,此时既然他替我说了出来,我赶紧得救般地用力点头。   就这么着,他把我夹在臂弯里往回走,一路把后面的人吓得惊叫连连。估计谁都没想到单行的路线上还有逆行者,肯定都把我们当鬼啦。      而一旦进来之后就无法再从入口出去了,只能一口气走到出口或者从紧急出口出去。因为我们是半途退出,自然只能走紧急出口了,可当我们终于看见象征着安全的阳光时,却发现自己居然跑到公园外面去了!   我崩溃了:“啊?怎么跑这儿来了呀?”   孙启晟也一万个没想到:“是啊……我还以为出来就是离开鬼屋呢,怎么是离开环球影城啊?”      我们赶紧回到影城入口,难为情地陪着笑脸一番解释。和颜悦色的工作人员对我们的糗境笑而不语,只示意我们出示离园时盖在手上的戳,凭那个可以一天之内中途出园再回去。   可我们哪里有啊?      工作人员想了想,提了个妥协的提议:“那你们有没有刚刚拍的照片?证明你们刚才的确是在园里?”      这个我们也没有啊,刚才一进去就兴高采烈地直奔鬼屋而去了,哪儿来得及照相啊?      既然这样,工作人员也爱莫能助了,只能一脸同情地对我们摊摊手:“那就只好对不起了……你们明天再来吧,早点进来,抓紧时间多玩几个项目好了。”      这么一来,两天的票等于被浪费掉了一半,而据说环球影城非常大,项目也特别多,一天根本就玩不完的。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      我越想越沮丧,耷拉着脸垂头丧气。一如既往地,孙启晟不但没有责怪我,反而安慰我道:“好了好了,没事的,虽然里面项目多,可也未必每一个都好玩嘛,对不对?说不定明天咱们进去一看,发现全都没意思透了,连一天的时间都花不了,更别说两天了,是吧?”   我摇摇头,嘟着嘴自怨自艾:“不可能的,大家都说好玩……都怪我,那么没用……”   他笑起来,仿佛这点事完全不算什么:“没有啦!再说就算你没用,也不是就你一个人没用啊,你看看咱们出来时遇到的那些人,不也都吓成那个样子?而且还是被咱们这样的俊男美女吓成那样的,你说他们要真见到鬼得变成啥样啊?所以肯定也有很多人是中途退出的,咱们绝对不是唯一倒霉的两个!”      他就这么一路安慰着我,临时改了这天的计划,把原本放到临走前才进行的逛街购物活动提前,才总算让我在提着大包小包回到宾馆时笑逐颜开。 ☆、18 这是孙启晟第一次用这么强硬的态度跟我说话,而我对此全无经验。   为了弥补第一天的损失,我们采纳了环球影城工作人员的建议,第二天起了个大早,赶在一开园门的点儿就冲到了门口。      说是甫开园门,这里却已是人山人海热热闹闹,根本就像是已经营业了好半天的样子。不少身着各种角色服装的人在陪游客拍照,我立马就也想去凑热闹了,于是摇了摇孙启晟的手:“咱们也跟他们照相去吧?”   孙启晟百年难遇地拒绝了我一次:“进去再照吧,里面肯定也有的,应该还有更多吧。”      因为头一天真的没在园子里待几分钟,我完全不记得有看到里面有陪人照相的,生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撅着嘴就磨起来了。而此时也正好有一位穿着高高皮靴打扮成牛仔模样的帅哥主动跑来跟我们合影,于是孙启晟妥协,我们轮番上阵,先是孙启晟给我和那牛仔帅哥拍,然后是我给他们俩拍,最后再找了个路人替我们仨拍了张大合影。   可没想到拍完照我们刚要走,牛仔帅哥就着急地拦住了我们,告诉我们应该给他小费。      我们俩都愣住了。   需要给小费的吗?我们可是从不习惯给小费的地方来的呀,根本没想到这茬儿,而因为在这里几乎所有消费都可以刷卡,孙启晟担心钱带多了容易丢,这天我们根本就没带现金出来。      可想而知,牛仔帅哥当即就沉下了脸,不悦地抱怨道他头一天就陪7个人拍了照而没有拿到小费,没想到今天又是开张不利。      可不管他怎么说,我们没带现金就是没有办法呀。孙启晟还傻好心地问了一句:“那你能刷信用卡吗?”      眼瞅着那体格骠悍的牛仔帅哥脸色已经黑得像锅底,我赶紧拼命道歉,一把拉过二货孙启晟快快走开。   转身的那一瞬间,我听见身后传来一个愤怒又鄙夷的声音:“大陆人!”      这一日伊始的好心情,就此又泡了汤。   那种感觉,既没面子又像是做了贼,心里别提多不好受了。   更让我悔不当初的是,进了影城之后,我发现这里果然如孙启晟刚才所估计的那样,有更多陪游客照相的角色不说,而且还是完全免费的,连小费都不要!      这种发现自己犯了错的尴尬实在是让人难堪又沮丧。孙启晟一如既往地没有追究,可在里面走了好一会儿,见我还沉着脸,他就有些不解了:“怎么了?还在想那事儿呐?行了都过去了,你也听见了,他不是说有好多人也都拍了照没给小费么?再说咱们又不是故意的。”   我还是心情恶劣:“可他那样看我们说我们,好像我们是有多道德败坏似的……”   他长长地“嗨”了一声:“多大的事儿啊?我们跟他又不认识,他怎么看我们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呀?用得着在乎吗?”   我不接受这个说法:“说是这么说,一时之间要怎么不在乎啊?说得轻巧!”      想了想,我找到一个茬儿了:“都是你,这么懒,带点儿现金出来怎么了?几张纸能让您多受累啊?”   他脸一垮:“我就知道,说来说去还得是我的错……”      一大早才入园就遇上了这么件糟心事儿,着实不是什么好的预兆,好在环球影城里的项目都既刺激又有趣,玩了两三处之后,我的心情越来越振奋,刚才那点小小的不如意也都给抛到脑后去了。   甚至在再次经过鬼屋的时候,我还恬不知耻地要求进去,这回孙启晟说什么都不答应了:“不行!你明明害怕,还进去受那个罪干嘛呀?”   我信誓旦旦:“进鬼屋不害怕就没意思了嘛,去嘛去嘛……”   他坚决不让:“你自虐呀你?不许去!你这辈子都别想进任何鬼屋了!”   我的脸登时就塌了:“啊?不用这么狠吧……”      他拽着我迅速远离鬼屋,边走边说:“你昨天还什么都没看到呢就吓成那样了,你都没看见你自己那熊样儿,体若筛糠知道吗?要真看到了什么还不得吓出毛病来?以后想都不要想了啊!”   我一急,索性激他:“喂,有没有这么严重啊?是不是其实是你自己害怕不敢进去啊?”   他不买这个帐:“对,你就当是我害怕好了。”   我难以置信:“回去我可就这么跟别人说了啊!”   他眉头都不皱一下:“说呗,说去,你就说是我不敢进去所以我们才没进去的,我没问题。”   我恨铁不成钢了:“你怎么不嫌丢人啊?我还嫌丢人呢!”   他回答得既迅速又斩钉截铁:“丢人就丢人呗,丢人算什么?总比让你吓出心脏病来的好!”      就这么着,我们彻底与环球影城的鬼屋失之交臂了。   孙启晟把这件事的严重性夸大到就连在木乃伊归来的主题过山车入口,都还犹豫了一下到底要不要进去。      这回我可无论如何都不干了:“要是这个都不让玩,那咱们还玩什么呀?这又不是鬼屋!再说好莱坞拍了那么多恐怖片,好多项目都是这种类型,你要这也不让玩那也不让玩,咱们干脆直接出去得了!”   他说:“这个听说是挺恐怖的,而且你不是也怕过山车吗?”   我给他讲道理:“我是怕那种特别高特别快的过山车,可这里面的过山车肯定不可能太刺激的,否则大家都闭着眼了,还能看见什么呀?哎呀走啦走啦,这么罗嗦!”      事实证明,我这回的自信和想当然还是有点道理的,那过山车并不太快,也没有很大幅度的腾挪起伏。不过孙启晟比我更有道理。虽说这过山车不怎么可怕,可我心里还是挺害怕的,既怕过山车,也怕会不会突然冒出什么恐怖的场景来。事实上,进来之后还没开车我就后悔了,不过这回是坐车不是走路,就算是想中途离开也办不到了,只有硬着头皮不断暗暗给自己鼓劲,像那次晕着船还怕浪费而只好强迫自己欣赏风景一样,我一直努力将眼睛睁得大大的,到处寻找木乃伊。   这么一来,为了缓解过于紧张的心情,我只好始终用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夸张的声音有节奏地狂叫,叫得孙启晟都郁闷死了,不停跟我说:“你小声点嘛……你丢不丢人啊……全车就你一人儿叫得最大声……”      最后快结束的时候,忽然一股气喷在大家的脚上,模仿的是尸虫上身的感觉。   女孩子哪有不怕虫子的?所以,尽管知道是假的,我的恐惧还是在这里达到了顶点。      而所说的“快结束的时候”,也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时我只知道过山车速度渐缓,几乎完全停下,而这种变速在之前也并非不曾出现过,这并不能代表这是游戏的终点。   偏偏这时,孙启晟突然很犯贱地在我耳边压着声音说了一句:“前面就是万丈深渊啦……”      这句话引发了一桩惨案——我当众做了一件爆丢脸的事……   我吓哭了……      我们往外走的时候,孙启晟追悔莫及地连道歉带解释:“对不起啊老婆,好老婆原谅我,我真不是故意的……”   巨大的难堪让我气得抽抽嗒嗒直跺脚:“你怎么不是故意的?这还不是故意的!”   他赶紧改口:“好好好,我是故意的……可我不是以为你不害怕吗?你之前说得那么英雄气概,是吧?”      我语塞,欲言又止了好几次,干脆破罐儿破摔说了出来:“你听我说呢!不是都看到我吓成什么样了吗?我都叫成那样了!”      这话让他憋不住想笑,这态度自然更加惹火了我,于是他又拼命忍回去:“是是是,我没眼力见儿,我是白痴!”      他这副模样,以及这样的话,引来了周围更多人的注意,朝我们瞩目的人越发多了,于是我比刚才还要尴尬,因而益加火冒三丈:“你是白痴你还好意思说?你让我嫁了个白痴你还好意思说!”      吵吵闹闹当中,我们已快走到木乃伊归来的出口。墙边站着三个面目狰狞到恶心的木乃伊。开始我们都以为那是雕像,可前面有个游客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其中一个木乃伊忽然伸手摸了他一下!   这下子来得太突然,不光是那个被摸的人,就连我们这些旁边看见的都狠狠吓了一大跳,大家反应过来之后,忍不住笑了个呜呼哀哉。      我本来也差点笑了出来,然而孙启晟马上把我紧紧护住贴着另一面墙快步走了过去,就又提醒了我我正在愤怒当中呢,笑出来会很泄功的。   不过孙启晟的这个体贴举动着实让我火气消了不少,毕竟就算知道那木乃伊是真人扮的,就算已经有了心理准备而不太可能会被吓到,我也不想被摸那一下呀,因为他看上去实在很恶心嘛。      所以,来到外面之后,当孙启晟再度求我原谅时,我的口气终于有所松动。   于是我说了句半开玩笑的话。因为是半开玩笑,所以我并不太当真,也没怎么过大脑,就这么一不小心,这话的内容就变成了连我自己说出口之前都没有想到的恶毒——恐怕任何男人都无法忍受的恶毒。   我说:“原谅你可以,你当众跪下来冲我磕三个头我就既往不咎!”      后来回想起我这个无理取闹到过分的要求,我想我的逻辑是:你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丢脸了,所以我也要让你更丢脸才能讨回来!      这回,我在孙启晟脸上看到了瞬间涌现却又很快压回去的怒气。      他拉着我的胳膊定在原地,喉结动了好几下,才重新开口,声音有些沙哑:“芷昕,你别这样成吗?咱们这新婚燕尔的,又马上要远隔重洋,好不容易出来度趟蜜月,你说就这两天不到的功夫,你已经跟我闹了多少别扭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行不行?”      其实那句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此时既后悔,也有些害怕。这是孙启晟第一次用这么强硬的态度跟我说话,而我对此全无经验。   可要让我跟他道歉或者解释那句话只是个玩笑,这可是我从未做过的事啊,要我怎么抹得开脸?同时,他的话让我有一种比刚才更为大失面子的郁闷,于是我为了他竟然不能领会那是句玩笑而大感不爽。我更不习惯被他拒绝,他拒绝我,甚至责备我,这让我明知不对也不服气改正。      我们俩就这么原地僵持了好一会儿,到底还是他叹了口气,态度重新软和下来,搂住我的肩膀,俯在我耳旁低声说:“等晚上回了宾馆,我给你磕三百下头都行,好不好?你刚才不是自己也说了吗?我是你老公,我的脸面也是你的脸面,我在这儿丢人不也是给你丢人吗?是不是?” ☆、19 不懂这个就文盲啊?你懂这个才是流氓呢!   孙启晟说到做到,那天晚上回到宾馆,他真的跪在地毯上,给我磕了三个头。   他自己本来是说三百下的,所以在三个头之后他还打算继续下去,反倒是我自己窘得不行了,赶紧把他拉起来:“行了行了,知道你认罪态度好啦,以后别再犯就成!”      到底是男人,磕头不可能让他开心。被我拉起来之后,他涨红着脸杵在那里,半天没动弹,也不肯坐下。   我第一次看见他这个样子,有些被吓着了,使劲拉他:“你干嘛呀?还发什么愣呢?”      他目光直勾勾地盯着我,连睫毛都没动一下。      我心里发起毛来,心慌意乱地一甩手打算走开:“你发什么神经呢?不理我走啦……啊!”      他冷不丁把我用力拽回怀里,低下头使劲吻我,一边将我往床上带。我被他弄得疼,下意识地挣扎推拒:“你干什么呀?疯了你!”   他或许是在报复,或许是想惩罚,总之,这是他头一次这样毫不怜惜地用力折腾我:“小两口床头吵架床尾和,你说我要干什么?”   我瞪着他:“什么呀?那话是这意思吗?”   他恶狠狠地反问:“不然你以为是什么意思?”   我不确定了:“啊?真是这个意思?”      他刚才那股狠劲儿突然就松懈了,脸上狰狞的表情溶化般地柔和下来:“原来你不知道啊,这回可是你文盲了啊!”   我不服气:“不懂这个就文盲啊?你懂这个才是流氓呢!”   他俯下身咬我:“我对你流氓是尽夫妻义务!”   我以牙还牙:“夫妻间又不是只有义务,还有权利,我有拒绝你的权利。”   “你敢!你拒绝一下试试!”   “啊!你……人家不是已经跟你和好了吗?还犯得着这样吗……”   “管你有没有跟我和好,床尾和的程序还是要走到的!”   “嗯……讨厌你……”   ……      我和孙启晟度完蜜月回来没多久就开始后悔这么早结婚了。   起因是拍婚纱照。      照理说,我起码应该拍完婚纱照举行完婚礼——总之就是臭美完了才后悔结婚的,可都怪那婚纱摄影师太二,话说我们拍着拍着的时候,他忽然停下来对我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是:“美女,我觉得你也就是二十六岁。”      我一听之下,死的心都有了。   “也就是”?看来他是自以为拍上了我的马屁,却不知连我的马腿都没够着。   正当我还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告诉他我其实才二十二的时候,他又补充了一个解释:“因为女孩子总要到二十六岁才会想要结婚。”      这么一来,我连澄清自己都不能够了,否则我岂不是等于自承不是女孩子了?      偏偏孙启晟知道我会不高兴,想也不想就出来替我鸣不平了:“我老婆才刚满二十二……”      这下可好,大家全尴尬了。   于是,我们那套婚纱照的后一半走的都是温情脉脉的路线,因为已经没办法喜气洋洋了。      同样的境遇不久之后在公司里也遇到过。那是一个来人力资源部实习的大学生,有一天她对我说:“你看起来真年轻啊!”   我还没乐过劲儿来呢,她又问:“你多大了?”      我心想:这孩子没经验。毕竟我们是美国公司,西方人不是不让问女士年龄的么?所以我一直都特聪明地用那句“你好年轻哦”来套问人家的年龄,通常这句话一说,你不用问那句直愣愣的“你多大了”人家就自动会说:哪儿啊,我不年轻了,已经三十五了。而假如你说完这句“你好年轻哦”人家还没主动报告的话,你也不用直接问,只要再加一句:“你顶多二十三吧?”人家就准会又惊又喜地说:“哪儿啊哪儿啊,都三十二了。”   不过反正我也不是西方女士,年龄不是啥秘密,就大大方方回答那小实习生说:“二十二。”      她瞪大了眼,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哦……那你看起来就这么大……”      我一听,失望得要命,赶紧追问:“那你之前以为我多大呀?”   她说:“因为你已经结婚了,我以为你都三十了。”      我#%@$%^—*~……      那时候孙启晟已经到美国去了,那天跟他打电话的时候,我絮絮叨叨哭诉了半天,一个劲地嚷嚷:“都怪你!干嘛要我这么早结婚啊?害我被歧视!”   孙启晟义愤填膺地说:“这什么一孩子呀?这么不会说话!别理她别理她,你看起来明明只有三岁!”      我噎了一下,噗哧一声,不尴不尬地乐了出来。      不过,总体说来,在我们新婚燕尔的时候,我还不算顶后悔嫁给孙启晟。嫁给他的第一个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是我有一套免费的房子住了。既然我们都结了婚,他们家那套房子自然也就不再继续出租,直接给我们了。那套房子是七成新的精装修,什么家具都是现成的,条件很好,而且本来我们公司的待遇就还不错,再省掉了房租这个大头,我在我们同学中肯定算是率先步入小资时代的。      另外就是,毕竟和孙启晟在一起了三年多,就算没有感情也成习惯了,我几乎每天都在发现自己一直以来有多依赖他,于是在这两地伊始的时刻,只能别无选择地想念他。      举个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吧。那会儿还是夏末,可孙启晟一走,我就没勇气买西瓜了,因为就算只是在我们小区门口的瓜果店买,我也连把它抱回家那几步路的力气都没有,而由于我每次必吃半个,只要去买就至少得买半个,否则既不够吃,还得一趟一趟地买,麻烦。   当然,也是因为我不会挑。挑西瓜这活儿从来都是孙启晟的,难道要我打越洋电话给他,然后从这边敲西瓜让他听声音再告诉我是不是好瓜?      所以有时候——是很多时候,我真的很想他。      思念会让人的心变得柔软善感而玲珑,即便是我对孙启晟。那天我心血来潮做了一张电子贺卡,扑面一个巨大的“I miss you”,嵌入两张我们俩都最爱的合影,附上范晓萱的《我要我们在一起》,赶在他那天早上起床之前发给他——当然,我这是捡了个便宜,他的早上是我的晚上,赶这个时间对我而言不要太容易。      两个小时后,我收到孙启晟的回赠,他在贺卡赠言里说:小海豚,一看见你送给我的卡,我就忍不住也要给你做一张,可是上课之前的时间不够,就把第一节课逃掉了。乖,第二节课有随堂测验,没法逃,你等我,我把第三节课逃掉,回来跟你视频!      我抿嘴微笑着看他做给我的那张电子贺卡,上面嵌了五六张合影,搭配得天衣无缝,甚至还能拼凑出一组情节来,想来够得他挑选排列的,怪不得那么费时。   那一刻,我心里感动得一片温柔,以至于后来他跟我说“小海豚,你知道你可以随时过来吗?把工作辞了,过来和我在一起”时,我一个意志力不坚定差点就答应了。   是他后面那句话把我唤醒的。他说:“你要是再不过来,我觉得不出一个月我就要退学回去了。”      我摔摔脑袋,清醒过来,重新调用上回那个警告:“那多丢人啊!跟你说了,不许没出息啊,不然你回来了我也不要你!”      总而言之,刚刚开始工作的那一年就在我对于自己的早婚一会儿后悔一会儿满足的心境中忽快忽慢地滑过去了,总体说来,我觉得自己还是后悔的时候比较多。   别人对我年龄的误会只是一方面,在其他一些方面,比如说,有时候同事们晚上或者周末相约去泡吧就未必会叫上我一块儿。他们倒也不是排斥我了,而是对已婚人士的所谓尊重——   “你都结婚了,还是老老实实当良家妇女吧,跑去那种地方招蜂引蝶算怎么回事啊?”   “好不容易有个周末,你还不得跟你老公彻夜你哝我哝啊?我们把你拐走会很有罪恶感的!”   “嘿嘿,今晚的节目不适合已婚人士哈。你说你的人生问题都解决了,我们还没有呢,你就别去瞎掺和了!”   ……      其实我知道,他们中有些人的确是真诚的善意,有些人在有些时候却纯粹只是找借口。一帮单身男女相约出去玩,至少有那么七八分是想在彼此间发展暧昧的,而我这样的,既没有发展暧昧的价值,却又有几分姿色,无论对于单身的男性或女性而言,杵在那儿都是碍眼。   可事实上,因为年轻,也因为才结婚就和老公两地,我并没有真正开始通常概念的婚姻生活,于是我很难发自内心地认为自己是已婚人士,因而被身边的单身群体排斥——不幸的是,以我的年龄,我的交际圈里绝大多数人此时都还是单身,所以我差不多等于是被身边所有人排斥——这真是一件让我感到万分委屈的事情。   而追究起罪魁祸首来,这样的委屈我当然还是要算在孙启晟头上。 ☆、20 他刚刚才恢复常色的脸上,鼻子霎时间又红了:“我当时差点哭了你知道吗?!”   孙启晟在美国的第一个学期结束的时候,迫不及待的就回来了。他是真正的迫不及待,试都还没考完呢。不过美国高校也真够可以的,试题居然是让他们自己拿回家做好、然后再交上去的。这样一来孙启晟就比较吃亏,因为其他同学都可以互相讨论着一块儿做,他却是一个人吭哧吭哧在飞机上写完的。      在机场接到他的时候,我看他面色青白,一下子就猜出原因了:“你晕机了?”   他有气无力地点点头:“嗯,本来可以不晕的,一做题就不行了。”   我说他:“那你不会到家再做呀?”   他摇摇头:“到家就快到deadline了,而且我也想把所有时间都挤出来陪你嘛,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把大好的光阴都花在做题上多没劲!”      小别果然胜新婚。孙启晟的寒假二十天我们俩过得那叫一个如胶似漆,基本上没闹什么别扭;而在他回美国后没多久,我们的春节长假也来了,于是我加上一点年假,飞去纽约看他。      孙启晟在纽约大学本来是住在学生宿舍里的。在这寸土寸金的地方,那小小的方寸之地也贵得令人发指。他们三个人住一套三居室,每人的房间只能摆开一张单人床和一张窄窄的书桌,就这样还基本上已经没有转身的余地了,相比之下,我在国内独霸着孙启晟家一百多平的三居室,简直奢侈得罪恶。   我来了孙启晟自然不能委屈我,他正好有个自己在外面租了个套间的同学那段时间在国家实验室里混着,他就把那人的房子借了过来让我们俩二度蜜月。      二月的纽约冷得钻心,不过来一趟不容易,总也得一有机会就出去玩,而来了纽约,最不能错过的一个景点自然就是自由女神像了。   孙启晟已经在纽约待了半年,却还没去过自由女神像,这倒是很正常的事,人一般都懒得去很近的景点,而他更是一直惦记着要等我来了再带我一起去。我们第一次去南码头是下午,刚排上长龙队,就被告知能上自由女神像的票已经卖完了。无奈咨询了一下售票处的工作人员,他告诉我们,必须一大早赶过去才有可能买到票。      于是我们一狠心,改天起了个大早,意气风发地又跑到南码头,一心想着要登上像才算数。结果呢,票是买到了,买到的时候都下午2:15了,而且被告知要到3点钟才有船。   附近没有什么可以待的室内,我们排了半天队,都已经冻僵了,而40多分钟的时间不尴不尬,要上别处也不行。   所以,当我看到一辆待开的船时,几乎没有多想,拉着孙启晟就往那边走:“这不就有船了吗?快走快走!”   孙启晟不确定地问:“可是售票处的人说要到3点钟才有船啊,会不会不对?”   我又着急又不耐烦,直接拉着他就排到上船的队伍里去了:“不都是船吗?会有什么不对?快走了啦,我都冻死了!”      于是我们上了那艘船,在水上绕了一圈,发现它半点没有上岛的意思,径直就往回开了……   更糟糕的是,由于我们一直以为之后要上岛,就一直在空调间里坐着,既没好好看风景,更没拍照片,纯粹找了一暖和地儿聊天来了……   而且我还晕船,好不容易撑住没吐,饶是如此,上岸时我从生理到心理状况,统统都糟透了。      转过身来,我把无名火一股脑全都发泄在了孙启晟身上:“你怎么搞的你?在纽约都呆了半年了连这都不知道!你是有多笨啊!”   孙启晟委屈透了:“喂!这船可是你说要上去的,我刚才跟你说可能不对可能不对,你就是不听,现在怎么还怪我呀?再说我不是都跟你说过了吗?我没来过是因为要等着带你一起,你怎么不识好人心啊?”   我虎着脸吼他:“那你觉得有可能不对不会去问人啊?这船上收票的也真是的,他也不看看我们是不是对的票就让我们上!”   他辩解道:“我是想问人啊,可也得有那工夫啊,你当时急吼吼的,给了我机会了吗?”      我无话可说了,说到底其实的确是我的责任比较大,可我又怎么肯承认这个?      孙启晟也不再跟我往下追究责任了,拉着我到售票处前看了看,安慰我道:“还好还好,票价都一样,咱没白花钱。你要是不高兴,我们改天再来,啊。”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我又怒了:“改天?改天我就再也不可能那么早起床跑出来喝西北风了!这下你满意了?我可能一辈子都不会再想来了!我可能一辈子都上不成自由女神像了!以后人家问我你去美国了吗?你去纽约了吗?你没上过自由女神像算什么去过纽约啊?我多丢人啊,我还不能把这事儿拿出来跟人家解释,不然就更丢人了!”   我这话说得他失笑:“不上就不上呗,有什么大不了的?我陪你,我也不上,啊,只要你不上我就坚决不上,以后人家一打听,我还在纽约生活了好几年呢都没上,你说我不比你丢人多了?”   我还是不解气:“那又怎么样?谁在乎跟你比呀?你比我丢人我就很有面子吗?讨厌你,讨厌死了你!”      孙启晟一用力,拉住我的手定在原地。   我吃痛,正准备甩开他再一巴掌抽过去,回头却正对上他铁青的面色:“何芷昕你真的很过分知不知道?你总是这样动不动就对我乱发脾气,哄也哄不好,你到底想要怎么样啊?你还说讨厌我,我他妈这么爱你,我爱你爱得都快成神经病了!你从来都对我这么不好,如果不是爱你爱到变态我能忍你这么久吗?你却说你讨厌我?你从来没说过你爱我也就罢了,你说你讨厌我你知道我多难受多伤心吗?!”      这话说完,他眼睛一红,把我的手丢开,迅速别过脸向一边走去,留给我一个冷冰冰的背影。      他那番话让我心里大为羞愧,而这羞愧之情让我更生气了,所谓恼羞成怒的真意,大概就在于此。   我的第一反应是转身就走,同时把兜里的手机掏出来,关掉。      隆冬时节的纽约,从街头穿梭而过的冷空气都是硬梆梆的,一下一下撞击着我同样硬梆梆的坏心情,倒渐渐让我缓过劲儿来了。我凭着一张地图和一张问路的嘴,竟也没有迷路,所以到了后来,我一边走着一边甚至是近乎得意洋洋地想:哼!别以为这是美国我就玩儿不了消失!      好在孙启晟那个朋友的公寓离南码头并不算太远,我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就到了。   回到屋里之后,我煮了唯一会做的饭(菜)——一锅热腾腾的面条给自己吃下,满以为孙启晟不久就会跑回家来找我,可是始终没有。   我渐渐地觉得奇怪,一点一点地开始担心,而与此同时,原本已经熄灭了的怒火也重新燃烧起来,于是我越发死犟着不肯开手机。      直到晚上8点多钟,有人在外面咚咚咚敲门。我吓了一跳,从卧室里跑出来,听见是孙启晟一哥们儿的声音:“何芷昕你在里面吗?我看到灯开着呢!”   我把门打开,他脸上露出松了口气且哭笑不得的表情,一个字没跟我说,径直拨通了手机:“喂,你老婆在家呢。……嗯,成嘞,我在这儿陪着她,你快回来吧。”      来者毕竟是客,我再跟孙启晟赌气也不能亏待了这位,当下请他进屋坐下,才知道孙启晟自打发现我不见,就一直在到处找我,把整个南码头区域跑了两圈,角角落落搜了好几遍,然后给所有他想得到的人都打了电话问我的下落,帮忙打电话的还有好些朋友。他怎么也想不到我会走着回到家,因为地铁卡和钱包都在他那儿,我身无分文,不怎么认路,还那么娇里娇气的。      那天晚上孙启晟赶回家的时候,那模样用风尘仆仆来形容丝毫不为过,而且眼睛、鼻子、颧骨都通红通红的,也不知是冻的还是哭过,总之就跟生了病似的。   那会儿我其实已经不生气了,可碍于面子,以及从不服软的惯例,还是硬撑着不理他。而他呢——也许这回他的确气着了,也许是因为有第三者在场,他也没理我。   也好在还有第三者在场,我们俩都还有一个人可以招呼,不至于让互不理睬的局面显得太过突兀而奇怪。      他那哥们儿识趣得厉害,见他回来了,也就放了心,拍拍他的肩膀,扔给他一个暧昧的眼神,什么话也没多说,就告辞离开了。      屋里突然之间只剩下了我们俩人,气氛一下子微妙地尴尬而紧张了起来。我心里戒备地想:他不会骂我吧?……哼!不管了,他要万一骂我,我就跟他顶嘴,反正打嘴皮子仗我比他牛。   没想到,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走过来抱住我,轻声问:“你走了多久回来的?”      这句话突然之间就让我委屈得翻江倒海,眼泪吧嗒吧嗒就下来了,可嘴上还是犟,还要跟他争:“你管我呢!反正你也不在乎我的死活!”   他急了:“你到底有良心没有?我怎么不在乎你的死活了?”   我跺着脚:“你就是你就是!你扔下我自己走到一边不理我!”   他刚刚才恢复常色的脸上,鼻子霎时间又红了:“我当时差点哭了你知道吗?!”      话一说开,他索性就放纵自己哭了出来:“你知道你这样我有多难吗?我每天都想着该怎么让你开心,你没来的时候我成天都琢磨你来了之后该带你去哪儿玩儿,有心先去踩点吧,又怕你知道了怪我吃独食;不去吧,怕的就是会出今天这种状况——你说,你要我怎么办?”      我这才意识到这事儿他不知比我委屈多少倍呢,于是哭得更伤心了,也终于彻彻底底软了下来,接下来就是万分万分地不好意思,因为他接下来很准确地指出:“你呀你,这种行径绝对绝对是未成年人才会做的!你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呀?”   我不假思索就答:“明天!”      他被我这两个字噎得哭也不是笑也不是,只好叹开了气:“我怎么摊上了个这样的老婆啊!你说你这是不是损人不利己?你说你是不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你一个人在这么冷的天儿走一个小时你不冷啊?你不累啊?”   我嘟着嘴:“还好,因为一直在走所以就不觉得冷了,因为不觉得冷所以也没觉得怎么累。”   他的脸色稍一缓和,我又加了一句:“不过我现在全身都疼——背疼,小腿疼,脚板底也疼……”      孙启晟没好气地揪揪我的鼻子,嘴上说着活该,手上却反其道而行之,一把将我搂过去就给我揉了起来:“能不疼吗?穿着双高跟皮靴走了一个小时!所以我说你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没准儿都不止八百呢,我个大老爷们儿走走路担担心没什么,你说你这样是何苦!”      因为这桩小插曲,接下来的假期我们俩倒比什么时候都更如胶似漆起来。元宵节过完之后,我回了国,和孙启晟重新回归牛郎织女的生活。   就是在这时,我遭遇了一件让我彻底后悔了这么早嫁给孙启晟的事情。 ☆、21 这会儿我已经不是不会呼吸的问题了,而是都快要往外倒气儿了!   确切地说,那件让我彻底后悔了这么早嫁给孙启晟的事情,其实是一个人。   一个故人。      这几年来,我常常惦记的那个人,总是不由自主地拿孙启晟和他比较、然后就对孙启晟更加不满、对他更加满怀惆怅的那个人。   而其实,在后来,尤其是在和孙启晟结婚以后,我已经慢慢开始减少对他惦记并拿孙启晟来跟他比较的次数了。   我想我是终于认了命。   可他偏偏就在这时候,重新出现在我面前。      周朗是我们公司一个美国大客户派来的代表之一,我们公司显然对他们公司极其看重,对他和他的上司特特派出了好几名高层去接待。   我则是高层的小跟班儿。我负责的就是公司里吃喝玩乐这块事务嘛,可不就是该我去当跟班儿吗?      我们在机场见面的时候,我脑海里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是:原来这个周朗不是重名啊……      四年不见,他成熟了不少。北美生活在他身上刻下了不少烙印,一身休闲西服穿得随意而舒适,完全不像有些中国男人,一旦西服上身就煞有介事得那么不自然。他的鬓角修剪得极其讲究,胡子刮得很干净,那模样干练而精明,既职业又男人。   他同我们公司那几个大人物握手之余,目光自然而然地越过他们投过来,露出几分恰到好处的惊讶与欣喜:“芷昕?老同学,这么巧!”      我那几个上司同时转过身来,同样惊喜:“你们还是老同学呀?真是缘分啊!”      话到这份儿上,我再不说点什么就不像话了。于是我努力收起心里不管多么汹涌澎湃也不能流露分毫的复杂情绪,矜持地点头微笑:“没错,几年不见了,周朗还是没变,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甩开了好几条街!”      那天晚上的接风宴结束后,周朗问了我的住址,然后提出送我回家。   我骇笑:“你喝了不少,还是赶紧回去休息吧,咱们老同学不拘这个。”      说来也奇怪,凭我对周朗的印象——或者,我相信,凭他所留给我们所有人的印象,他都不应该是个好酒的人,可这晚的接风宴上,他自投罗网地喝了很多。或者是对国内的酒文化没经验?那也不对呀,事实上,因为我们双方都是美国公司的缘故,大家都并没有国内风行的那种劝酒式应酬习惯,也不知道他是中什么邪了,居然主动上赶着要去做那自残的事儿。      对于我的好意推辞,他十分坚持:“我住家里,送你正好顺路。再说了,女士总该有人送,他们都是老板,你总不至于更愿意让他们送吧?”   我无法反驳,而且我老板也在这时加了个砝码:“就让你老同学送吧芷昕,否则这么晚了,你要真出个什么三长两短你老公还不得操刀子杀回来?”      那次春游登山回来孙启晟在停车处接我、我们俩一黏上就深情相拥蜜里调油的镜头给公司同事——包括我老板——都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后来我再去公司,他们逐个儿把我调侃了个遍,此后也常常把我们俩当恩爱榜样,动不动就拿出来逗趣儿。这天晚上是和初次见面的客户在一起,照理说不该提这种事的,可我老板显然也是被周朗给带的,有点喝高了,说话都有些没了正经。   我尴尬地扫视了大家一眼,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只觉得周朗的眼睛里那刚才还被酒精燃烧得晶亮异常的光芒霎时间就黯淡了下去。   然后,我在众人的谈笑告别声中随他上了出租车。      和周朗在一起我总还是有些拘谨的,抛开当年的暗恋不谈,我们俩以前就不算特别熟,毕竟同学的时间并不长,何况还这么好几年不见了,如今又有着这么一层工作上的关系,总让人觉得有些拿捏不定这其中的分寸。   他刚才喝得的确有点多,我担心他会在车上睡过去,于是一直在拼命找话题和他聊天:“你到耶鲁后没再学历史吗?”   他耸耸肩:“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没道理到美国去学这个,索性学了个商科。”   我惊叫出来:“我也是我也是!我老公现在就在美国呢,当初他让我跟他出去,我也是跟他说我感兴趣的是中国古代史,没道理去美国学这个!”      话说出来之后,我却又有些愣住,几乎脱口问出:那既然是这样,你当年为什么还要去美国?      他看了看我,大概酒精真正开始起作用了,他的目光和表情都显得有些疲惫而勉强,微笑也是淡淡的,透出几分虚弱:“是吗?……你老公……就是当初那个化学系的师兄吗?”      我惭愧地点头,心下暗自懊恼:我怎么就只谈了一个男朋友啊?他会不会因此而觉得我特没魅力呀?   然而转念一想,心里又苦笑:那又如何?反正我有没有魅力他也是不会在乎的,反正我有没有魅力……到现在都已经没用了……      车子到了我们小区门口,我告诉司机在这里停就好,然而周朗执意要把我送进去。   于是车子停到了我楼下,我下车时转身要道晚安,却目瞪口呆地看他付了车费,跟了下来。   没等我问出声,他就温和却不容推辞地说:“走,送你上去。”      这会儿,我的浑身不自在达到了顶点。不管怎么说,实在是麻烦他麻烦得不像话了啊!   不过我也知道,有些男人喝醉了酒就会特别啰嗦,周朗大概就是这一型,只不过他不是语言上啰嗦,而是行为上啰嗦。   但既然他是喝多了,这份好意接受下来应该也不会亏欠太多人情吧?      所以,站在电梯里的时候,我讪笑着对他说:“以前一直听我爸妈的朋友啊邻居什么的说某某男孩儿以前多么多么皮多么多么不懂事,出国之后就变成个绅士了,现在看来果然不假呀!”   他看了看我,懒懒一笑:“那你老公呢?也是吗?”   我一愣,这还真不是我话中所指:“他不一样,他出去的时候都一把年纪了,哪儿还改得过来呀?得你们这样在还有可塑性的时候出去才能有这效果。”      最难堪是进门的时候,我到底该不该出于礼貌邀请他进去?      一阵短暂的心理斗争之后,我做出了决定:“这么晚了,你还喝成这样,要不还是我找个人送你回去吧?”   他看着我,笑开一口白牙:“哈!我还以为你要说这么晚了,我还喝成这样,要不就让我在你这儿过夜算了呢!”   我一怔,随即扑嗤一笑:“你是得先在我这儿等着,我找个以前的男同学来送你好不好?不然要是我送你,一会儿你还得又送我回来,咱俩这一晚上啥都甭干了,就送来送去了!反正你这回回来也是要跟大家聚聚的吧?不保密吧?”      他又哈的一笑,不置可否的样子,调侃道:“你倒是会替我安排,好像我的小管家婆,果然是结了婚的样子。”   我正自别扭,他的表情却又忽然变得很认真,连目光都清明了几分:“不用送了,我没事,芷昕,我很清醒。”      望着他返身走回电梯里,我忽然觉得很累,比以往的所有应酬都更累。   可是和以往所有应酬之后归来的夜晚都不同的是,我竟然一点也不想马上就把自己扔到床上呼呼大睡。   平常都会觉得大半夜才回到家还得洗澡是个负担,这天晚上,不知如何,我不但想洗澡,而且想要动用到浴缸,洗一个漫长而繁复的泡泡浴。      浴缸有一阵儿没用了,我费了些力气将它刷洗了一番,刚放好水,回卧室拿了浴袍正往浴室走,就听见门铃响了。   不是吧?这个点儿?   而且现代都市人哪还有不速之客啊?如果家里要来人,主人肯定是要事先得到通知的,除非是快递。   可现在都晚上11点了,哪家快递这会儿还工作?      我疑惑地走到门后往猫眼里看了看,然后更为疑惑地一把将门打开:“周朗?怎么了?”      他低着头,醉眼迷离地看着我,身体忽然重重往前一倾。   我下意识地一躲,后背立即撞上了门框。   他双手撑在我的脑袋两侧,低低俯下的身体使我们俩的脸庞近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为什么?为什么这么早就结了婚?为什么从来都是他?为什么一定是他?他为什么就能这么幸运?”      我失惊地张开嘴,却一丝声音也发不出来。      他闭了闭眼睛,那模样像是不堪重荷:“我一直在想,这几年来,我一直一直在想,我到底是尝试得太晚,还是根本从来都没有过机会?可我们明明是先认识的啊,我明明觉得我也不错啊,至少不比他差……芷昕,我哪点比他差?   甚至,我也是比他先爱上你的吧?刚开始见到你的时候,只是觉得你很好看也很可爱,可是后来有一次上课——我记得很清楚,那节是中国古代史,你来得挺晚的,穿着一身牛仔裙,像一束亮光一样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你扎着马尾辫,把整张脸都露出来,皮肤像牛奶一样,白得几乎透明,又像是随时会滴出水来似的,让你的五官都仿佛泛着一层濛濛的光,清纯娇嫩得叫人呼吸都要停一下……   我就是在那个瞬间爱上你的……”      我摒着气。他说他的呼吸停了一下,只是停了一下,而我却是觉得从此以后,我将再也不会呼吸了。      他红着双眼——眼眶是红的,眼球上也满是虬结的血丝,我想长途飞行和一夜豪饮都让他累坏了。   他问我——抑或更是问他自己:“我真后悔,为什么那时候没有马上就采取行动?我在犹豫什么?我个大老爷们儿的,我在矜持什么?如果——如果那时候我说了,你会不会给我机会?我以为那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后悔,可现在我更后悔了,我居然更后悔了——我后悔当初为什么那么懦弱地逃到美国去,如果我一直在这里,会不会还是有机会把你抢过来?无论如何,总不至于让你这么早就把终身定给了他……”      这会儿我已经不是不会呼吸的问题了,而是都快要往外倒气儿了!他当初去美国原来是因为以为我已经和孙启晟在一起?就因为那次我晕倒的事儿?就因为那次我晕倒的事儿!原来他去美国不是因为在这里无牵无挂,而恰恰是因为在这里心有所属!      说到最后那句话的时候,他一把攫住我的左手,捏着我指根上的戒指就开始往下撸:“而现在我再也没机会了,再也没机会了,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个……”      我郁闷地挣脱了他的手,主要原因似乎并不在于我觉得这样不对,而是……   他撸了半天也没把那戒指撸下来,因为就在这短短几分钟之内,我浑身火烫,于是手指也热热地鼓胀了起来。   至于他那些问题,还有他这番让我如在梦中的表白,我还没想清楚该不该回答他,却发现他其实是在自言自语。   因为他说完这些、又被我挣脱了之后,就惨笑了一下,在墙上用力一撑,顺势转身,重新走回到电梯里去。      那一整个晚上,我一秒钟都没有睡着。   我一直在等待,或者害怕,门铃再度响起。 ☆、22 原来我爱的人一直也在爱着我,那我还怎么能留在那个我不爱的人身边?   几天以后,我向孙启晟提出了离婚。   提出离婚的时候,我并没有从周朗那里获得什么承诺。事实上,后来再见面,那天晚上的事我们俩都绝口不提,他也许是忘了,而我则是不确定他是不是还记得,毕竟当时,他是醉了。   并且,在向孙启晟提出离婚的时候,周朗已经回美国去了。      更确切地说,我向孙启晟提出离婚就是在周朗回美国的当天。   我有去机场送他。   我想我的冲动就是来自于那份同他——我的真爱——再度离别的感伤。   原来我爱的人一直也在爱着我,那我还怎么能留在那个我不爱的人身边?   而既然是真的爱他,那么在解决了自己的婚姻之前,我什么话都没有资格同他说,也什么话都没有资格听他说。      我想,在急着和孙启晟离婚的当时,还有一个原因是我没有意识到的,就是我觉得摆脱已婚人士的状态、重新开始一段让我激动不已的恋情,会让我感到自己又重新年轻起来,回归自己真实年龄地年轻。      孙启晟被我的要求震懵了,视频那边的他愣在那里,一个字都没答上来。   既没说不,也没问为什么。   于是我只好自己主动告诉他:“孙启晟,其实你也一直都觉得的,不是吗?我对你从来都不好——不,简直是相当的坏,而且我从来也没跟你说过我爱你,因为我就是不爱你。”   这些话让我羞惭不已。我愧疚万分地说:“对不起,是我不对,我不应该不爱你还一直和你在一起的,也许我是想尝试着终有一天爱上你,可是现在我发现我真的做不到,我大概永远都做不到了,那么还是不要耽误彼此比较好。”      他又愣了一下,回过神来。   他伸手狠狠抹了把脸,开始操作鼠标:“我这就买机票,我马上回来!”      其实我的意思是现在谈好离婚,等他放假了再回来办手续就行,可他第三天就回到了家。   算上时差,美国是比中国足足晚半天的,所以他等于是马上就回来了。   为了赶上最早一班飞机,他买的是全价票,大半年的积蓄霎时间就用了个精精光。   也为此,他没有好好跟系里和导师请假,导致了被学校直接退学。照理说他如果跟导师商量,回来几天就赶回去,应该是能够得到通融的。   总之,他就这么不顾一切地回来了,试图挽回我,最终却落了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结果。   他没办法,他能说的都说了,能求的都求了,可是我说:“孙启晟,爱一个人就是要让她幸福快乐,对不对?我只有跟你离婚才能幸福快乐,所以,真爱我就放了我吧。如果你实在不同意,我们也可以去法院,我知道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判离,但第二次就会判离了。”      我知道,我要挟了他,我利用了他对我无条件的宠溺与疼爱。      而在知道他为此所付出的残酷代价之后,我安慰自己的良心:这些我之前都不知道啊,所以也没那么罪恶吧?   可如果我事先知道他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我就真的会心软而不跟他离婚吗?   我告诉自己:都折腾出这么大动静了,如果真的没离婚,那他岂不是等于白玩儿了一场?      后来孙启晟听到我的这番逻辑时,简直哭笑不得:“你是怎么想的啊?如果咱们没离婚,我折腾出那么大动静好歹留住了我的婚姻,就是因为咱们离婚了,我才真是等于白玩儿了一场啊!”      那会儿是三月份,这座城市慢慢地开始进入春暖花开的阶段,也开始偶尔胡天胡地地来上一场模拟世界末日式的沙尘暴。      我和孙启晟双双坐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桌子前时,只觉得不自在。对门儿就是不到一年之前我们俩登记结婚的地方,没想到这么快就要用换本儿了。   办离婚的大姐看看我们,翻了翻我们的结婚证,也是既诧异又遗憾:“怎么了你们俩?这结婚还没多久呐,要说还是新婚都不为过,好好的干嘛离婚啊?”   我告诉她:“他现在在美国读书,一去就是好几年,我不想去,我们俩老这么远隔天涯的不是个事儿,不如放彼此自由,大家都还有机会。”   孙启晟之前一直没说话,这会儿开了口,曲解了一下我所说的“大家都还有机会”:“嗯,以后如果没这个问题了,我们还可以复婚。”      那大姐还是啧啧地摇头叹息,转而问我们有没有离婚协议。孙启晟又不说话了,于是我告诉她,因为结婚时间不长,各自收入也不多,又没孩子,没什么可协议的,房子是孙启晟家的,我拿着行李自己走路就行了。   于是大姐也说不出什么来了,啪啪在结婚证上盖了章,给我们发了离婚证,临了还叮嘱一句:“要是以后没这问题了还好好的在一起,啊。”      我们俩从民政局出来,并肩往家——不对,从现在开始,应该说是孙启晟的房子了——走去。我一路还在语气轻松地跟他说话,这倒不是因为我真有多高兴还非得没心没肺地表现出来不可,而是因为我觉得都像他那样沉默寡言就太像刚离婚了——虽然我们就是刚离了婚。我觉得离婚的状态让我老气横秋特像中年黄脸婆,于是我极其努力,希望通过成功的掩饰来消除这种状态。      回到屋里,孙启晟没精打采地坐在电脑前,还是一声不吭,也不知道在干什么。而我满屋子收拾我的东西,把它们都装到一应箱子袋子里去。   我的东西倒不算多,因为去年毕业的时候就扔掉了一批,是轻装搬过来的,而住在这里时间不长,我一方面还没来得及添置太多东西,另一方面好些日用品什么的也是属于这房子,不该我带走。   更重要的是,好些东西都是我们俩几年恋爱与婚姻的纪念或见证,譬如每年恋爱纪念日的礼物,譬如婚纱照,譬如婚纱,譬如戒指,譬如他买给我的情趣内衣……这些我要带走也不合适吧?   虽然,留给他也许也不合适。可如果他也觉得不合适的话,回头扔了就是了,总不至于要我那么麻烦地先带走再扔了吧?      忙活了半天,我清出一大一小满满当当两只拉杆箱、一个大布口袋、一个双肩包,再加上我的手提袋,全部家当都在这里面了。我把行李放在客厅里,又转身往房间走,准备一屋一屋地最后清查一遍。什么时候缺心眼儿丢三落四都可以,唯独这一次不行,走了之后再要回前夫这儿来拿东西就太不好意思了。      我刚走到卧室门口,迎面就撞上从里面快步走出来的孙启晟。   我想他是出来送我的,我笃定他是出来送我的。   于是我没在意,也没看他,正准备跟他擦肩而过,他却突然之间大手一捞,将我拦腰抱了起来。      我的腹部这么猛然间被勒住腾空,受力不小且呼吸不畅,忍不住闷哼了一声。缓过气儿来还没来得及抗议,就被他狠狠地扔在了床上。   他重重地压了上来,红着眼黑着脸,连撕带扯的瞬间就把我们俩捣腾了个赤条条。      我刚刚缓过来的气儿又叫他暴风骤雨般的狂吻狂揉给搅乱了,好不容易调匀实了语气,我委屈地抗议:“你轻点儿、慢点儿……你弄疼我了!”   他显出前所未有的蛮横:“我不管!我他妈的再也不管了!丫的都说女人第一次之所以那么疼就是为了要你们一辈子都忘不了自己的第一个男人,可你呢?是不是那次我不够让你疼,所以你才一直对我无动于衷?”      话是这么说,他的动作却还是轻缓了下来。然而我尴尬地发现,刚才他那番愚勇式的折腾,居然把我的热望给挑逗了起来。   我踌躇了一会儿,到底还是不满足地推推他,用撅嘴撒赖来掩饰羞涩:“没让你这么轻啊……再用点力、再快一点好了……”      他的眼睛里有光芒闪过,“哼”了一声,听不出是冷嘲还是低笑,却毕竟还是按照我的指示卖起力来。我在长久持续的极乐中难耐地拼命摆动着脑袋,同时注意和戒备着他最微妙的动向:“先不要……我还没够呢,继续、继续……”   他忍得全身的肌肉都紧绷了起来,说话也吃力地憋着气:“那你就别夹得这么紧!”   我却更紧地收缩了一下自己:“可是这样舒服……”   他狂乱地笑起来,那笑容又快乐又辛苦:“你这家伙,什么时候都这么自私,这么……任……性……啊!!!”      我刚要埋怨他,张开嘴却说不出话来了,因为他骤然加快的速度和猛然提升的力度也让我直向云霄冲去。   回落人间以后,我们俩也还不甘心地又扭又抽地捣鼓了半天,直到彻底享受足了余味,直到彻底没了力气。      我汗津津地伏在孙启晟同样汗津津的胸口回味了半天,养足精神之后,懒洋洋地撑起身子,慢悠悠地下床。   趿上鞋刚踏出一步,就被他从身后攥住手腕。      我回头,看见他有气无力地躺在那里,眼皮依旧半合着,看不出表情。      我扭动着手腕,继续往前走,没费太大力气就挣脱了他。      清洗好自己从浴室出来,我刚打开门就被他狠狠拽住了。   我吓了一大跳,抬头看见他满面乌云,是我从未见过的凶悍模样。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一把抓住我的两只肩膀,用力地快速把我往大门口带:“走吧,你走,走,马上走!”   我目瞪口呆地被他径直推出门外,踉跄过后刚狼狈地转过身,便正正撞上他把我的行李也一股脑扔了出来:“你走,给我走得远远的,走!” ☆、23 就在放弃了怪他的资格的第一天,我才遇到了真正糟心的事儿。   因为本来想当然地以为孙启晟肯定会把我送到新租的公寓去,我压根没想过找搬家公司,也没想过在同学朋友中找帮手。此时突然之间被那个原本是世界上最疼爱我最怜惜我最把我捧在手上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人赶出家门,我既愕然又茫然,在门口站了半天都没想过来下一步该怎么办。      发了半天呆之后,我的脑子才开始重新慢慢转动,第一个念头想到的是:该找个壮劳力来帮我搬家吧?   可这个念头几乎是才冒出来就被我否定了。   因为我压根儿没想过要告诉任何人我今天离婚,此时也完全没想好该怎么跟别人说。   我这才意识到,别说今天了,就算是明天,就算是后天,甚至是下个月,我也许都开不了这个口去向任何人宣布我离婚的消息。否则人家问我原因我该怎么解释?我自己知道我给孙启晟的那个原因在谁听来都会很勉强很说不过去,而那个更直接的原因,我根本说不出口,不是连对孙启晟都没说么?      从未考虑过的现实就这么没头没脑地向我泰山压顶而来,我发现原来不仅结婚需要准备,离婚也需要准备,可我偏偏就在没做好准备的时候结了婚,然后又在没做好准备的时候离了婚……   好吧,我被我自己打败了……      而且这样被前夫赶出来,让别人知道我也太没面子了吧。到时我跟人家说我离婚是因为我不爱孙启晟,人谁信啊?看我这落魄潦倒的样儿,明显是孙启晟不爱我把我抛弃了嘛!      于是,在门口发了半天愣之后,我一咬牙,毅然决然地拖着行李,自己往电梯走去。   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么点东西,我自己也能搬!      事实证明,这段搬家之路的前95%以上都是没问题的:有电梯,有斜坡,有热心卖力的出租车司机。   可是最后那不到5%……      不知道是不是老天都看不下去所以成心要整我,自打我从出租车上下来起,天空就开始飘下冷冷的雨,我个路盲拖着两只摞着包和袋的大箱子在十字路口转圈儿,一时之间找不到新租公寓的入口在哪里。来来往往的人是不少,可如同大都市里的绝大多数人那样,个个都是冷面无情的样子,我发现自己霎时间变成菜鸟,硬是开不了口找人问路。   吭哧吭哧拖着行李沿街转了一圈,好不容易找到小区入口,又抓瞎地转悠了半天才找到我那幢楼,此时的我已经被雨淋透了,那样子不知多狼狈多难看。   可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开始呢——进了门洞发现找不到电梯,我这才想起来,这房子虽然不旧,却因为楼层不高的缘故,压根儿就没有电梯……      话说当初敲定下来住这儿的时候,我一心只想着自己住的只是第三层,上下楼走楼梯别提多方便,到了这会儿才发现自己独独遗漏了对搬家这桩大事的考虑;又或者说,就算当时考虑到了,我觉得也不算回事儿,因为一来,搬家是一次性的,再辛苦也只会麻烦一次而已,而更重要的是,我打心眼儿里就怎么也没想过孙启晟会不帮我搬家啊……   如今我还有什么好说的?以前任何事情,不管有没有道理,动不动都可以怪他,而就在我放弃了怪他的资格的第一天,才遇到了真正糟心的事儿。      在楼梯口一筹莫展愁眉苦脸了半天,我把所有可能的方法都一一想遍、该排除的排除了之后,终于开始行动。先把小一点的那只箱子提上去,再硬着头皮下来拖那个50斤重的大箱子。话说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还经常运动运动,不过我做的也都是有氧运动而不是肌肉运动,只管塑体型,不管长力气,何况自从毕业之后我就再也没锻炼过,如今彻底变成了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脂肪女,那一路活活痛苦得我龇牙咧嘴,好几次都差点儿被箱子带着翻下去,一边还要担心其余行李离开我的看管会不会遭受侵犯。   唉,我是多么需要这会儿有一个天使般的女贼来告诉我天下无贼啊!      好不容易把行李都放进了屋里,简单清理了一下之后,我累得四脚朝天,嗓子渴得冒烟。没有水喝,我暂时却也管不了了,将自己一轱辘狠狠摔到陌生的床上,昏昏沉沉地清醒着,既睡不着,也不想起来收拾,更打不起精神出去把尚缺的必需品买回来。   让我压力最大的就是这最后一条。这是真正的出租房,很多东西都缺,尤其是卫生用品,而首先,我对这片儿还不怎么熟,不知道最近的大超市在哪里;其次,就算找到了最便利的购物场所,就凭我单人独力的,得跑多少趟才能把东西都买全啊?!      这么想着,我忽然之间只觉悲从中来,一翻身想抱枕头,却发现连枕头都没有。   这下子我再也忍不住了,一咧嘴就放声大哭起来。   此时此刻,我心里翻来覆去只想得到一句话: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啊!   多讽刺!我这么大人了,才第一次体会到这种滋味,而我所谓的那个家,也并不是我父母的家,而是我和孙启晟的家,我们曾经拥有、如今却被我自己放弃的小家。      有些人是喜欢独自哭泣不让任何人分担的类型,有些人是在伤心难过的时候有人陪有人聆听就会好很多的类型,我是属于后一种,而且我极其沮丧地发现,这几年来,我虽说是一直在跟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谈恋爱吧,却还是莫名其妙地把闺蜜都谈丢了,我的倾诉对象就只剩下……   孙启晟了……      之前我们那什么的时候他说我什么来着?什么时候都这么自私、这么任性,对吧?   一点儿没错,因为此时在痛哭流涕当中,我厚着脸皮做的一件事情就是——   拨通了孙启晟的电话。      照理说他应该不接的,可就跟我居然还好意思给他打电话一样,他居然接了。      一听到他的声音,我忍不住又开始哇哇大哭,这回更加滔滔不绝难以收拾。这天因为下雨的缘故,本来就有些闷热,我刚才还为了搬东西拼出了老命,后来又十分尽心尽力地哭,以至于我大汗淋漓,再加上眼泪鼻涕,简直浑身都在淌水。   孙启晟吓着了,失声连问了好几遍“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越问声音越高,最后嗓子都快劈了,甚至开始威胁我如果再不说话他就要报警了。      而我还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绞尽脑汁:“你在你新租的那地方吗?在就‘嗯’一声!”      我可怜巴巴地从抽泣中匀出一丝功夫来“嗯”了一声。      他松了口气,然后当机立断:“那你等着,我马上来!”      他怎么知道我的住处?说来也是讽刺,这地方是他陪我一起来过、经过一番同其他地方的审查比较最后敲定的。   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充满爱心的前夫了吧?      就在飞奔前来的这一路上,孙启晟一直在电话那头手足无措地听我毫无内容地哭个不停,每次好不容易劝动我去把脸洗了,我一回到床上却又立即清清爽爽重获能量再接再厉更有效率地哭,一直哭到他敲开我的门为止。   他站在那里,紧张地打量着我:“到底怎么了呀?”      我抽抽噎噎地倾诉了半天自己搬家怎么辛苦啦,现在想着要买东西怎么郁闷啦。他苦笑了一下:“你不早说?我以为你找了人帮你搬家呢。没人你告诉我呀,当时就让我帮你搬过来呀。”   我委屈地嘟着嘴:“我脸皮才没那么厚呢,被你赶出来了还去求你!”   他差点没咬着自己舌头:“你脸皮还不厚?你现在找我脸皮就不厚了?反正你都要找我,那还不如早点找呢,省得自己白受罪!”      我一想:呃……大师兄说得对呀……      他张开大掌,抓住我的脑袋没好气地晃了晃:“行了,别犯蔫儿了。走,咱找个地儿吃饭去,然后我带你去买东西。”      那天孙启晟带我去吃了顿好的,点了一桌都是我最爱吃的菜。我吃得既痛快又汗颜,最后索性得寸进尺地提出了最过分的那个要求:“孙启晟,离婚的事儿……咱能先别告诉别人么?”   他眉毛一抬:“怎么了?”   我不好意思地又拿出了当初那个杀手锏:“我怕我爸妈打断我的腿……”      他无语了半天,叹了口气,不出我所料地答应了这个无理的要求。   我感激涕零之余赶快提出个条件来聊作弥补:“这忙你只需要帮到找到新女朋友为止,到时候就算被打断腿我也不会让你再这么两肋插刀了,我发誓!”说罢自我感觉颇为良好地望着他,意思是我够义气吧?      他不予置评地淡淡一笑,简单答复了一个字:“好。”      我最后一口气也松了下来,心情大好地低头刚把一筷子菜往嘴里送,冷不丁听他冒出一句:“那我怎么跟我爸妈说我被学校退学的事儿?”      我含着一口菜愣了一下,恬不知耻地含混道:“就说你太想我了,熬不住跑回来了?”   这也不算我天方夜谭吧?他以前是这么说过来着啊,还不止一次。      他又恢复了那副“被你打败了”的无语表情,沉默了半晌之后问我:“你觉得这样我爸妈就不会怪你了?”      这回轮到我无语了。 ☆、24 芷昕,你离婚是因为那天晚上我说的那番话吗?   事实证明,我给孙启晟想的那个关于被学校退学的解释其实是行得通的,因为当我前公婆发现孙启晟竟然在乎我到如此地步的时候,他们对我也就敢怒而不敢言了。   我是祸水,可同时也是他们儿子的命根子,他们还敢把我怎么样?      于是,在直接加间接地唠叨了孙启晟一阵子之后,待孙启晟在一家很大的国企谋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职位,他们也就没了怨念。   于是,我们每周末回孙启晟爸妈家演戏的时候,二老也真心实意地如往常那样好好待我们,万般疼惜地给我们做好吃的,还非要让我们睡好觉,什么都不让我们干,甚至不让我们多花时间精力陪他们唠嗑。      所以,没错,我明明是因为周朗而离的婚,却在离婚之后也没找过他。   因为就在要找他的念头第一次冒出来的时候,我忽然胆怯而退缩了。   说来说去,他那天晚上是喝醉了,他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做什么吗?   如果不是他的表白中存在着大段的详细描述,点点滴滴都必须对号到我身上,我甚至会怀疑他那天晚上是不是认错了人表错了情。   而现在虽然这种狗血的状况不太可能存在,我却也还拿不准,如果他是在清醒的状态之下,真的会选择对我告白吗?因为他毕竟没有让自己清醒,因为他在清醒的时候毕竟没有那样做,所以十有八-九,他不会的,他会像大多数有理智的人那样,面对一个自己所爱却已经和别人结婚的人,唯一的选择就是把这份感情牢牢压在心底,直到有一天把它彻底掐断、闷死。   就像四年前那样,当他发现我身边有另一个人存在,他所做出的决定是——就此了断,远走高飞。   那么,就算如今我已经离婚,又能拿得出什么去试图走到他的身边?      而且,作为一个离婚的女人,我开始意识到自己应该自卑。   于是我果真开始自卑。   这是多么悲催的现实啊!四年前我们男未婚女未嫁,他都已经让我那么自卑,如今他依旧男未婚,我却已经变成二茬货,就算知道他喜欢我,我又怎能不自卑?      就像离婚前后我对孙启晟说过无数遍的那样:“你就别难过了,该难过的是我才对啊。人家不都说了吗?离了婚的女人是根草,离过一次婚的男人却是块宝啊!孙启晟,你小子赚到了,我这么成全你,现在我都嫉妒你啦!”   他每次都回答:“你不用嫉妒我,你后悔就行了。”      后悔么?可能有点儿。我就说嘛,我是在没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离的婚,我多傻呀,离婚难道不应该骑驴找马先找好下家再踹掉上家吗?   我还真是不靠谱啊!      我和孙启晟的假夫妻扮了足足三个月。   六月份的时候,周朗又回来了。他上次跟老板来是要启动一个新项目,这回则是这个项目告一段落,要进入下一阶段了。      那天晚上,我们照例给他接风。他倒不像第一次那样喝得那么多了,但饭后却还是照例要求送我回家。   我跟出租车司机说了我的住址,他不禁愕然:“你搬家了?”   我“嗯”了一声,趁这个机会尚未滑走,迅速加了一句:“我离婚了。”      然后,赶在他说出些什么、或是什么都不说任空气冷凝之前,我闪电转移话题:“你现在做这个项目回来得这么频繁,你爸妈是不是都没那么稀罕你了?呵呵!”   他笑了:“他们本来就没那么稀罕我。男孩子和女孩子不一样,他们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我走得再远他们也放心,甚至走得越远他们越高兴,否则当初也不会让我那么早就出去了。”      我们一路聊着这些有的没的,好不容易熬到我楼下。不过我知道,就算到了这里,我提着的心也还是不能放下来,因为根据上次的经验,他很可能会送我到家门口。   唯一的指望就是他这回没喝醉所以没那么啰嗦了。   老实说,我自己都不确定,我这么提防着和他长时间独处,究竟是太害怕这一点,还是太期待这一点。      事实证明,我的提防没错,他再次跟着我下了车。   我本来就悬在锁骨处的心一下子蹦到了嗓子眼儿里。   这会儿我已经没有话题可聊——想也想不出编也编不圆了。      于是我们俩默然地往楼门里走,我刚上了一级台阶,跟在我身后的他终于让我无处可逃:“芷昕,你离婚是因为那天晚上我说的那番话吗?”      我有一种凭空挨了一霹雳的感觉。      震惊让我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麻木无感,因而当我发现自己不知如何转了个方向面对着他的时候,我甚至分不清到底是我自己转过去的还是他把我拨转过去的。   不过我很快就通过我的眼睛得到了答案——他的双手正放在我的肩膀上。      我怔怔地望着他,傻乎乎地迟疑道:“原来……你知道……你那天说了什么呀……”      楼梯间里的灯光不怎么亮,而他更因为低着头而背着光,脸上的表情模糊成暧昧不清的一片:“我赌对了……我那天就是想,如果你拒绝我,我可以假装自己是酒后失言,假装忘了就好,无论如何,好歹是让你知道了我这些年的心意……”      我心慌意乱,无措地刚一低头,就被他抬起下巴:“我不明白的是,那天晚上你明明是拒绝我的……”   我懵然看他抓起我的左手,无名指上空空如也,而他的眼睛里星光盛放:“那枚婚戒,你不肯让我取下来……”      我任他将我的手贴到他胸口,十指连心,于是我们俩的心搅在一起,急惶惶跳成乱糟糟的一团:“那是因为……那不是你能取下来的,只有我自己才可以……”      他猛地一下把我搂到怀里去。他那么高大,他的胸膛那么宽厚,我闭着眼睛,幸福而紧张,如同初初恋爱的少女,此时此刻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任他摆布。我觉得自己的身体随着一颗心紧紧缩成小小的一枚核,以至于再也盛不下灵魂,于是我的灵魂飞升起来,从天堂俯视着看见我被我爱了多年终于如愿以偿地找到他怀抱的那个人抱在怀里,他几乎是包着我,他变成了我的整个世界!      他的双手在我的背上不断游走,脸庞在我的头顶轻轻摩挲,说出的话变成了叹息般的耳语:“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为什么不早点让我知道?”   我提着呼吸,也只能用叹息般的耳语说话:“很久很久以前,刚认识你之后不久……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的……”   他又开心又难过地低笑:“我以为你不会喜欢我!特别是知道他的身份之后,我还以为你也是非理科男生不考虑!”      我愣了一下,明白过来了。我们刚刚进校的时候,全班第一次开班会,大家一个接一个上台作自我介绍,有个女同学的自我介绍特像征婚启事,把大家都逗乐了,她便也顺势加了一句:“我只考虑理科男生啊,文科免谈!”      ——我又好气又好笑地委屈道:“说那话的人又不是我!你是把我跟谁弄混啦?”   周朗更用力地将我再往他胸膛里揉了揉:“没有弄混!我知道很多女生都有这种想法,然后再从结果推测,既然你找了个化学系的男朋友……”   我打断他,在这么久之后终于得以澄清:“是我晕倒那次让你误会的么?那会儿他还不是我男朋友,他只是在追我,他追我追得很紧,让大家都误会了……”      我絮絮诉说了当年孙启晟是怎样地通过我和老师之间那桩莫须有的绯闻来要挟我和他交往的,周朗越听越火,放开我转身就要往外走:“这个混蛋!”   我一把拉住他:“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啦,再说现在我也跟他分手了。”      他顿住脚步,反手握住我的手,在转身的同时再次将我拽到他怀里:“嗯……”      他的亲吻就这样突然降临,我全身一僵,本能地脸一偏,伸手抵住他。   我们俩都愣了。      他先回过神来,表情再度转回柔和,双手捧住我的脸,低喃道:“是我,芷昕,是我……都过去了,现在是我……”      我难堪地被揉入他绵长而带着几分生涩的亲吻中去,闭上眼面对着自己莫名矛盾的内心。   他以为我刚才的抗拒是因为尚未意识到吻我的人是他,可我清清楚楚地知道,那其实恰恰是因为我知道吻我的人是他。   更确切地说,那是因为我知道吻我的人不是孙启晟。   我只被孙启晟吻过,这辈子,在此之前,我只被孙启晟吻过。   突然换一个人,就算是我这么多年来都笃定自己真爱的这个人,我居然都还是会不习惯,觉得自己是在做错事。      我忽然想起孙启晟说过的那句话。他说我是他的毒药,一沾上就被拿住了死穴,再也无药可解。   而我自己呢?是不是在什么时候,虽然心不甘情不愿,可不知不觉的,也中了他的毒? ☆、25 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相爱容易相处难。   和第一次跟周朗接吻一样,第一次和他发生关系,我也郁闷地发现自己的身体在自发自觉地抗拒。   难道我是那种一辈子只想给一个男人的女人吗?   可是怎么会这样呢?我当初可没怎么抗拒过孙启晟啊,而如果我一直都肯定孙启晟不是我爱的人,我又怎么会把他当成我今生今世唯一可能的男人?      当周朗箭在弦上蓄势待发的时候,我多此一举地提醒他,抑或实际上是想阻止他:“你知道,我结过婚的……”   这是第一次,我庆幸自己结过婚,使得我对于自己不是处女这件事的表述容易了很多。倘若我只是恋爱过,就很难开口对周朗解释,为什么我号称自己不爱孙启晟、却还是和他做了最亲密的事。      周朗顿了一下,继续他的动作:“我当然知道。而且我也知道,如果说我不在乎,大概就不像个男人了,可当初是我自己怯懦才错失了你,现在如果我还在乎这个,那就不是人了!”      这句话是那么深深地打动了我,于是我放心地交付出自己,闭上眼睛融化在他的深情中。      尽管事后我居然还有些后悔,却也明白这件事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不为别的,只因为周朗回美国时我们正在热恋当中,于是一个月之后,当他能够请出假的时候,我便休了剩下的年假,同时也是趁着半年前去看孙启晟的签证还没过期,再度飞到美国。   我和周朗是情侣,我又没什么钱,没理由巴巴地跑去住宾馆,当然是和他住在一起。      和周朗在一起之后,我自然不能再和孙启晟假扮夫妻了,我对他说:“你就跟你爸妈说我最近出长差,所以周末不能跟你一起回去看他们了。”      他垂着头,闷闷地嗯了一声,没让我看到表情。      我知道我过分得该死,都到了这份儿上了,无论是出于对三个人当中任何一个人负责的态度,我都应该向该承认的人承认我和孙启晟已经离婚的事实了。可不知为什么,我还是开不了这个口,也许是因为还只是刚刚和周朗在一起、我还没有得到足够的安全感?   而且,当初我的确说的是让孙启晟帮我忙帮到他有女朋友为止,可没说到我有男朋友为止啊。      那天和孙启晟临分开之前,他问我:“他……对你好吗?”   我很肯定地点点头。   他加了一句,是怀疑的意思:“有我对你好吗?”      这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回答的问题了吧……      不过我还是很聪明地找到了一个相当不错的回答方式。我说:“我和他喜欢了彼此这么多年,当然他会对我很好,我也对他很好的。”      我的确对周朗很好,比对孙启晟不知好到哪儿去了,以至于有时候我都不敢相信这个通情达理的人是我。      美国的娱乐生活不像国内那么丰富多彩,外国人喜欢的泡吧派对等活动都不是我们的菜。不过谈恋爱嘛,两个人只要在一起就好,所以在美国的那些日子里,我和周朗都从未觉得无聊,在不外出游玩的时候,通常都是在家看电影。   我告诉周朗:“我特别想跟你一起看一部刘德华和郑秀文的老片子《孤男寡女》。”   这是因为,我能想得起来的爱情电影基本上都是跟孙启晟一起看的,唯有这部《孤男寡女》是刚上大学还没和孙启晟在一起的时候我一个人在宿舍里和姐妹们看的。   我本来就觉得它好看,更重要的是它清白,没有沾染我和孙启晟的回忆,正可用来同周朗分享。      于是那晚我们下载了那部片子,把电脑接到电视屏幕上看。明明有大大的长沙发,周朗却非要坐在只能容纳一个人的懒汉椅上,要我坐在他身上,两个人紧紧裹在一起,像一对纠缠不清的刺猬或八爪鱼。   看到动情之处,他的双唇越来越不老实,双手更钻入我的睡裙下摆。那是真正的上下其手,上面的高峰被攻占,下面的内裤也很快飞到了墙角,我**在他的身上,纵马奔驰一般地被抛上颠下。两个人仍然面对着电视屏幕,然而视线都已迷离不清,心神更是早已不在剧情里,剧烈的喘息声覆盖了男女主角之间的种种纠结。   当我被他翻过来摁在椅子上时,连看电影的形式都没有了,于是我娇声抗议起来:“本来要你陪人家看电影的……”   他强势地将我的双手一把按在头顶,舌面一下一下迅速而大片地扫过我的胸前:“什么电影能有这个好看……”      第二天出门,照例要在外就餐,周朗径直把我带到一家印度自助餐厅。   进门的时候,他邀功似的冲我得意地睐睐眼:“怎么样?”      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孤男寡女》里有一个情节就是郑秀文跟她ex在一家餐馆吃印度菜,其时刘德华在外面用耳机指挥郑秀文做出风情万种的挑逗姿态,撩拨得她ex直后悔抛弃了她,痛快淋漓地达成了郑秀文报复对方的目的。   所以周朗此举,其实是很浪漫的。   而面对他期待的询问,我只好苦笑:“你怎么这么可爱呀,这么心血来潮的事应该是女孩子要求做的才对嘛!”   他顺着我的话说:“就是啊,那你为什么没要求?”      我无语。这个问题……如果有的事情他已经忘记,我就不好回答了。      那顿饭我吃得极少,不过正好用不吃饭的时间来拼命说话。我以为我已经充分活跃了气氛,谁知他还是敏感地不满了:“你为什么好像一直都没什么胃口的样子?这样很扫兴你知不知道?我都吃不香了。”      我噎了一下,眼瞅着既瞒不过去、自己也有些不虞了,便索性实话告诉他:“因为我不爱吃印度菜啊。”   他一愣:“那你不早说!”      若是换成孙启晟,我不知要为此而发作成什么样了。然而现在和我在一起的人是周朗,因而我忍了忍,把火气憋了回去,不过语气也有些不好了:“我怎么没早说啊?不过就是三天之前,跟你朋友一起吃饭,你朋友还特绅士地问我爱吃什么菜来着,你忘了我是怎么回答的了?我说我爱吃的很多,不如说不爱吃的吧,我就不爱吃印度菜,极其不爱吃,属于一见到就反胃的那种。当时你还问我是不是因为觉得它们看起来像某种排泄物,怎么一转眼就忘了?”      周朗说不出话来了。他看了看我,又低头看了看盘子里的咖喱,脸上涌起了浓浓的不快:“你还真是口无遮拦!你不吃我还吃呢……好了好了,男人哪那么好的记性,以后提醒我就是了!”   我想说如果你真在乎我就不可能连我唯一的、或至少是最不爱吃的食物都记不住,可还没等我说出口,他就又来了一句:“本来好好的情调,都被你败光了!我说你是不是跟理科生在一起太久了呀,变得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了!”      我的火气霎时被闷死在喉咙里,一缕一缕直往外冒烟儿。   现在已经升级到不仅仅是他不够关心也不够细心的问题了,他知不知道两个人既然相爱、既然已经在一起,过去的事就不应该再提?      而既然他提及了孙启晟,我就不得不去回忆,不得不去比较。我发现我和周朗之间所出现的这第一次矛盾,其实就已经超出了以往孙启晟惹毛我的所有那些由头的严重程度。对于孙启晟犯过的那些根本称不上错处的事儿,面对着他的万般退让,我大发雷霆过,出口伤人过,一声不吭就消失过,总之所有折磨他的招都出过。   现在对周朗,我却连句狠话都说不出来,憋了半天,也只冒出了委委屈屈的一句:“你怎么知道我是‘变得’一点浪漫细胞都没有了?你以前也跟我不熟,也许我就是从来都没有浪漫细胞呢!”      我这句话的最大目的是想要消除他对我前一段恋情的芥蒂,然而这句话说出来,我却陡然之间意识到,那恐怕是真的。   我是说我从来都没有浪漫细胞,那恐怕是真的。   谁说理科生——我是说孙启晟——就没有浪漫细胞?他会摄影,他知道那么那么多好玩的地方,他会把我们的指纹印在自制的银坠子上送给对方作为周年纪念品细心呵护,而这些我却从未欣赏过。所以,他不但比我有浪漫细胞,而且在目前看来,他比周朗也有浪漫细胞多了。      而我这句原本出于最大善意的话也还是让周朗误会了。他眼睛里的薄怒转为盛怒,将手中的叉子往盘子里重重一搁:“我知道我不是你初恋,你用得着拿这个来呛我吗?!”      我也生了气,更大的委屈更加剧了这把怒火。   可就在我吼出来之前,一个念头突然擦过我的脑海,让我换作了息事宁人的柔声一句:“好了好了,咱们别闹了行吗?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不管怎么说,看在咱们喜欢了对方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才在一起的份儿上,你真觉得我会那样想吗?再说了,我来一趟美国不容易,难道咱们要把宝贵的时间花在吵架上吗?”      这话说完,周朗息怒了,而且还被感动得迅速转变,比先前更为柔情蜜意起来。   我却万分汗颜。   我来一趟美国不容易,难道咱们要把宝贵的时间花在吵架上吗?——这话说得多好,这个扑灭怒火的念头来得多及时。可就在半年以前,去看自由女神像的那天,对着孙启晟,我怎么就没这么想?   别说如果孙启晟现场观摩到我们的这场对话会不相信这是我了,连我自己都不太相信这是我自己了。      我的心里突然冒出一句话:相爱容易相处难。      这句话多么著名啊,我以前到处听到别人这么说、看到别人这么写,自己却始终只有相反的体会:相处多容易,相爱才难呢。   现在才知道,过去之所以觉得相处容易,其实都是因为那个跟我相处的人有多么宽容。      不过在走出那家印度餐馆的时候,我的情绪也随着好转的胃口而重新振作了起来。   我对自己说:何芷昕,这才几天啊,你还没资格感慨什么相爱容易相处难呢,啊。两个人在一起是要努力磨合的,你喜欢了他这么多年,而且运气多么好,他恰巧也喜欢你,都说爱情最难得不过两情相悦,他太值得你放下那副臭脾气去好好经营了,加油!你们是真正相爱的人,一定会比你跟孙启晟在一起更幸福的! ☆、26 我从不知道,原来爱情和幸福,也可以让人如此苦不堪言。   我这次休假整整十五天,我们把这十五天分成了三段,先在周朗那儿缠绵几天,再出去旅行几天,然后再回周朗那儿休整几天。   我们旅行的目的地是美国著名的冰川国家公园。      从美国西海岸去往冰川并不太远,我们大清早从西雅图出发,驱车一天,沿着逐渐爬高的地势,临近傍晚便进入了冰川地带。   一路雄阔无伦的风景渐渐在恢宏中糅入了秀美之色,冰川的纯净妩媚果然名不虚传!玫红的夕晖涂抹在山路两旁碧绿的草坡之上,散开的牛群远远近近星星点点地低头吃草,清亮的雪水汇入的河流闪耀起潋滟金光,冷冽的空气如同慑人心魄的美景一般,教人乍一下神魂剧震,就此倾倒。      虽然知道好货沉底好戏压轴,而且我们之前所经过的地带根本还没有进入公园内部,所以更为震撼的风光,必然是还在后面,然而当真的开始冰川公园内的旅程时,我还是觉得根本无法想象也无法接受,原来之前那一路上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的惊喜居然还不肯与我们善罢甘休,耐着性子直到此时才好整以暇地将更为秀美的景致和盘托出!      环顾四周,洁白的雪山将原本就蓝得如同初初染就的天空映衬得更是胜似秾碧的水晶,而这饱满的蓝溢出渲开,于是雪山也隐隐泛着一层淡蓝的滢晖,如同最明亮清澈的眼睛。远远近近,层崖叠壁,雪山之外还是雪山,近处的雪山拼成形态各异的窗框,远处的雪山就从这窗框里升起,又因为前景的存在而平添了几分神秘感与艺术气息。   雪山之下则是色彩鲜艳的芳草碧树,宝石般的湖泊大大小小点缀其间,不时有熊妈妈带着三两只小熊或漫步或嬉耍,引得游人们将车子一溜停在路旁,架起长长的望远镜或相机镜头,怎么拍也拍不够、怎么看都看不腻。   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当真就像一位最天才的艺术家,它的灵感与创意,是倾尽人类的智慧也意想不到的啊!      冰川公园分为三大区域,我们头两日盘桓于Going to the sun road,后两日专注在Many Glaciers,最后一天则走马观花地粗粗逛一遍Two Medicines。这是我第一次和周朗——更确切地说,是第一次和孙启晟以外的男人一起出行,在沉醉于前所未见的美景当中之余,我这才知道,一直以来,孙启晟都是多么地体贴照顾我,而周朗……   我不想说他不会为我着想。      周朗从来都是我心目中黑马王子那样的男人,他比孙启晟高大健硕,比孙启晟阳刚强壮,在耶鲁的时候他一直是攀岩俱乐部的成员,身体素质无可挑剔。   当然,这些都是我从前最为其所吸引的,也是最嫌弃孙启晟的原由所在——男子气。   现在我才明白,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   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以周朗的体能,哪怕是他随意释放一下我都跟不上了,更何况他还粗心,没怎么考虑过我不能和他比,于是我就更吃不消了。      在Going to the sun road的时候,我们光第一天就走了两条极长的远足山道:一条是在雪地里登山,去时一路上行,自然颇耗体力,回时一路向下,溜滑中更是身累心也累。走这样的雪道还需拿着登山拐杖,于是不但没觉得腿部的疲劳被分担,反而连双臂也累得不行。金属的登山拐杖就算再轻,在人累的时候也是个负担,更别提以我的体力,就算不走路,一天到晚光拿着它们都吃力了。   另一条远足山道则是往低处的树林里穿过,为了看几个相较而言并不算太好看的瀑布。途中走得发热,之前的羽绒服都得脱下来拿在手上,更因麻烦累赘而觉得累;而羽绒服脱掉之后,上身虽然只剩了短袖,下身却还是穿着牛仔长裤,仍是热,这热便越发加重了人的疲劳之感。   这么一来,第二天当我们再去走那条评分最高路途也是最长的远足山道时,我已经疲得连对着最壮丽的美景也提不起兴致来了。当周朗大为振奋地又是赞美又是欢呼,用“漂亮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形容我们一路所见的一切时,我点头表示赞同的同时,心里却是在苦笑着想:我的确是喘不过气来了……      更要命的是,周朗精力充沛到白天折腾完了还不算,晚上还要在床上折腾。这我倒也能理解,毕竟我们刚刚有了这种关系,根据当初孙启晟的经验,他肯定是会乐此不疲的,可问题是……这件事对我而言已经早就不新鲜了,所以我没这么大的瘾头,再加上身心俱疲,更是没这心思。   可我稍有拒绝之意,他就旧话重提:“你浪漫一点行不行?咱们在这么漂亮的地方,怎么能不做点最有情调的事?要不是白天在外面太冷,咱们应该在万山环抱深处做才是!”      为了不扫兴,我也只得依了他,当然,我没有让他知道,那几个晚上我的某些表现都是装出来的。不是成心骗他,只是如果不装,他不高兴还罢了,不肯停止岂不是更要累掉我半条小命?   于是他又很得意:“人家说女人就是喜欢欲迎还拒口是心非,看来果然不假!”      第三天转战Many Glaciers,我发现周朗的计划中居然还包括有一条单程就长达数英里的远足山道时,真是欲哭无泪……   不说别的,我的脚已经痛得快要断掉了。      不仅仅是骨头肌肉疼,还有外伤。我们俩穿的是周朗在我来之前就迫不及待买好的情侣登山靴,所以那鞋我根本没试过,当时只是把鞋号告诉他罢了。如今撇开新鞋本就磨脚的因素不谈,我的鞋还不是很合脚。   因为我的脚大呀……   我的脚大指的是宽而不是长,所以周朗按照我的脚的长度所买到的鞋,对我会有一点裹脚的效果。之前两天下来,我的小脚趾一直被勒得紧紧贴在次脚趾上,小脚趾上的趾甲便始终割着次脚趾,此时终于把皮肉给割破了。      那天走那条山道的时候,我但凡跟在周朗身后,就放任自己面目扭曲一瘸一拐,而一旦他看向我,我就若无其事脚步轻快。   这个我不怪他,因为他不知道。   因为我不敢让他知道,我的脚这么大。   在他面前,我怎么也无法像在孙启晟面前那样,大大咧咧百无禁忌,无所谓地说:啊?大脚羊啊?那不是我吗?   我不怕孙启晟不喜欢我,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孙启晟会因为任何原因而不喜欢我。   可我却怕周朗不喜欢我,也许他对我的感情并没有这么脆弱,只是在他的面前,我的信心脆弱到经不起哪怕一根最无聊的稻草。      那天回到宾馆房间,我背着周朗脱下鞋子,就赶紧冲到浴室里去,把门紧紧锁上。   我得赶在他发现之前,把我袜子上两滩触目惊心的血迹洗掉。      接下来的最后两天,我仍然随着他的计划跋山涉水爬高就低,我的保护神并不是这个总是走在我前面的意气风发的壮硕背影,而是脚趾上的几枚创可贴。   而因为多了几枚创可贴的缘故,我的鞋更挤脚了……      我从不知道,原来爱情和幸福,也可以让人如此苦不堪言。      当我们终于结束旅行回到周朗的公寓,我真觉得全身的骨头都散了架,第二天一口气睡到中午十二点才有气无力地醒来,整个人接近虚脱。      休整了两天之后,我差不多也要回国了,于是周朗邀了几个最要好的朋友来家里开了个小型派对。      我按照美国人的派对模式,吃过晚饭就开始准备零食、点心、饮料和水果盘。前面几样都是现成的,顶多需要把内容从包装袋里倒进盘子就好,水果盘就有些麻烦了。以前我吃水果什么时候不是拿着就啃?遇到需要削皮切片的情况自然就有孙启晟包办了。而现在,我需要把西瓜和哈密瓜切成一块一块,可以让人直接用叉子叉起就吃的那种,忙活了半天才搞定,还把厨房弄得一片狼藉,手忙脚乱地收拾了半天,将将在客人们来到之前把屋子弄清爽。      周朗的个性本来就是偏外向活泼的类型,如今大概是家里有了个小主妇这一点让他更为得意,于是他这天越发high得厉害,连跟人聊天的时候都坐不住,站在那儿脚痒痒,边说话边拿着健身球当足球踢。他颠了几下之后,有个朋友夸他技术不错,这家伙益加忘形,用力对着墙踢了一脚,球反弹回来,猛地砸在了我的手臂上。   当时我也正站着跟大家说话,手里拿着个叉子,叉子上叉着块哈密瓜,球一砸,我的手就往脸上打去,哈密瓜正好擦过眼球,一阵凉凉的疼。   我当下就吓傻了,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如果我叉子上没有那块哈密瓜,我的眼珠子估计就废了……      其实一切只是意外,很难说周朗有错,可强烈的后怕还是席卷了我的整个心神,一心只想到的是初中时住我家隔壁的一个小弟弟,被丢弃在外的针头扎中了眼球,最后因为严重感染,两只眼球都被摘除了!   由人及己,那一整个晚上我都没了派对的心思,光想着刚才多么险,自己差一点也会受伤以至被摘除眼球,要真那样的话,以后这半辈子可怎么办呀……      这么想着,再看着事发后只是随随便便道了声歉就继续没心没肺地自己high自己的周朗,我只觉得心里发凉,那帮人的欢声笑语,更是再也没法融入进去了。   其实我也觉得自己是想太多了,简直像个过度敏感多愁善感的青春期小女生,可我就是忍不住地老在想,如果是孙启晟,出了这种事,他会怎么做? ☆、27 如果孙启晟知道我现在过的这是什么日子,他会怎么想?   我回到国内没几天,很意外地接到了一个人的电话。   孙启晟的妈妈。      因为没想到是她,更担心她这个电话会不会意味着什么麻烦,我接起来的时候简直是有些惊慌失措:“……妈?”   她的态度却好得不得了:“芷昕啊,你最近都好吧?哎哟你们公司也真是的,怎么派你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去外地出这么长时间的差呀?你在那儿条件还好吗?吃得惯住得舒服吗?”      我狠狠松了口气,说话这才流畅起来:“我都挺好的,谢谢您啊妈,您和爸都好吧?”   “好,好,我们老两口有什么不好的?还不是老样子,就是挺惦记你的,这都一两个月没见着人了。启晟更是都没了个人样,我说你实在想芷昕你就请几天假再凑个周末去看她去呗,他还非说你忙,怕影响你工作,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唉!”      我握着手机,一时语塞。      她接着说:“芷昕啊,跟你们公司领导反映反映,就说你结了婚了,不适合这样长期两地分居,行吗?要不你们就赶紧要孩子,你要是有了他们总不能还这么使唤你了吧?”      我心里乱糟糟的,支吾了好一会儿才问出口:“妈,那个……启晟没出什么事儿吧?”   “那倒没有。你走之后他就搬回家来住了,成天魂不守舍的,吃不下也睡不香。虽然他不肯说,我和他爸爸哪有看不出来的?都是想你给闹的。芷昕啊,你也知道启晟有多离不开你,有可能的话还是早点回来吧,啊。”      她这么一说,我也知道孙启晟是想我想的了。   我大四下学期那会儿,因为总是不愿回家陪他,有时候,他不得不终日开着电视机,只为了听到人的说话声;有时候,他将家里的座机改成我的名字,然后打自己的手机,假装我终于肯主动给他打电话;有时候,他骑着车在寒风里疾行上一个小时,赶到那残忍而陌生的写字楼下,去苦苦哀求我:“小海豚,回家吧,陪陪我,好吗?我骑了车来带你的,不会让你晕车的……”      这些,我都还记得。   我也记得,正是这些事情,在那个晚上随着那首《我等到花儿也谢了》潜入我的心田时,把我感动得无以复加。而这,也是我后来那么冲动地嫁给孙启晟的缘由。   然而那片刻的感动到底还是不足以支撑我们的婚姻走到尽头,兜了一圈,他又回到了原点,又回到了无法承受的寂寞中去。   所以他搬回父母家住了。      我也记得他说过,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他会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然后就会变很瘦。      和孙启晟的妈妈讲完电话,我本能地调出孙启晟的手机号,却在按下拨出键时放弃了。   我现在还能对他说什么呢?我能给他的任何东西,或许都不是安慰,而是更大的刺激。   我从来就没对他好过,这回还是真正为他好一次,让他长痛不如短痛,快点忘了我吧。      我和周朗两地了大约两三个月,他就也回来了。   这家伙还真有点本事,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就提出了一个构思:把他老板忽悠到中国来开个分公司——没想到这个构思还真让他给变成现实了,而且是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   我跟他开玩笑说:“这其中得有一半功劳是我的啊!因为前两次你们来的时候我接待得太好了,才让你老板对中国心生向往,愿意在这儿长驻啊。”      可想而知,周朗回国总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我,可我却没办法有多感动。   我是说,相比之下,孙启晟还是更让我感动一点。      第一,当初孙启晟去美国的时候,面对我们两地的现实,他提出的解决方案,一是不去了,二是跟我结婚把我一块儿带去。   我不是在抱怨周朗没提出要跟我结婚——那不现实,我们才在一起多久啊,何况彼此间还有那么些我现在无法启齿的问题,他就算真提了我也不见得会答应。   可问题是他真的就没提。   这段感情本来就还没给我足够的安全感,现在更是如此了。      第二,周朗只有一部分是为了我而回国,孙启晟却是完完全全为了我而回国,而且周朗是在最得意的情况下回来的,孙启晟则是在最黯淡最绝望的情况下孤注一掷地回来的。   再说了,这年头出国留学是热门,另一热门则是回国发展。所以孙启晟在留学的半途回来是放弃,而周朗回来发展事业则很难说是牺牲。      我也不想这么计较的,可没办法,女人嘛,心眼儿小,我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要这么去挑剔去对比。   不过想来想去,最后我还是成功地说服了自己:爱情不是感动,□关系是不能单纯建立在感动之上的,所以我对孙启晟终究也只是不能维系一生的感动,对周朗才是真爱呀。      周朗刚回来那段时间,我们自然又热热烈烈地甜蜜了一阵,我也搬过去和他住在了一起。不过真踏实下来过起柴米油盐的生活之后,我又陷入了先前的窘境之中……   还是那句话:原来爱情和幸福,也可以让人如此苦不堪言。      在之前和周朗短暂的相处当中,我只发现了他比较粗心,没有孙启晟那么会体贴照顾我,现在我更进一步发现了,他还很大少爷脾气。   别的不说,我只说一点:只要是没有应酬、能差不多按时回家,他绝不肯在外面吃饭,一定要吃我做的。他的理由倒也无懈可击:国内的饮食卫生实在太糟糕,在家自己做更有利于健康。   好的方面在于,我这段时间匆匆练就的厨艺他倒也不嫌弃,总是吃得很香,而且赞美的时候从不吝啬,让我很有成就感。   坏的方面则在于,他喜欢吃的全都是特麻烦的咚咚……      比如说,炒菜,他什么都喜欢吃切成丝状的——肉丝、土豆丝、白菜丝、木耳丝、香菇丝……越细他就越开心。我这刚会做饭不久的刀工能好到哪儿去呀?所以虽然只是给两个人做饭,顶多三个菜,却每次都少不得吭哧吭哧在厨房折腾上一两个小时才能弄好一顿饭。   比如说,煲汤,他不爱吃高压锅炖的,一定要用砂锅慢炖。我也同意慢炖的东西的确更好吃,有心用慢炖锅,可出去上一天班回来,时间未免太长,汤太老了,他又说是老火汤,喝多了以后容易痛风。所以平常想吃炖汤是不可能的了,只有周末才有功夫守着慢慢给他炖,而这样一来,想出去玩一玩就不容易了。   再比如说,饺子馄饨,别说买速冻的了,就连皮儿他都要我自己擀,说那样做出来的才好吃。   还比如……      我曾半开玩笑地问过他:“难道你在美国的时候日子也能过得这么讲究?”   他说:“就是因为在美国吃了好几年苦啊,现在都得补回来!我去美国可都是被你害的,现在是你负责的时候了!”      于是,自从和他住在一起,我每天早上得提前一个小时起床做早餐吃早餐,下午下班则得马不停蹄地赶回家买菜做饭。得亏他不吃微波炉热的食品,否则我还得把他的午餐也做了。   到了晚上,还得常常满足他某方面的需要,所以我入睡的时间还比以前更晚了,这么一来,我的睡眠严重不足,白天总是困得东倒西歪的。      有一天中午在公司食堂吃饭,和我同桌的几个女同事都是要么新当上妈妈要么正在怀孕,一个个说起自己家中那甜蜜的负担,我把她们的生活同自己一对比,忽然之间就觉得:我怎么也像是多了个大儿子似的……   所有女友或是妻子应该都是希望自己的男友或丈夫工作没那么忙的吧?我却很无奈地总是祈祷周朗最好忙一点,这样就没空回家吃晚饭了……      有时候我会忍不住想:如果孙启晟知道我现在过的这是什么日子,他会怎么想?   我知道我不该这么想,也没资格这么想,可就是忍不住想要知道,他会心疼吗?还是会幸灾乐祸?如果有一天我们再见面,他会不会说,“这可是你自己选的,活该”?      根据我对他的了解,我想他不会的。   可我还是很心虚,所以我不想见他,我比以前更不想见他了。   一个女人最大的悲哀,是不是就在于换了新男友之后,却发现自己彻底没有了在前男友(前夫)面前炫耀的资本?      那个周五下午,我接到周朗的电话,其内容的美好程度无异于忽聆天籁。   他说:“亲爱的,咱们今晚不回家吃饭了,我来接你,我们几个同事聚餐。”      噢耶,不用做饭了啦!      于是下班后,我怀着初次约会般无比激动的心情等了一会儿,坐上他来接我的车。有那么一瞬间,我听见自己心里一阵苦笑:我怎么都跟从来没见过世面的黄脸婆似的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就马上被纯纯粹粹的雀跃和欣喜冲走了。   那时我可没想过后来会发生什么不愉快,或者说,当时我觉得只要能不做饭,就算发生什么不愉快我也认了。 ☆、28 我望定了他:“我为什么不会离开你?”   周朗他们这新成立的公司规模还不大,除了老板是美国人,五六个同事都是二三十岁的中国人,目前还以男士居多。这晚的聚餐,非单身的都带了老婆或女朋友,我们几个家属正好可以聊天,省得他们话题中未免带入不少工作内容,时间长了必定无聊。   大家聊着天的时候,周朗有个同事的老婆问起我们的恋爱史,我告诉她:“我们大一同班过一个多学期,然后他就转到耶鲁去了。”   那姐姐顿时瞪大了眼:“啊?那你们岂不是分开了好几年?”   周朗点点头:“是啊,一直到毕业后才再见面。”说到这里,他看了我一眼,“而且这中间也没联系过。”   “哇!那你们是在分开之前就互相喜欢了呢,还是后来再见才磨擦出火花的?”   我们俩异口同声地回答:“分开之前就互相喜欢了。”      那姐姐更兴奋了,跟听到了个多离奇的言情故事似的,对着周朗追问:“那你当时是不是对芷昕一见钟情的呀?”   周朗很认真地实话实说:“那倒不是,我刚认识她的时候可没那种心思。”      被男友当众否认对我一见钟情,虽然他对我表白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可我还是觉得面子上下不来了。      问话的姐姐不知是不肯相信还是想替我圆场子,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不可能吧?你们俩是俊男美女,同班的时间又短,肯定是一见钟情啦!”   周朗益发认真地澄清:“真的不是,我可没那么早熟,当时就觉得她挺可爱的来着。”      别看他不肯给我面子,给自己挣面子的时候倒是不含糊。他说完那句话,看了我一眼,又加了一句:“不过她对我一见钟情倒是很有可能!”      那姐姐年纪不小了,也不是不会做人,见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也就不再往下纠缠这个话题,更没再问我对周朗是不是一见钟情。   可人在尴尬的时候,就连别人善意地转移话题都会加剧尴尬。我从大家故作若无其事的反应中感觉到了被同情,更憋屈于因此就没了机会以牙还牙,告诉大家:我也没对他一见钟情!      而我对周朗究竟是不是一见钟情呢?   老实说,我已经不太记得了。不知道为什么,和他在一起之后,当初暗恋他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或者记忆,反而变得暗淡了。   可是如果我当众宣布了我也不是对他一见钟情,我们俩谁都没对谁一见钟情,我难道就很有面子吗?      我想,作为周朗的女朋友,我应该至少能打90分吧?起码有一条我做得很到位:在外人面前——尤其是他的朋友面前——给他留足面子。   如同在美国跟他朋友开派对的那次一样,那个聚餐的晚上,虽然那个关于一见钟情的话题让我很不开心,我也没有表现出来,直到回家的路上,只剩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我才好声好气地对他提了出来:“你觉不觉得你刚才有点二?人家非要问你是不是对我一见钟情,你非说不是,弄得我们仨都挺尴尬的。其实你就顺着人家的话那么一说又有什么损失?”   他对此倒是很虚心接受:“没错,太二了!我还是社交经验不足啊,需要多多磨练!”      我当时还挺欣慰的,觉得他态度这么好,以后就算不会再也不犯,但起码也会迅速改善吧。   可我没想到事情不但并非如此,而且还愈演愈烈——说愈演愈烈恐怕也有些过了,我的意思是,在他的朋友面前我丢丢面子也就罢了,真正让我受不了的,是在我的、或我们俩共同的朋友面前,他让我丢了个更大的面子。      那天,是我们大学同学聚会。      可想而知,这次聚会对于我的心理是个极大的挑战,因为在那之前我甚至还没通知大家我和孙启晟已经离婚,他们都还沉浸在我早婚的那波冲击中没完全缓过来呢,如今就突遭连击地收到了我不但和孙启晟闪电离婚、还和周朗迅速恋爱的消息。   所以在去之前,我进行了相当一番心理建设,而经过建设的心理其实是比较脆弱的,比平常更经不起冲击。      席间,好不容易熬过了大家一个接一个无所不用其极的惊叹,可以安心吃会儿饭了,事儿就又来了。   当时是转盘上的鹅翅正停在我面前,我就顺手夹了一个,还没送到嘴里呢,周朗就大声说道:“你刚不都吃了好几个了吗?怎么还吃啊,你也不怕胖!”      我一愣,还没回过神来,他就抬起我的胳膊,在上臂和腋下的部位捏了捏,挤出一掐肉:“瞧瞧你这肥肉,让大家都看看,都长胖这么多了还不注意着点儿,别以为有了男朋友就不需要维护形象了啊!”      他这番话当然是半开玩笑,可还是让我彻底下不来台了。这些话中所透露出的对我的挑剔、以及他并非无条件爱我的那种意味,让同学们都有些瞠目。   他们肯定是都想起以前孙启晟是怎么对我的了,这种对比太过鲜明,由不得大家不去联想。   而这种联想发生得最为强烈的地方自然就是我的脑海里,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并且记起,那年冬天,我真的长胖的时候,孙启晟是怎么对我说的。   他说:“小海豚,你看,我们俩长胖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我们没在一起的时候,反正我是茶不思饭不想也睡不香的,当然会瘦,所以我们胖表明我们幸福嘛。你说,你是要苗条还是要幸福?”   他说:“就是忽然觉得很想把你举起来,因为你好轻啊!”   他还说:“不是说有裙子穿不上了吗?咱们买新的去!”      这些回忆突的一下注入到周朗所带给我的难堪和委屈里,像是水滴入了浓硫酸,一下子嗤啦啦烧得我痛不欲生,而这个比喻……这显然不是历史或心理专业的人会用的比喻啊,它让我想起那个学化学的人了,还让我明白了他给我留下的印记其实有多么深……   我的眼泪霎时间就冒了出来,一点儿都没法顾及这样在众人面前失态会不会更丢脸了。      几个细心的女同学一眼看见,赶紧替我骂周朗:“周朗你也太过分了!芷昕多苗条啊,你居然还嫌她胖?她要再瘦点儿你抱抱试试,保证硌得你没感觉了!还不快哄哄人家?”      周朗也有些慌了,赔着笑脸凑向我,隔开大部分人的视线,搂着我低声赔不是:“我错了好老婆,我又二了,你吃,随便吃,这盘鹅翅都是你的,吃完咱们让他们再上一盘,你接着吃!”   我揉了揉眼睛,把眼泪擦干,语气又淡又轻:“不吃了。”   他急了,索性自己拿起鹅翅往我嘴边凑:“吃,吃嘛!我喂你好不好?”   我推开他的手,把脸别向一边:“不想吃了。”说罢,我站起来,对尴尬程度不亚于我们俩的大家勉强笑了笑:“时间不早了,我明天还得早起呢,先走了哈,你们继续。”      这回,我是真的不想再给他留面子了。      周朗追着我到马路上,发现我走的方向甚至与回家的方向相反,更是急坏了,死乞白赖地用力抱住我,将我生生定在原地:“别这样……你这是去哪儿呀?你、你不能离开我,你不会离开我的!”   我望定了他:“我为什么不会离开你?”   他紧张地望着我,目光里所闪耀的自信却浓烈得近于自负:“你都为我离了婚了,你怎么可能离开我?”      就是这句话了!   原来就是这一点让他笃定牢牢驾驭了我,因为我把自己在他面前的位置摆得太低,于是他觉得不需要那么珍惜我。   可是,周朗,一个女人为了你做出了那么大那么自伤的牺牲,难道不才更值得你珍惜吗?      但我也不能不承认,他说得没错,也许我自己心里也是这样想的:我都为了他离了婚了,要是再离开他,怎么伤得起?——至少在我的潜意识深处一定有着这么一种概念,于是我对他百般忍让,我对他的要求比对孙启晟低多了。   所以,我对他这么好,未必是因为我真的更爱他,而是因为另一个人把我当作女王,而我却非要把自己变成奴婢送到他的面前。      不过,我想我还是有些言过其实了,一个君王是不会对自己的奴婢这么百般讨好的。      接下来的几天,周朗一直很低姿态,用一种赎罪的态度,对我极尽温柔百依百顺,甚至每天都主动提出带我在外面吃饭,反而是我自己不忍心,又坚持着主动回复到了之前每天给他洗手作羹汤的状态当中。   人都是被惯坏的。见我消了气,周朗很快也就完全放松,对很多小节又开始不当一回事了。 ☆、29 我是真觉得自己变成黄脸婆了,还没转正成某人的妻,就已经退化成了糟糠。   我发现周朗另一个让我难以忍受的毛病,就是限制我穿衣服。      自打我们住在一起,他开始插手我的衣柜——   “这件衣服我不喜欢,早就想让你别穿了,以后不许再穿了啊。”   “这衣服怎么不好了?我觉得很好看啊,穿着也舒服。”   “反正我就是不喜欢,是个人穿这种衣服我都不喜欢,你干嘛要成天碍我的眼啊?”   “这衣服我才没穿几次,也挺贵的,总不至于这么浪费吧?”   “小家子气!我给你买新的!”      “周朗,我穿这种式样的衣服不好看……”   “怎么不好看了?我觉得挺好的呀。”   “这衣服本身是挺好看的,可不适合我这种体型啊,我又不是很高,这样穿显得更矮了,还显得腿短小肚子鼓。”   “那你就锻炼,减肥塑型!”   “……再怎么锻炼也有限,身材的底子在这里,不可能完全改变的,你让我穿适合我的衣服好不好?不然出去见人的时候我会很没自信的。”   “你是我女朋友,我觉得你穿着好看就行了,你还管别人干吗?”   “你……”      我觉得我无法让周朗——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无法让大多数男人——理解的一点就是,我们打扮、让自己变得更美,并不仅仅是为了取悦他们,也是为了自己,甚至可以说,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所以在我们自己心目中、以及大多数人的眼光里,我们自己好不好看,并不见得就不如男朋友的看法重要。   可是……这一点为什么孙启晟就能理解?那年我想要买下一双其实并不适合我的靴子时,他说,我无所谓啊,真的,你就算真把这靴子买下来天天穿我也不会有任何意见的,我发誓!   他阻止我买它,只是因为他怕我回去以后觉得效果不好就再也不肯穿了,然后又跟自己发脾气。   或者,那些女人的心理需要什么的,其实他也没想那么多,他只是简单地顺着我而已,只是要我高兴。      而且我想我对我自己的审美认知是准确的,自从我的日常衣服大多换成了周朗的选择之后,朋友和同事对我的主动赞美都减少了一大半。   我是真觉得自己变成黄脸婆了,还没转正成某人的妻,就已经退化成了糟糠。      那段时间,我的工作也变得比以前更忙了,因为这时我已经慢慢开始转做公关部更核心的业务。当然,这种变忙是让人颇有成就感的,我虽然向来都有些懒,有些贪玩,但也并非完全没有上进心,能够得到公司的肯定让我自我感觉非常不错。   所以我也很认真地开始了更像一名真正白领的忙碌生活。      这么一来,我就未必能每天都赶得及回家做饭给周朗吃了,撇开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不说,就算在比较正常的时间下班,我也会因为比过去觉得疲劳而动作更慢,等到做好饭的时候,往往已经饿得胃都疼了。   而周朗也真够可以的,他有时候到家比我早,也没有半点帮我做做前期准备工作的自觉。他又不是不会,他自己告诉我的,像他这种在国外待了好几年的人肯定都是多少会做一点饭的,可他就是不做,就是要硬撑着等我回来从头到尾将每一道工序都做到底,甚至早餐留下来没来得及洗的杯盘碗碟他都不肯替我洗一下,好歹节省一点我的体力和时间。这让我每天晚上都又累又抑郁,真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另一个人也像我这样,想着回家会觉得比想着去上班压力还大的。   至于那些我必须加班而不能回来吃晚饭的日子,他宁愿只就着牛奶吃面包曲奇。这种东西都是零食,当主食吃势必不舒服,于是他的情绪就很坏,我回到家进门的时候,迎面所见必然是他的一张臭脸。      我无奈至极:“我实在没办法回来做饭的时候,你就将就着出去吃一次不行吗?”   “不去,没心情。”   “……那你回你爸妈家吃也可以呀。”   “老爷子高血压,老太太冠心病,他们吃的菜都跟没放盐没啥区别,一点味道都没有,怎么吃啊?”   “那你让你们家保姆专门给你做正常口味的菜呀。”   “得了吧,那傻大姐做的菜,就算放足了盐都难吃死了。”   “……那你去你同事家蹭蹭?”   “人家又没邀请我,我哪那么厚脸皮呢?再说了,要是人家家里都有老婆做饭,你让我心理多不平衡啊!”      好吧,那我也出不出主意来了。      眼见着我往卧室走去,他嚷嚷起来:“都知道人家晚饭吃的是面包了,还不给我下碗面条补补?!”   我惊了:“都这么晚了,你吃了面条还睡得着觉啊?”   “那也不能不吃啊,不吃我更睡不着了!”      我噎了一下,叹了口气:“可是我好累,就想赶紧洗了睡了。”      我这句话堵在了他的良心上,让他无法再往下坚持,只好耷拉着脸满身不痛快又没奈何:“好吧,你睡吧。”      我原地站了会儿,终究狠不下这条心,还是往厨房走去:“好吧,给你煮完面条我再睡……”      因为周朗给我的压力太大,后来我就尽量把能拿回家的活儿都带回家加班了。   我的大学同学是都知道我离婚的事儿了,可同事们还不知道呢,我老板只当我是有主妇责任在身,倒也通情达理,只是有时候未免旁敲侧击半开玩笑地刺激我几句:“哎呀,所以说有时候有些公司有性别歧视也是无奈之举啊,我本来还觉得咱们招进来的这个小姑娘没这个问题,老公对她一万个迁就,不但不会妨碍她投身事业,或许反而还会给我们带来点额外支持,可事实还是证明,男人啊都一样,结婚了时间长了,也就那么回事了。”      我无言以对,只觉得憋屈。其实如果还是孙启晟,这种问题是不会有的,我还是可以很骄傲地向世人显摆:你们遇到的男人都是那个样儿,结婚了时间长了也就那么回事了,可我老公就是不一样,他就是永远都不但不会妨碍我投身事业,甚至还会因为心疼我而给我帮忙呢!   可是,这样的机会,我却再也没有了。   我自己放弃了它,或者说,放逐了它。      这天晚上,我抱着电脑窝在客厅沙发上加班——之所以放着书房不用,也是为了就着周朗,他抱怨我下了班也不陪他,于是我和他坐在一起,他看的电视我也偶尔猫几眼,陪他议论议论,以免让他觉得受了冷落。   快10点钟的时候,他黏过来抱住我,亲了亲我的脸。   我回头对他笑笑,也迅速在他腮帮子上啄了一下。      他不但没有满足,反倒是有些赌气般地叼住我的嘴,用力地吸,非要把我的脸拽过去对着他。   我用力抵抗着,眼睛和脸都拼命往电脑屏幕的方向转,手下也没停,含含混混地劝阻他:“乖,别闹,我还有一小段就好了啊,好了再陪你。”   他任性地把我的脸扳过去,同时开始扯我的衣服:“这种时候哪有让男人等的……”      我无可奈何,正准备投降,打算先陪过他之后再继续算了,我的手机却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周朗拽住我伸向手机的手,我换只手拿过手机,果然,来电显示是我老板。      还没等我摁下接听键,他一把夺过去,狠狠按了挂断。   我有些急了:“嗳你怎么挂我电话呀?这是我老板的电话,工作上的事儿!”      正说着,手机又响了起来,这回我甚至没碰到它,他就直接把它关了:“怎么这么讨厌啊!你们公司不也是美国公司吗?怎么来中国没几年就变这么土,都不知道尊重人家的休息时间了!”   我耐着性子跟他解释:“不是他不尊重我的休息时间,我现在本来就是在加班,他有事当然可以找我说。”   他索性耍起赖来:“你凭什么回了家还加班啊?都多少次了,整个晚上对我爱搭不理的,我受够了!”   我哭笑不得:“我回来加班还不是为了给你做饭!我同事——包括我老板,这会儿可都在公司加班呢,你怎么得了便宜还不卖乖啊?”   他还给我赖到底了:“既然让你回来了就是下班了,你下班后的时间都是我的!嗳我说你老板跟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怎么缠你缠得这么紧,下班了还追到家里来,这都多少次了!”   我都快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跟他打电话的时候从来不避着你,我们说了什么你不都听得见吗?你这就是胡搅蛮缠了啊!”   他跟我耍赖无极限:“电话内容没问题你们俩就没问题啦?也许他就是想多听听你的声音呢?只要能听见你的声音不管内容是什么都不重要呢?”      我张张嘴还想继续跟他理论,好歹先劝动他把手机还给我让我给我老板打回去是正经,一旁的座机却响了。   我们俩同时跳起来,他的反应比我还激烈:“这也是你老板打的?他怎么知道我们家座机号?!”   我解释道:“上回我手机没电了,充电器落在办公室,只好用座机给他打过去,他就知道了。”   这回他真火了:“这样我们还有没有私人生活了?照我说你就该弄两个手机号,工作那个号下班就关机,结果你倒好,竟然把家里电话都留给老板了,以后还有清净的时候吗?!”      我见一时半会儿跟他也说不清楚,索性不再多言,转身摘下座机听筒。   可还没容我把听筒放到耳边,他就劈手抢了过去,恶狠狠地“喂”了一声,对方一句话没说完,他就不耐烦地答道:“这里没这个人,你打错了,以后不要再打来了!”说罢,啪的一下把电话挂了。      我呆在那里,瞪着他动弹不得。   而电话又锲而不舍地响了起来,我老板一定是真以为刚才拨错了。 ☆、30 为什么有些事情根本都那么明显,我却直到这么久以后才明白?   我任电话继续响着,直到重归寂灭。这回是我自己不打算接了,我也没法接了。   我站在那里望着周朗,全身渐渐地发起抖来,需要用尽全力才能让自己说话的声音依然平静:“周朗,你不觉得这样真的很过分吗?你也有需要加班的时候,你加班的时候我这么着对你了吗?”   他嗤笑了一声,冷哼道:“我挣多少钱,你又挣多少钱?咱们家养家糊口的重任都在我身上呢,我那加班加得值,你这算什么?被剥削的廉价劳动力!”      我深深吸了口气,抑制住突然之间发疯地向脑袋里漫涨上来的眼泪:“我挣得是不多,是比你差远了,可这也是我的工作,我也需要尽职尽责。你说得不错,我没你那么厉害,我不是耶鲁毕业的,我学的专业也冷门,我找不到你那么好的工作,可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见得还有工夫像现在这样伺候你,我这样伺候你,如果不是还算认真勤恳出得来活儿,我就连这份工作都保不住了你知道吗?”   他仍是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保不住就保不住呗,稀罕啊?干脆,你辞职,我养你!”      我气极反笑:你养我?要我依附于你?现在都已经这样了,要真是那样,我该被你践踏成什么样儿啊!      我想了想,换了副更平静的语气问他:“周朗,你是不是觉得我特别贱?”   这个问题让他觉得事态有些严重了:“什么意思啊?干吗这么问?”   我笑了笑:“你觉得我为了你,自甘放弃一个对我那么好的男人,所以我是为你做牛做马来的,你怎么对我都可以,是这样吗?”   他立即抓住了我话中原本并不是中心思想所在的那一点:“你想他了?你觉得我不如他对你好?你觉得他比我更爱你?”      这些显而易见的问题,我不想回答,我也不愿回答,因为一旦答出来,那答案会让我比他更痛一百倍。   我起身正要离开沙发,他扑上来狠狠抓住我的双肩:“还是你又发现你爱他超过爱我了?”      事到如今,我已经没必要再回避这个问题了,于是我转过来面对着他,直视他的眼睛:“没错。他对我比你对我好,不光如此,他对我比任何人对我都好,他对我好到你根本就不可能想象得到的地步。是我自己太天真,因为第一次恋爱就遇上了这样的人,我就以为男人都是这样的,或者,我以为我总有这样的运气,就算离开了他,遇到的下一个男人也会像他那样对我。可事实证明我错了,大错特错了,他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个人一辈子也许就只有那么一个对的人,如果错过了,就再也遇不到了。”      周朗直直地望着我,脸上渐渐浮上一种难以置信也无法接受的神情:“不……芷昕,我才是你那个对的人,我才是……你不能离开我,我不许你离开我,我不准你离开我!”      这一个“不许”一个“不准”……呵,到底还是他,自我中心还有点大男子主义的周朗啊……      我苦笑了一下,摇摇头,正要拔腿走开,他却猛然抱住我,在我身上狠狠地又亲又摸又揉,嘴里狂乱而绝望地低吼:“我说了你不准离开我,你听见没有!”   我一记清脆的耳光甩在他脸上,他动作骤停,捂着腮帮子不可思议地瞪着我。      我也愣了,为了自己如此激烈的反抗。和孙启晟离婚那天,这件事情他也对我做了,而我并没有反抗,完全没有。   为什么有些事情根本都那么明显,我却直到这么久以后才明白?      我确定了周朗不会再造次,便再次转身,而才走了两步,他再次从后面抱住我。   这回是温柔得近乎于小心翼翼的。   而他的语气里也满满都是卑微的求恳:“他是怎么对你的,你告诉我,你一条一条说给我听,我也同样对你,行吗?行吗……”      我用力抽了口气。这是我从他这里听过的最让我感动的一句话。   不光如此,这句话令我感动的程度甚至超过了孙启晟为我做过的每一件事、对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可我早就想清楚了,不是吗?爱情不是感动,两-性关系是不能单纯建立在感动之上的。      我回身握住周朗的手,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没必要,周朗,你不用这样。你其实很好,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了,你没必要为了任何一个人而变成另一个人,至少没必要为了我而变成另一个人,我……我要不起,我已经要不起了……”   他也哭了,反握住我的手:“芷昕,你这样对我不公平,就因为这么一件事你就要跟我分手,你不觉得自己太冲动了吗?”   我使劲摇头:“不仅仅是因为这件事,不仅仅是这件事……”   他急忙抓住我这句话,以为抓住了希望:“那还有什么?为什么你从来都不说?你说出来我才知道呀,你说,你现在说,我改,我都改还不行吗?”      我想了想,摇头苦笑:“你说得对,不光是你的问题,也是我不会沟通。”      我的确从来就不会沟通,以前和孙启晟在一起的时候,我唯一的沟通方式就是发脾气,与他之间的所有磨合都从来没有用好好说话的方式进行的;而后来我没有办法对周朗发脾气,于是我就只好根本不跟他沟通。      我接着说:“其实我也试过跟你沟通了一次,我告诉你我希望你在外人面前也给我留点面子,可你当时答应了,却转过身就忘记,让我更大地丢了回面子。”   说到这里,我抬手挡住他正要开口说出的话:“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别说了,我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是要互相迁就互相磨合的,可我也还是觉得,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总是需要什么话都说白了,没有别的默契,那么也就没意思了。是我任性,是我不懂事,所以,周朗,忘了我吧,我不适合你,你也不适合我。”      那天晚上,我连夜搬出周朗的公寓。   这回我没费太多事,先到一个同学那儿住了几天,找好房子之后,请搬家公司替我把还留在周朗那里的东西都搬到新公寓去。      和孙启晟分手的时候,我费尽心思瞒过所有人;和周朗分手的时候,我却干脆利落立即公布给该知道的人知道。   呵!我就说嘛,有些事情究竟如何,其实早就很明显,而我偏就有那么傻,非要到这么久以后才明白。      已经有好几年没过过真正的单身生活了,现在突然变成无主的名花——不对,该是残花了,我还真是有些不习惯。   是相当的不习惯。   可是,也自由多了,至少每天无须再操心晚饭该给某人做什么吃,该加班的时候也可以无牵无挂地留在办公室从从容容进行一切,就算有人骚扰也可以不予理会,多么轻松。   当然,也不是不寂寞的,特别是当同事们问起:“你现在不用回家陪老公了?那他来接你不?”   我笑了笑,告诉他们:“我已经没有老公了,这会儿他也许是在接人,接别人吧。”      我当然想联系孙启晟,可我又还有什么资格联系他?   他妈妈也没再给我来过电话。我想,即便他还没告诉二老我们离婚的事,起码他现在也已经不是那种颓废的失恋相了吧,于是他妈妈也就不觉得需要我回到他身边了。   他已经忘了我了吧?   多新鲜哪,我有什么值得他忘不了的?我对他连周朗对我都不如,如果我对周朗的感情都能在那么短时间的相处之中被磨没,那么他对我的感情就更该早被磨成负数了。      我说我加班的时候就算有人骚扰也可以不予理会,这个骚扰的人指的是周朗。这段时间里,周朗一直还在不肯放弃地不断找我。要搁以前,我一定会因此而觉得他有多么多么爱我,可现在我觉得,一个人离不开另一个人,其实未必说明他有多爱她,也可能只是因为她对他太好了。      不久之后,就到了我的生日了。   24岁,果然是本命年啊!      生日这天当然应该给妈妈打电话。自打和孙启晟分手,因为心虚的缘故,我给我爸妈的电话也少了很多,只因为每次讲电话他们势必会要求跟他们的好女婿说几句,所以我后来也是跟他们说我在外地出长差,没跟孙启晟在一起;然后他们就诧异,为什么那些节假日也没见我们想方设法地夫妻聚首,于是我又得编出各种各样的理由来糊弄过去。这回虽然不是节假日,可毕竟是我的生日,以孙启晟以往对我的疼爱程度,我爸妈准不相信他没想办法到我出差的地方来看我,我这可该怎么说呢?   也许,也到了该实话实说的时候了,有些事,总不可能瞒一辈子。      我妈接起手机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把我雷了个外焦里嫩:“芷昕啊,今天怎么有空打电话?”   我噎了一下才说出话来:“妈,今天是我生日……”      我妈也愣了一下,“呵呵哈哈”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哦哦,生日快乐生日快乐!你看,启晟给我们报的这个港澳一周游的团真不错呀,我这正购物购得high呢,把我闺女的生日都给忘了,嘿嘿!”   我顾不得被我妈那个“high”又雷了一下,震惊地追问:“你们在香港呢?”   “可不是吗?启晟说你们当初在这儿蜜月就感觉很不错,我们俩老肯定也喜欢,就给我们报了个团让我们开洋荤来了,怎么你不知道?”      我支吾了一下,说出来的话变成了这么一句:“对不起啊妈,这段时间……工作一直太忙,冷落了你和爸,你们把我给忘了也是应该的。”   我妈“嗨”了一声:“都说是忙了,难道爸妈还会怪你?再说了,不有启晟呢吗?隔三差五的给我们打电话,问寒问暖的。你也不错了,这么忙还老惦记着给我们寄当地土特产,以后甭寄了啊,家里屯得都吃不完用不完了,亲戚朋友也该送的都送了。你们现在能挣几个钱啊,趁着年轻把钱攒着点儿,过两年该要孩子了,到处都是花钱的地儿,别老把钱花在我们老两口身上了,啊。”      我再度震惊了。   原来孙启晟一直在代我履行为人儿女的义务……   他还是把自己当成我爸妈的女婿,而且是二十四孝女婿。   至于寄给我爸妈的土特产……我思考了一下也就明白了,这年头网购这么容易,肯定是他想办法以我的名义从我号称出长差的那个地儿给我爸妈寄的。      事到如今,我一定要给孙启晟打电话了! ☆、尾声 我贱贱地贱贱地爱上你,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呀!   听见那把久违了却并未改变分毫的声音时,我生平头一次在面对着他的时候不自在地支吾起来,很丢脸地发现自己的声音都在发颤:“你……谢谢你啊,一直代我照顾我爸妈。”   他笑了:“也不算照顾了,都没在他们身边伺候,你不用客气。”   “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却知道自己肯定不想挂电话。      他大概是觉察到事情有些不对劲了,也许从看到我主动给他打电话的那一刻起,他就意识到事情肯定有些不对劲了:“芷昕,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真不该在还没想好该说什么的时候就张嘴的,因为一张嘴,我就哭了出来。   他急了:“怎么了芷昕?!”   等了一下,没有等到我的回答,他索性直问了出来:“那个人……他欺负你了?”      我用力摇头,也没去想他根本都看不见:“我……我想你……可是、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你、你肯定不会再要我了……”   这句话真是既没出息又没品,可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叹了口气——不,更像是长舒了一口气。   然后,他轻声问:“小海豚,你在哪儿?”      半个多小时后,孙启晟站在了我家门口。   他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我,他还要我。      对于这件事,我都替他不确定。我提醒他:“我和周朗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们虽然没有结婚,但是我们有住在一起……”   他望着我,不假思索——更确切地说,他看起来像是已经深思熟虑:“你还记得你问过我一个问题吗?你问我怎么样才会不要你。”      我震惊地望着他。      他以为我是不记得了,便重复了一遍:“我的回答是:‘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   他一个大步跨上前来,坚定地抱住我:“小海豚,我怎么样都不会不要你!”      我紧紧地紧紧地回抱住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的呼吸很急促,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调匀停,只是双手还在我背上,神经质地不断抚过我的长发。   有些事情,他显然还是不放心。他问我:“为什么跟他分手?他是不是对你不好?”   我用力摇头:“是你……”   他手一紧,我抬起头,幽怨地望着他:“是你对我太好,把我惯坏了……”      网上流传着一个说法,说一个男人如果想把一个女人牢牢拴在自己身边,最好的方法就是把她宠坏,这样别的男人就都受不了她了。   可是现在我觉得,其实被宠坏了的女人最大的问题并不是让别的男人受不了,而是她再也受不了别的男人。平心而论,周朗对我也算不上多么坏,他的那些毛病是很多男人都有的,也不是什么根本性原则性的问题,如果我们一早就在一起,共同成长慢慢适应,一定是能融洽的。而且他是真的在乎我,如果没有经历过孙启晟,我也许也就会像大多数女人那样,死心踏地地跟他磨合,慢慢将两个人磨成完全契合的一体,一辈子过下来,未必就不幸福。   可问题是我的生命中曾经有过一个孙启晟了,于是对周朗,我不行了,我相信如果对周朗都不行,那么对其他任何一个男人,我也都不行了。      孙启晟终于彻底放松地笑了,重新将我拥入怀里:“小海豚,你不知道我有多害怕……”   我的嘴被堵在他的胸口,声音闷闷的:“怕什么呀?”   “我怕你真的就再也不回来了……”      我噎了好一会儿,才说出一句:“你怎么这么傻呀?就没见过你这么笨的人了!……”      是啊,他也太傻了吧?现在是我发现我离不开他了,我自己回到他身边了,那么他就算不能让我们俩位置互换,起码也能让我无法再像以前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这样他就能轻松一点了。   可他居然还这么实诚,继续让我知道他有多在乎我,不怕以后继续吃苦头吗?      可是,这就是我的天使哥哥孙启晟啊!像别人总结的那样:他殷勤,那是他刚刚爱上你;他笨拙,那是他深深爱着你;他从容,那是他已经厌倦你!身边有一个笨笨的人,也是一种幸福吧!毕竟,爱人之间不需要算计。   我多么幸运,茫茫人海大千世界,偏就让我早早的就找到了属于我的那个笨蛋!      那天晚上,他在我脸上身上一寸一寸地检查,边检查边心疼地轻吻:“怎么瘦了这么多?脸色也不好,头发也发黄,明显气血不足,明天就去买点燕窝红枣银耳什么的,给你好好补补!”   我失笑:“几个月不见,你怎么变中医了呀?还气血不足呢!”   他捏了捏我的腮帮子,挤出一掐肉:“这都是我妈最近老念叨我的,我听都听会了!”      我愣了一下,抱住他的腰,脑袋贴在他的胸口,眼泪哗哗的就下来了:“对不起……我该早点回来的……”   他搂紧我:“你早就想回来了?”   我点点头:“嗯,我早就后悔了……”      他急了,握住我的肩膀把我推开一点,皱着眉头瞪我:“那你怎么不早点回来!”   我垂下眼睛,轻声说:“我那么对不起你,我没脸回来见你了……”      他语塞了半天,索性恶狠狠地咬了我一口:“你傻不傻呀你!什么对得起对不起有脸没脸的,你要是为了我好,就该马上回到我身边,即便你不确定我是不是还要你,你也该来问我一声啊!我说你什么时候都这么自私吧,就想着你自己的面子!”      我愣了一下,恍然大悟:“噢——我明白了,我贱贱地贱贱地爱上你,原来是这么个意思呀!好,我以后一定不自私了,我要爱你爱得没脸没皮的,就像你爱我一样!”      和孙启晟从民政局办完复婚手续出来,我们俩牵着手在大街上慢慢走着。百感交集之中,我忽然想起周朗向我表白的时候跟我说起的爱上我时的那种感觉。   好像我还从来没问过孙启晟是怎么就爱上我的呢!   而回想起他当初死皮赖脸追我的那段经历,貌似他对我是……一见钟情?   于是我问他:“老公,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是什么感觉呀?”      他想了想,微笑着漫声说了起来:“你还真问着了。我总是记得你那天的样子,梳两条小辫,一张瓜子脸特别……秀美,圆圆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你做完报告走下讲台的时候看了看我,我估计我当时一定是对你微笑来着,所以你也对我笑了一下,那笑容特别甜美活泼,就是那种邻家小妹的感觉。”   他拥紧我,语气温柔得快要淌出水来:“在那之前,我从来都想不清楚自己喜欢的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孩,而就在那一刻,我确定了,你就是我这辈子想要的那个人——无论付出什么代价,一定一定要得到的那个人!”      我靠在他肩头,抿嘴而笑:“邻家小妹?那你后来没觉得上当了吗?邻家小妹应该是温柔可爱的那种,可我一直对你那样。”   他夸张了可怜兮兮的语气:“可不是嘛!发现上当了,可是也没办法了。”   我问他:“你看没看过六六的《安娜与王贵》?安娜的妈妈特别急着把安娜赶紧嫁给王贵,因为安娜脾气不好,就得趁人小伙子还迷恋她的美貌没发现她的坏脾气之前生米煮成熟饭。”   他摇头叹息:“看看,人家对这种老婆都是上当受骗才娶的,哪像我这么实诚,跟了你好几年,都知道你是什么臭硬脾气了还哭着喊着要死要活的非娶你不可。”   我嘟起嘴瞪他:“那你想怎么样嘛?”   他低下头,怜爱地捏了捏我的腮帮子:“都这样了,还能怎么样?”      没过多久就到了盛夏时节了,我们都跟公司要了假,到九寨沟去避暑,而且和一个摄影工作室约好了在那儿拍一组婚纱写真。   我跟孙启晟说:“上次婚纱照没拍爽,那个摄影师居然说我26岁了!而且咱这好歹也是又结了一次婚嘛,再拍一套也说得过去呀!”   他捏捏我的鼻子:“行了不用解释了,难道我会不让吗?那么漂亮的地方,我也想去那儿拍呀!”      这家摄影工作室还挺有情调的,化妆间里一直在低柔地放着轻缓的音乐,化妆师专心致志,几乎不聊天,于是我百无聊赖当中便也仔细地听着音乐。   歌曲一首一首流淌而过,有熟悉的,也有陌生的,有新歌,也有老歌。咬字清楚的歌手能让我完全听懂他们在唱的是什么,比如品冠。   我说过,我一直都不怎么喜欢光良品冠这种超级温柔型的男歌手,不过他们的声音毕竟有特点,我还是认得的。      这首歌的前奏听着也挺耳熟,只是不知道名字。   我一字一字听得清楚,歌词唱的是:“每次你任性时说的一些话,你知道那有多伤人吗?但我顶多只气个三分钟吧,最后依然体贴地送你回家。有时想如果我不是一直让,你也许会懂得学着体谅,但是我完全无法硬着心肠,做得让你有一点难过失望。”      听到这里,我已经很感动很感动了,而接下来的副歌部分,则更让我感动到无以复加——   “总觉得有疼你的责任,要你是最快乐最单纯的人,因为你让我的心变得丰盛,原来不奢望的变成可能;总觉得有疼你的责任,要你做最轻松最自然的人,我想不遮掩也是一种信任,爱得了解包容才算爱得完整。”      原来这就是《疼你的责任》,孙启晟一直想让我好好听的那首《疼你的责任》!   他一直想让我好好听听它,因为这当中,全是他想对我说的话呀……      后来在外面拍照的时候,摄影师不断指挥我们摆出各种各样的pose,其中一个pose是让我们俩近近地深情凝视,俩人的鼻尖几乎贴在了一起。   这张照片拍完的时候,孙启晟顺势在我唇上吻了一下。   我则悄声对他说:“老公,我终于知道《疼你的责任》唱的是什么了,原来是我们俩呀……”   他嘻嘻一笑,问我:“感动吧?”      我冲他嫣然莞尔,也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当作回答。      我们在九寨沟买了好些别致又实用的旅游纪念品,其中有两双情侣木屐。不过自从有一次我需要临时出一下门、匆忙中蹬上的是孙启晟那双木屐之后,这鞋子基本上就都被我霸着了,因为我那一蹭之下尝到了甜头,看见自己本来宽宽的脚板托在大大的拖鞋上,顿时显得小巧秀气了许多,于是就常常乐呵呵地穿了它自恋,假装自己的脚缩小了一号。   在那之后,我居然开始有些喜欢上我脚大这个缺点了,因为两只小女孩的大脚嵌在大男生的拖鞋里,刚刚好显得恰到好处的玲珑狡黠,如果脚更小一点,恐怕就因为不配得过分而不好看了。每天晚上吃完饭,我们俩手挽着手出去散步时,我都一定要穿这双鞋,路上遇到渐渐熟悉起来的邻居,她们会亮着大嗓门嚷:“你还真是霸着你老公的拖鞋不放啦!”      我眯起眼睛开心地笑——对她们笑笑,也对孙启晟笑笑。然后,我踮起脚凑到孙启晟耳边,悄声回答,只给他一个人听:“不放,当然不放,对好老公不放手,对好拖鞋嘛,自然是不放脚啦!”      他动容地搂紧我的肩,抓住我的手环过他的腰,低头在我额头上吻了一下。   我幸福地把脑袋贴到他胸前,整个人几乎挂在了他身上,走起路来无比省力,无比舒服。   从我们身旁经过的邻居们纷纷笑着咂舌:“这小俩口,感情好的哟……”   我们俩闻言相视,挤挤眼睛,得意地笑了。      爱情中最难得不过两情相悦,所以人们总是说,这辈子要找到三个人:自己最爱的那个人,最爱自己的那个人,以及能和自己走完一生的那个人。   而我们俩多么幸运,我们的这三个人,都正好就是同一个。 全文完 本文下载于书本网,网址http://www.zaxsw.org/ 或进:书本网http://www.bookben.cn/ n.com/